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惠企便民 打造“信用湛江”

2018-07-17 10:40:07 来源:本网专稿 

——访广东省湛江市发改局局长梁肖斌


2016年12月26日,湛江市召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资料图片)   湛江市信用办供图  

□中国改革报记者 吴限

“湛江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雷州半岛上,地处粤桂琼三省区交汇处,南濒南海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西临北部湾,背靠大西南,是国家‘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近年来,湛江市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为引领,带动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社会各界信用意识显著增强,‘信用湛江’建设全面向好发展,有力地提升了城市竞争和经济发展的‘软实力’。”广东省湛江市发改局局长梁肖斌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记者:信用网站和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湛江市在这方面是如何部署实施的?

梁肖斌:一是建“网”,设立查询“窗口”。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这张“网”,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基础工程。早在2012年底,湛江市就开始研究建设市级信用网站,“信用湛江”网于2014年11月正式上线,目前网站共建有信用公示、信用查询、信用动态、重点领域、联合奖惩、政策法规、信用学堂、共建单位等栏目。展示企业红黑名单,设置警示榜,为政府部门查询企业信用状况提供参考依据;建立联合奖惩专栏,实现政府部门间的联动,增加企业守信承诺展示页面,并为市民提供异议处理入口。通过网站向社会提供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社会组织四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公示全市36个市直部门、10个县(市、区)90多个县级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为信息共享打下基础。

二是建“库”,归集信用信息。近年来,湛江市紧紧围绕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这一目标,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建立信用信息标准规范,主要行业部门信用信息初步实现电子化记录和存储,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并实现常态化信息共享。2014年6月,湛江市探索开发“一库两平台”项目,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湛江”网、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平台联合建设,实现资源整合、节约投资的目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库可为“信用湛江”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专属网页提供信息资源支撑,强化社会信用体系与市场监管体系的有效对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可确保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实现全社会的信息共享,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14年8月,湛江市以《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为标准,从公共信用信息来源角度,编制印发了《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4)》,从而确定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范围和数据提供单位,明确了各数据提供单位的信息类、信息项、编码、数据元的内容以及责任要求,为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归集和使用提供了依据。2014年,湛江市向全市32个部门收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库所需数据资料,同步开展首批信用数据归集,初步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三大基础数据库,并积极与广东省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及时向省平台推送数据。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成运行,为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级政府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达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目的。

强化改革后续监管

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代码转换

记者: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是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湛江市是如何开展的?

梁肖斌:根据国务院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顶层制度设计,以及广东省有关工作部署,湛江市自2015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改革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原来各个部门分别编号赋码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有利于消除监管盲区,强化改革后续监管,推进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2017年8月,湛江市“多证合一”系统正式开通,系统依托“一库两平台”全面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刻章许可证》整合到营业执照上。通过“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信息互认”的模式,今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刻章许可,只要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直接到有资质的刻章企业办理刻制公章事宜。让信息多跑腿、企业少跑路,使企业开办更加便利,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信用产品开发

推进信用服务惠企便民

记者:推进信用产品创新和应用已成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湛江市有哪些特色做法?

梁肖斌: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使用。湛江市于2014年10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市各行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近年来,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广泛运用,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加强管理和服务创新。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奖惩机制。同时推动企业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将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市场主体申请或参与相关业务的重要参考。积极培育本土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使用外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中的应用。

二是充分利用社会信用建设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地税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企业融资等方面的作用,推进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有效对接,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开辟“税保合作”模式。市国税、地税和市保险协会搭建“税保合作”工作平台,搭建全市小微企业、银行机构、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桥梁。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农户信用评价,推动金融机构运用农户评级结果与农户贷款审核、管理相结合,积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

近年来,湛江市以加快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主要抓手,同时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抓好信用建设顶层设计;突出四大领域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信用水平;认真做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主动披露信用信息,对社会不良信用事件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近几个月的城市信用监测中排名均位于全国前列,有效地提升了湛江市的信用状况和政府形象;强化诚信文化宣传,积极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强城市信用建设,为湛江加快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更加优越的环境。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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