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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肥选购及使用提示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时间:2026-08-18

复肥是施用于土壤或作物叶面,可为作物提供两种及以上营养元素、持续供给养分的肥料。在粮食种植、果蔬栽培、园林绿化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其质量是否合格达标,直接关系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

一、复肥产品介绍

复肥核心作用分为供给养分、改良土壤、提质增产三类。

供给养分:一次性补充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满足作物全生长期基础营养需求。氮促茎叶生长、磷促开花坐果根系发育、钾增强作物抗倒伏、抗病虫害能力。

改良土壤:优质复合肥添加腐殖酸、有机质,可缓解土壤板结,提升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平衡土壤酸碱度。

提质增产:均衡养分可减少作物缺素黄叶、落花落果、果实偏小等问题,提升果蔬甜度,提升农产品品质与收成。

日常种植常用复肥主要包括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复合肥料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掺混肥料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也称BB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是指一种既含有机质又含适量化肥的复混肥。系对粪便、草炭等有机物料,通过微生物发酵进行无害化和有效化处理,并添加适量化肥、腐殖酸、氨基酸或有益微生物菌,经过造粒或直接掺混而制得的商品肥料。

复合肥料

掺混肥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二、选购要点

1.选择正规渠道,远离流动推销

购买复肥时,务必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农资专卖店。

2.细查包装标识,认准标准证号

购买时务必仔细查验以下内容:①产品名称;②执行标准;③证号资质:包装上必须标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肥料登记(备案)证号;④养分含量:总养分仅指氮(N)、磷(P2O5)、钾(K2O)三者含量总和,其他元素含量均不可计入,复肥必须标注N-P2O5-K2O配比;⑤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⑥生产日期及批号;⑦包装封口。

3.警惕夸张宣传,识别虚假功效

与肥料名称标注在同一行的内容(包括文字和图案)肥料名称(包括商品名称)中不应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及谐音,包括但不限于:高效、特效、多元、高产、多效、增长、促长、高肥力、霸、王、多能、全营养、保花、保果等词语。

4.注重外观鉴别,直观判断品质

通过“看、摸、闻”三步法快速分辨肥料品质。优质复合肥料通常颗粒均匀、色泽一致、干燥无结块,手感坚实不易碎裂,无潮湿黏手现象,气味正常。反之,颗粒不均、结块严重、杂质较多或气味异常的产品,往往存在质量隐患,建议农户切勿选购。

5.理性看待价格,避免低价陷阱

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复肥,大概率存在有效成分不足、原料掺假等问题。不应单纯以价格高低作为选购依据。应按单养分价格折算比较后选购。

三、使用须知

1.科学施肥,按需选用

复肥的氮磷钾配比多样,不同作物和生长阶段对养分需求差异较大,施肥需结合作物类型、生长时期与土壤条件精准搭配、按需施用。同时须注意养分成分特性,避免对土壤和作物造成影响。例如含铵离子的复合肥不宜在盐碱地上施用;含氯化钾或氯离子的复合肥不宜在忌氯作物或盐碱地上使用;含硫酸钾的复合肥不宜在水田和酸性土壤中施用。

2.种肥隔离,谨防烧苗

复肥原则上不宜直接作种肥。如确需使用,必须做到“肥、种分开”,种子要与肥料相距5~10厘米,切忌直接与种子同穴施用,否则容易引发肥害、烧苗。

3.控制用量,防范肥害

复肥养分含量较高,一次性施用过多或施肥后土壤水分不足,易造成土壤溶液浓度过高,导致烧根烧苗。应根据作物种类、目标产量和土壤肥力确定合理施肥量。须格外注意含尿素的产品含有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4.安全存放,防止变质

防潮湿:肥料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包装密封牢固,防止吸湿结块;防误用:不能与农药、人畜药品、食用物品等混放;防化学反应:铵态氮肥不宜与碱性物质(石灰、草木灰等)混合存放或施用。

四、维权指引

购买复肥时应当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正规购物票据,票据需清晰载明售货单位全称、购买时间、肥料名称、规格、等级、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同时留存产品包装袋、合格证、检验报告、交易记录等凭证。若采购量较大,建议留存少量未开封的完整肥料样品。

若发现商家销售假冒伪劣、虚标养分、“三无”肥料,或遭遇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可凭借留存的凭证和样品,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正规渠道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