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改革成绩斐然

2017-11-02 19:20:11 来源:本网专稿 

——专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

□ 中国改革报记者 于保明 黄金星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内蒙古作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牢牢把握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规律特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蒙古各项公安改革,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近期,本报记者专访了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改革工作的主基调是什么?

马明: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立足我区实际,聚焦公安事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和民警所思所盼,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上,牢牢把握总目标总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稳中求进,着眼能力建设、注重机制创新,把改革重点放在制约公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影响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点问题上,放在影响公安机关战斗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增强机遇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认清大势、勇于担当,从规划到实施,从组织到落实,一环扣一环,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公安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记者:请您谈一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改革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马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纵向推进的关键一年,要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经过近年来的大力推进,我区公安改革工作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改革进程全国领先。截至目前,全区95项公安改革任务已完成85项,完成率89.5%,多项改革任务在全国率先完成,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公安改革上升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层面予以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报考等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民生警务、警辅人员管理等典型经验被中央深改办、公安部刊发,在公安部改革“放管服”网站实现信息报送数和采用数双第一。

多项经验全国推广。全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进班子并异地交流任职、政治委员工作职责规范、人民警察招录培养、《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航母+舰载机”式的大数据警务运行机制、刑事案件“两统一”、旗县“大部门大警种”等10多项改革措施走到全国前列,被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在全国推广,我区的基础信息采集规范被指定为全国规范编制单位。

改革红利惠及民生。公安改革的全面深化,有力提升了全区公安机关履职能力,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显著增强、满意率逐年提升。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规范、清理、取消、下放各类无谓手续证明、审批权限335项。全区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注册使用率居全国第一,网上办理业务量居全国第四,全面实现驾驶证申领自主预约考试等便民利民多项改革。

改革成果助力实战。依托改革的转型升级,建成了科技信息化引领型、支撑型、保障型现代警务机制,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日趋完善,持续实现“大事没出、小事少出”。圆满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庆祝建军90周年朱日和军演阅兵安保,分别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和“军演指挥部”致信感谢、赠送锦旗。2016年与2012年相比,全区刑事、治安、多发性侵财及八类案件数分别下降42.5%、43.1%、41.1%、53.3%,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到93.9%、96.1%,比2012年提升5.5和7.01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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