□ 盘和林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与联合国人居署共同发布的《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2017-2018》显示,在经济竞争力方面,中国有21个城市进入前100强。其中,深圳进入全球十强,香港、上海、广州、北京进入前20强,广州全球排名第15位。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中,佛山、澳门、东莞、中山、珠海也在列全球经济竞争力城市200强。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强认为,创新是全球城市崛起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他通过对比全球城市排名与全球创新城市指数排名发现,二者的重合度非常高,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全球城市也是创新能力出众的城市。
不同规模、不同产业结构、不同物质及科研基础的城市选择创新的模式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例如,要素创新、市场型模式等,具体到大湾区如香港、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群创新上,由于这些城市已经具备良好要素(资金等)基础、繁荣的市场等,应当选择“制度先导”的创新模式,即以制度激活城市的创新要素,唯有如此才能立于世界城市创新竞争的前沿。
新增长理论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将与其技术进步同比率。一般而言,城市的创新通常更多是指技术进步。但技术进步背后却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资本的积累、金融条件等的影响。刘易斯·芒福德是世界规划界和建筑界极受尊敬的大师,他认为,最重要的创新来自社会方面,而非技术层面。这观点在创新经济思想史上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
对于广州、深圳大湾区的城市而言,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很好的产业聚集、资本市场、繁荣的市场、丰富的人力资源(包括科研人员及机构),城市的创新能力已经不能简单化理解成某些技术,而在探索创新源即如何激发技术创新的机制上下功夫,并对制约或激发技术创新的因素——如技术的产权安排、法律、契约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制度安排,才能使得城市创新有源头活水,并形成独特的城市创新核心竞争力,而技术则往往会被市场、资金带走。
有学者研究制度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时发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技术差异,很大程度上是制度的差异。由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技术进步以及更为广义上创新能力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的差异。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大湾区城市已经在技术进步等创新方面领先一步,不能只盯着技术进步本身,而是更加关注创新制度的先导作用,即选择“制度先导”模式,才能在世界城市创新的竞赛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