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陈文杰时间:2025-08-13
改革网讯“《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对涉企行政检查做出了很多创新规定,在实践中海南开展‘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等改革成效如何?”8月12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五场)——《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专场,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陈文杰 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环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海南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目标,聚焦封关运作“一号工程”,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智慧海南”和“诚信海南”建设为抓手,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着力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数字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雪皓介绍,为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会现场。陈文杰 摄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2024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全面系统规定。2025年5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提出了二十二条有力举措。此次出台《条例》,是全国首个以地方法规形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将行政措施和地方实践上升为法规制度,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监管质效给出了“海南方案”。
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规范行政检查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要求以法治为根本遵循,依法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升监管精准性,规范检查程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行政效能。海南聚焦政府职能转变和效能政府建设要求,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全面推行“亮码检查”、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实施非现场监管、加强数据归集共享等举措,进一步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进一步提升海南自贸港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积极回应企业关切
近年来,海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但仍有企业反映,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问题制约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们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在起草《条例》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细化行政检查全过程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涉企检查的每个环节依法合规,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同时,强化企业权益保护,以清单形式列举十三类禁止行为,并针对企业的知情权、投诉举报权、申请专业人员协助权等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在海南能够放心干事、安心发展。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关键举措。”在答记者问环节王雪皓说,海南近年来通过推出“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一张清单管检查”等重要制度创新,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现精准高效监管。
推行“综合查一次”,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条例》规定加强对检查计划的统筹,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检查,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加强联合检查,最大程度整合归并对同一企业实施的多项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量控频。
王雪皓说,去年7月推行“综合查一次”以来,全省累计推出3000余个“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累计统筹12510个检查任务,通过计划撮合,合并发起4552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检查7958次,受到企业欢迎。
推行“亮码检查”,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
《条例》规定行政检查主体应当按规定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生成检查码并在行政检查时主动向企业出示。企业可以通过扫码获知检查的主体、人员、事项、依据等信息,加强对检查行为的监督。2025年1月1日全省正式实施“亮码检查”后,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已完成了18527个亮码检查任务。
推行“一张清单管检查”,规范统一行政检查标准
《条例》规定公开行政检查事项,将各类涉企行政检查置于“阳光”之下,进一步强调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明确实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监管事项的规定和实际成效,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未列入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行政检查事项不得实施。《海南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事项,全部按照严格标准梳理,集中整合到一张清单内,经梳理后,海南现有主项1037项、子项6138项、检查实施清单1209项,精简率81%。
“下一步,我们将以不断提升监管效率和企业获得感作为出发点,更大力度推进‘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一张清单管检查’等改革工作,立足数字化监管,不断扩大‘综合查一次’覆盖的行业场景,提高‘亮码检查’的智能化和数据支撑能力,丰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夯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创新成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王雪皓说。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王烨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