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政报道 记者10月13日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国通关一体化全面实施,企业可以在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手续。
据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介绍,为了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以及全国隶属海关功能化建设等“两中心三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今年7月1日,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正式启用,并自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出口通关一体化。
黄颂平指出,通关一体化改革打破了关区之间的藩篱,全国海关形成一个监管执法协作整体,通过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集中处置关键业务,实现“全国海关是一关”。比如,过去各个海关按关区划块监管,执法难以统一。现在风险防控中心代表总署统一布控,税收征管中心代表总署直接指挥全国各个海关现场的税收征管作业,企业面对的是中国海关这个整体,各个海关都成为整体流程中的一个环节,执法更加统一、规范、高效。
通过“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在口岸排查安全准入风险后,货物即可放行,放行后海关实施征管作业,从而大大加快货物通关速度,通过企业“自报自缴”,海关税收征管作业后置,进一步缩短货物通关时间,降低贸易成本,也有利于强化企业申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