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苏琬婷时间:2026-08-17
城市更新迭代提速、产业新区连片崛起、新型基建密集落地,城市建设版图持续扩张的背后,窃密渗透、空间安全等隐蔽风险随之迭代。如何在发展扩容中守住安全底线?8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新制定的《四川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这部将于2026年11月1日施行的《条例》,对实施24年的旧条例系统性废旧立新,标志着四川建设领域国家安全治理,正式完成从被动堵漏到主动前置、从局部管控到全域护航的模式性变革。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根本基石。作为国家战略腹地、国防军工科研大省,四川涉密单位分布密集、建设场景复杂多元,城市开发与安全防护交织重叠特征突出。2002年施行的旧条例长期聚焦涉外项目管控,已难以应对当下多元化、隐蔽化的新型安全风险,也无法适配上位法更新要求。本次立法立足四川独特省情,精准补齐治理短板,以法治化手段从源头化解建设领域安全隐患,筑牢西部国家安全屏障。
治理体系如何重塑?权责分层,破解监管空白与衔接难题
长期以来,产业新区、开发区等功能片区存在监管权责模糊、属地衔接不畅的治理痛点。《条例》全面理顺省市两级监管体系,重塑层级分明、协同联动的管理格局。
条例明确,省级国安机关统筹全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市(州)国安机关负责属地日常管理与项目许可审批。同时首次细化新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协同职责,要求各类产业片区主动对接属地国安部门,全程参与辖区建设项目安全管控,彻底消除园区监管断层、区域管理盲区,实现全域治理无死角。
风险防线如何前移?规划嵌入,实现从“建好再查”到“先审再建”
本次修法最核心的制度创新,是把安全治理逻辑深度前置到城市生长源头。
不同于以往项目竣工后排查整改的被动模式,《条例》建立安全控制区动态管理制度,由省级国安机关联合多部门划定管控区域、报省政府批准并实时动态调整。同时将国家安全审查全面嵌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两大核心环节:区域规划编制必须征求国安机关意见,安全重点区域规划需专项审议;安全控制区内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前,自然资源部门须提前征询国安意见。从土地、规划源头筑牢防火墙,从根本规避开发建设衍生的窃密渗透风险。
项目监管如何提质?分类施策,平衡安全底线与发展效能
守住安全红线,不等于限制城市发展。《条例》摒弃粗放“一刀切”管控模式,建立科学精准的差异化分类监管机制。
针对安全控制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实行许可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从严合规审查;针对机场枢纽、轨道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公共工程,在立项源头阶段即纳入国安意见征询流程。精准区分管控强度、适配项目属性,既牢牢守住国家安全刚性底线,也最大程度保障城市更新、产业基建高质量推进,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双向统一。
社会共治如何激活?双向联动,构建全民防护安全网络
国家安全治理,绝非单一部门的“独角戏”。《条例》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配套体系,打通行政监管与民间监督的双向通道。
条例明确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杜绝隐私泄露风险;对排查重大隐患、提供关键线索的群众及市场主体,依规给予表彰奖励。通过制度激励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风险排查,形成专业监管、属地协同、社会参与的立体化共治格局,让安全防线贯穿城市建设全链条、全方位。
良法善治,久久为功。下一步,四川将持续抓好条例普法宣讲、落地跟踪、配套细化等常态化监督工作,动态研判城市更新、新型基建带来的新型安全风险,持续优化制度供给,不断提升建设领域国家安全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坚实法治护航四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苏琬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