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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优在新疆丨哈密设立市长企业接待日 政企面对面纾企解困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哈密市发展改革委作者:时间:2026-07-03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搭建高效政企沟通桥梁,精准解决企业发展经营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哈密市将在每月第二个星期三,以市长面对面的形式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实现政企沟通“零距离”、问题解决“零拖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一)本月接待时间

7月8日(星期三)。

(二)预约加时接待

针对企业紧急突发诉求办理、跨部门复杂疑难问题协调等特殊情况,企业可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根据企业需求随时增设专项接待。

二、接待方式

实行“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会议室集中接待,或深入企业下沉接待。

三、接待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意向落地哈密市的投资企业、项目投资方。

四、接待内容

(一)予以受理范围

1.政策落实类:惠企政策宣传解读、税费减免、补贴资金兑现、审批流程简化、政策落地“中梗阻”等诉求;

2.要素保障类: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用水用电用气保障、融资贷款、用工招聘、人才引育、物流畅通等实际困难;

3.项目推进类:重点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营等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4.营商环境类:涉企执法不规范、多头重复检查、政务服务效率低、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问题;

5.意见建议类:对全市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园区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政企沟通机制完善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1.已进入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法定程序的事项;

2.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渠道受理或已办结的投诉事项;

3.无具体事实依据、无明确诉求的匿名反映事项;

4.涉及个人恩怨、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事项;

5.不属于本市事权管辖范围的事项。

五、接待流程

(一)预约登记。企业于7月5日前向哈密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电话或现场预约,提交诉求简要内容。符合受理条件的,7月7日前工作人员将告知企业接待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材料。

(二)现场接待。市政府领导主持接待会议,企业代表陈述诉求,相关部门认领任务、作出回应,明确责任单位、解决路径、办结时限。

(三)限时办理。对于接待现场能够解决的问题,现场给予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实行分级分类限时办结制并在办结后及时向企业反馈。

(四)回访评价。诉求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哈密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将通过电话、书面、上门等方式回访企业,开展满意度评价。

六、预约方式

(一)电话预约:0902-2232025。

(二)现场预约: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南路9号院2号办公楼4楼2412室。

(三)预约时间:工作日9:30至13:30,16:00至20:00。

特此公告。

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