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当前位置:首页 > 海南首页 > 一流营商

海南市县主要负责人为营商环境问题处置第一责任人

来源:改革网作者:陈文杰时间:2026-03-05

改革网讯(陈文杰)解决企业群众反映问题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最直接、最有感的举措,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用心用情、真抓实干,全力以赴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各类营商环境问题,《意见》的出台,将推动更加系统、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实质性化解营商环境问题,针对提出的这个问题,我想用‘高、全、新、严’四个字概括回答。”

日前,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意见》。在日前举办的《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意见》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雪皓表示,《意见》在全国率先创新构建涉企营商环境问题全过程核实处置的制度机制,彰显了海南自贸港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改革导向,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体制、制度和机制改革创新的坚定决心。

突出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

《意见》明确各市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营商环境问题处置第一责任人,建立领导领办、包案督办机制,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疑难问题,由省、市县两级领导牵头领办,打通层级壁垒、部门壁垒,确保问题有人管、有人抓、抓到底。

突出全链条处理,构建闭环机制

整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以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实现问题全量归集、一口受理,形成“受理—转办—处置—监督—评价”闭环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突出制度创新,破解治理难题

创新推出“三书一函”(提醒敦促函、责令整改通知书、重点督办通知书、责任约谈通知书)监督机制,建立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法治会诊机制,实行重点典型问题重点核查和提级办理制度,建立常态化营商环境问题分类分析指导机制,促进从“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完善政策制度,从源头防范问题发生。

突出严格监督,强化刚性约束

《意见》将营商环境问题处置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存在工作不力、推诿塞责、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建立企业回访评价机制,以经营主体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倒逼责任落实、作风转变。

“我们真诚欢迎广大企业、群众和媒体朋友,通过12345热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等渠道,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与我们一道共建共享一流营商环境,为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王雪皓说,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将以《意见》实施为契机,狠抓制度执行、强化协同联动、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开展涉企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