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面向全国推广三地综合改革试点的41条创新经验举措。这批经验涵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优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扩大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优化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五大领域。其中,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构建“海空一体”复合型口岸等新型通关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强化航运全链条服务集成等11条举措拟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推广。从“摸着石头过河”的地方探索,到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三地综合改革试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为全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经验资源,发挥了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为系统梳理这批改革举措的核心要义,厘清异地复制落地的实施抓手,本报从本期起,将连续三周在每周一的第2版推出厦门、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专题报道,为各地借鉴改革经验、激活发展动能提供务实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