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制定民间投资追赶超越发展行动计划

2018-01-02 10:20:36 来源:本网专稿 

□ 对民营企业提供与省属国企同等发展条件,实行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包抓重点民企制度

□ 建立民营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涉企政策、规划、法规出台前充分听取民企的意见建议

□ 中国改革报记者 李建飞

2017年12月27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省民间投资追赶超越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尽快梳理本行政区、本领域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具体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台账管理。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陕西省在推进民间投资追赶超越发展行动计划中特别提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究出台民营企业扶持政策,提供与省属国有企业同等的发展条件。建立民营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涉企政策、规划、法规出台前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并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向民营企业解疑释惑。实行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包抓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每个党政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联系一家企业,每季度共商一次企业发展。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召集座谈会,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困难和问题。

政务有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所需的最优环境。陕西省政府制定措施,重点加强PPP、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推行政务诚信评价制度,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诚信档案,建立健全并逐步公开政务失信记录。全省各级政府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要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所作合法合规承诺或合同协议、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间投资良好环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水平。陕西省政府要求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切实优化审批流程,严防“审批互为前置”。开展全省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理核查专项行动,逐项梳理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清查各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调整省级相关部门审批权限,支持市县推行企业备案类投资项目承诺制、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等投资管理模式试点,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行政审批大幅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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