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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来源: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作者:时间:2026-05-14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航空港区发展和统计局,委机关各处室(局),委属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和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2025年12月底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统筹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8〕1049号)等1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145号)等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5件)

2.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

202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