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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

来源:改革网江苏作者:时间:2021-12-06

12月2日,《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十三五”期间,江苏铁路建设发展迅猛、成效显著,高铁里程排名跃至全国第二,初步形成“轨道上的江苏”主骨架。到2025年,全省铁路总里程将达到5200公里,其中高铁3000公里,覆盖所有设区市和90%县级以上节点,实现省会南京与各设区市1.5小时通达、与长三角中心城市1小时通达,宁镇扬、苏锡常、沪苏通率先形成1小时“轨道交通圈”。

《条例》适应我省地方铁路建设事业发展新格局的需要,按照上位法和国家有关铁路改革发展要求,明确地方铁路建设安全管理主体和要求,明晰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铁路安全管理相关职责,明确建立铁路沿线安全治理、环境整治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长效机制,并将长三角区域协作作为专项内容,推动构建铁路安全管理工作协同机制,建立铁路安全协作一体化机制,为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铁路立法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江苏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将有力推动我省铁路事业在交通运输新发展阶段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全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新力量。 (厅法规处  省铁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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