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惠企便民 打造“信用湛江”

2018-07-17 10:40:07 来源:本网专稿 

强化改革后续监管

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代码转换

记者: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是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湛江市是如何开展的?

梁肖斌:根据国务院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顶层制度设计,以及广东省有关工作部署,湛江市自2015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改革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原来各个部门分别编号赋码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有利于消除监管盲区,强化改革后续监管,推进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2017年8月,湛江市“多证合一”系统正式开通,系统依托“一库两平台”全面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刻章许可证》整合到营业执照上。通过“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信息互认”的模式,今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刻章许可,只要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直接到有资质的刻章企业办理刻制公章事宜。让信息多跑腿、企业少跑路,使企业开办更加便利,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信用产品开发

推进信用服务惠企便民

记者:推进信用产品创新和应用已成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湛江市有哪些特色做法?

梁肖斌: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使用。湛江市于2014年10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市各行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近年来,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广泛运用,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加强管理和服务创新。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奖惩机制。同时推动企业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将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市场主体申请或参与相关业务的重要参考。积极培育本土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使用外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中的应用。

二是充分利用社会信用建设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地税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企业融资等方面的作用,推进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有效对接,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开辟“税保合作”模式。市国税、地税和市保险协会搭建“税保合作”工作平台,搭建全市小微企业、银行机构、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桥梁。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农户信用评价,推动金融机构运用农户评级结果与农户贷款审核、管理相结合,积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

近年来,湛江市以加快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主要抓手,同时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抓好信用建设顶层设计;突出四大领域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信用水平;认真做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主动披露信用信息,对社会不良信用事件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近几个月的城市信用监测中排名均位于全国前列,有效地提升了湛江市的信用状况和政府形象;强化诚信文化宣传,积极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强城市信用建设,为湛江加快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更加优越的环境。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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