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 才
营改增试点改革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为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取得了非同寻常的改革成效,彰显了守正出奇的改革智慧。
营改增试点改革期间,恰逢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营改增试点改革从上海起步,从扩大区域试点,到转向行业试点,并渐渐扩展,于2016年5月1日实现全覆盖。
营改增试点改革5年来,世界经济持续低迷,主要发达国家政府债务高企,各国政府陷入减税和增税的“两难”之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主要国家陆续提高了增值税税率,从2011年的18.7%上升到2016年的19.2%。
我国的税改之路却与众不同:从“营增并存”到“营改增”,既简化统一了税制,又实现了渐进性减税。其涉及面之广、改革力度之大,放在其他国家几乎不可想象。这项改革充分发挥我国的政治优势,用税改的“减法”,转化为税源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财政经济风险得到了有效化解,企业效益明显好转。
营改增试点改革从局部地区、局部行业试点,逐步扩大至全覆盖,突破了税制改革的历史路径、传统理念。“渐进到位”的改革路径难度大,不确定性因素多,且给中央、地方带来了减收的风险,需要改革者有高超的推进技巧。创新性的改革路径,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同时避免了改革的震荡,通过时间上的巧妙把握,最大限度地规避了局部试点中“抵扣链条断裂”导致的问题,实现了税制运行的巧妙平衡。
营改增试点改革,遵循问题导向。从重点领域切入,层层推进,即生产服务业优先改革,在与制造业关系密切,以及创新能力强的行业首批试点,如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之后又将电信、邮政等行业纳入。最后将不动产、金融业、建筑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种以点带面、分层推进的方式,既考虑了改革的难易,又兼顾了经济增长动能转换的需要,远近结合,扩大了改革效果。
营改增试点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效应,成为经济改革的先手棋,消除了“营增并存”二元税制,实现了税制统一,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增强税收中性,激发了产业分工;减少市场扭曲,提高了市场效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不仅如此,2012年起步的营改增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营改增试点改革有扩大需求的作用,其着力点主要是在供给侧,促进创业就业,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效率,扩大优质供给。随着消费水平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服务消费比产品消费增长更快。营改增改革直接针对服务业,同时带动制造业,其改革红利惠及所有产业和企业,与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高度吻合,提升了社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协调性、平衡性,经济发展可持续性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善。
营改增试点改革还牵引了财政体制改革。营改增改变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收入划分格局,由此牵引财政体制改革,对中央与地方之间事权划分、支出责任划分以及转移支付都产生了辐射性作用,实质上倒逼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从长期看,这是国家治理结构重塑的触发器和推动力,有利于调整优化地方政府行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我国经济社会整体转型升级,实现效率与公平的融合、发展与环境的统一。
营改增实施5年多来,改革红利逐渐释放,促进创业创新,扩大产业分工,发展服务业,提升制造业,催生新业态,缓解了风险,增强了发展后劲,实现了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