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全面深化改革综述
近年来,衡阳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骨干队伍。深化政治建设考察,完善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政治素质考察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出台《衡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推动考事与考人有机融合。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千雁计划”,选派干部赴深圳等发达地区和知名企业进行沉浸式培训,提升干部推动发展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探索推行年轻干部成长“长回路”机制,共选派1834名年轻干部下沉乡村,帮助年轻干部“墩苗”历练。出台《市管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和近亲属提拔任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同类人员比对分析,防止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制定实施《未担任领导职务的市管职级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不断建强管好公务员队伍。
衡阳市校企合作引进百名博士集中受聘暨待遇兑现仪式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强化现代化新衡阳建设人才支撑。大力实施“人才雁阵”计划,建立“1+N”人才政策体系,首创市校企三方合作引才机制,创新高校和园区联合引才“UP”模式,定期举办“博士行动”等大型集中引才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共引进各类人才4.7万名、博士1298名、高层次人才团队20余个,经验做法入选全国人才工作优秀创新案例,为人才净流出城市破解人才难题提供了可借鉴的“衡阳样板”。充分利用衡阳高校资源优势,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建立“衡才回衡留衡”推荐流动调配机制,建好用好青年人才驿站,加快推进年轻人友好城市建设。积极推动校企联合用才,探索“一人双岗”“一人多岗”模式,破除人才单一服务壁垒,打通产学研合作链条,促进科研成果高效转化。修订完善《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出台《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构建起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制定《衡阳市关于推进全市党支部“五化”建设达标创优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为基层减负制度机制,制定实施关于破解乡村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等文件,市县两级取消村级事项82项,清理挂牌15万余块,清退从县乡借调人员302人,市对县的考核事项从49项精简为11项,全面取消市级层面对乡村两级的考核评比,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精力谋实事促发展。着眼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下发《关于发挥村(居)民代表作用的工作办法(试行)》,完善片组邻“三长制”组织体系,创新推进屋场党建+五个到户、湾村明白人、“一核五入”里巷工作法、“135+”小区党建等治理模式,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创新案例。围绕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质效,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村标杆、百村示范、千村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推行“党建+产业联盟”发展模式,2021年实现县市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村、城区10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截至目前全市有392个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0万元。
(衡阳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