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市场经济体论”不尊重事实

2017-11-14 09:34:07 来源:本网专稿 

妥善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积极应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

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我国对外开放的全方位布局,要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同舟共济,充分利用现有的WTO等多边机制来协调和解决争端,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并为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发挥中美战略和经济对话的作用,增加合作、减少冲突。我国要继续推动中美战略和经济对话,一方面通过对话来解决贸易、汇率等方面的矛盾和分歧,另一方面推动基础设施、服务贸易等各领域的合作。

维护开放体制,推动新型合作。利用WTO、G20、APEC这样一些大的框架来制定一些指导规则,针对特朗普的“逆全球化”,继续推动这些框架下的互联互通,重点推动东亚的区域合作谈判以完善东亚的贸易网络,持续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平衡开放和可持续开放。

积极应对“反倾销”。我国应认真研究美方可能出手的一些领域,从目前看钢铁、基建产品、汽车零部件、家电、照明设备等中国近几年占出口市场份额较大、出口增长较快的产品都将是反倾销的对象,需要摸清底细,做足准备。中国各类别商会也要做好预警工作,研究对方动向,注意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给企业提供调整的机会,并研究反击的措施和领域。从长期看,要加速贸易升级转型,提高外贸企业竞争力,重点加快服务贸易,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积极沟通争取包括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中国应从WTO的宗旨和原则入手,在各种多边和双边场合进行积极沟通,全面阐述中国要求承认市场经济地位的合理主张与依据,争取各界支持。WTO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富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巩固和促进贸易自由化。各国有义务根据协议按时终止在反倾销方面针对中国的歧视性待遇。

合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国家层面,可以从法律层面终止“替代国”作法,目前欧美国家的立场已经清晰,它们继续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延续之前的反倾销作法,因此,WTO争端解决机制将成为一项重要选项,这要求我们做好长期、个案处理的准备。企业层面,出口企业应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在受到反倾销调查时,要积极提出针对市场经济条件的抗辩。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相关规定,即当我国的出口企业受到某一WTO成员国的反倾销调查时,如果该企业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国内在生产该类产品方面不受国家的垄断,且已经具备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那么该WTO成员国就应该以我国国内生产该产品的成本或者国内价格进行倾销价格可比性调查,为自己在反倾销调查当中争取更多的优势。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所)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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