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建设需抓住应用这一核心环节

2019-05-10 10:32:23 来源:本网专稿 

参会代表用手机记录会议重要内容

应用将是未来信用建设核心环节

2014年6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布,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实践证明,在这部规划的指引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稳步前进。下一个五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着力点在哪?

对此,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表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今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因此,出台新的规划纲要是必要的。”

林钧跃从三个角度阐述了新的规划纲要应聚焦的工作重点。他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应用。从“应用说”的维度来看,信用建设工作重心需要从信息收集转移到信息融合来。新的规划纲要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城市与行业、社会信用体系的“分”与“合”等三个关系。他建议新的规划纲要按照黑名单制度、联合奖惩机制、市场联防机制、综合性系统(如举报系统、案件处置系统、跟踪系统、风险预测系统等)的次序安排信用建设的逻辑。

从“完善说”的维度来看,林钧跃认为,在立法层面,我国应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信用立法,同时不断完善地方性法规的合规性;在实践层面,加大推进区域性信用建设力度。同时,加快推动信用行业的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林钧跃表示,从“创新说”的维度来看,新的规划纲要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作出一些尝试:一是经济化,建议打造信用监管升级2.0版,节省政府的行政成本,把有限的监管队伍用在刀刃上,转变服务型的政府。二是标准化,不仅要统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标准,还要通过标准化达到社会培训、对外交流的功能。

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魏文静也认为,新的规划纲要应把应用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位。“政府和市场要双驱动,让信用真正在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引导市场的良性发展,从而激励企业完成信用产品的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与特色化,从而更好地服务市场;另一方面,市场要加强创新,结合实际生活,推出更多与经济生活领域相匹配的信用服务产品。”

“下一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应该是全方位应用信用信息。作为一个全流程的应用,从政府机关到行业协会再到市场主体,只有各个环节和信用系统对接,才能真正地把信用打造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用这样一个平台来支撑社会治理、监管、政务的各个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管司信用处处长崔迎琪说。

除了应用,与会专家还建议,下一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应加强对联合奖惩、红黑名单、信用修复与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和规定。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在主题报告中指出,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着力解决三个问题:从工作角度看,信用工作的边界在哪;从认识角度看,信用的内涵是什么;从政策角度看,在落实相关规章制度过程中,市场和政府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

章政表示,无论是市场信用监管的宏观设计和联合奖惩的实施,还是依托信用分进行社会治理,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发展必将经历规范化和法制化路程。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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