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理论

法治赋能基层治理 为群众幸福生活“加码”

□ 孙北宸

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维系基层秩序、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权益的坚实基石。在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的当下,基层治理面临着人际关系复杂化、公共需求多样化、矛盾诱因多元化等全新挑战,传统的治理模式已难以完全适配时代需求。唯有坚定不移地走法治赋能之路,以法治思维重塑治理逻辑,以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才能构建起和谐、有序的基层社会生态,切实为群众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培育法治思维

激活基层社会的法治主体活力

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践行。培育基层群众的法治思维,增强其法治意识,是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的核心环节,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深厚根基。

开展精准化普法教育。针对基层群众的年龄结构、文化水平、职业特点及法治需求差异,实施精准化普法。整合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多方资源,组建由法律专业人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构成的普法队伍,开展“菜单式”普法服务。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活动、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故事会等,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重点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同时,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社区广播等新媒体渠道,推送法治知识、典型案例,推动实现普法全覆盖,让法治理念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强化法治实践体验。搭建基层法治实践平台,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辩论、法律文书写作等活动,让群众亲身参与到法律程序之中,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法治实践,如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法治监督、公共事务决策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挖掘和培育基层法治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基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守法模范等先进人物,宣传其先进事迹,让群众学有榜样、行有示范。鼓励基层党员干部、乡贤能人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法治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以自身行动影响身边群众,形成“人人尊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构建多元解纷机制

打造基层矛盾化解的“缓冲带”

基层矛盾纠纷具有类型多样、诱因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单一的解纷方式难以高效、妥善解决所有问题。构建多元、协同、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

完善人民调解体系。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灵活、便捷、高效、成本低等优势。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村、镇两级人民调解网络,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吸纳法律专业人才、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助力其夯实法律知识基础、提升调解实务技能与沟通协调能力,确保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矛盾动态,尽早发现、及时化解。同时,规范调解程序,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赋予调解协议以法律效力,保障调解结果的有效执行。

健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行政机关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管理者,在履职过程中会涉及大量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引导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相关民事纠纷。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例如,在基层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在行政机关设立司法调解联络点,形成解纷合力提高矛盾化解效率。

探索新型解纷模式。随着基层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新型矛盾纠纷持续涌现,需要探索更多适应时代需求的解纷模式。针对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专业领域,建立专业调解机构,聘请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提高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公证等矛盾纠纷解决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解纷渠道,打破时空限制,满足群众多样化的解纷需求。

优化法治服务供给

筑牢群众权益保障的“防火墙”

法治服务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关键环节。优化基层法治服务供给,构建普惠和高效的法治服务体系,是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在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配备专职或兼职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写、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搭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的在线查询、在线预约、在线办理,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

强化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简化申请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与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的协作配合,建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理、监督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群众在每一个法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拓展专项法治服务。围绕乡村振兴、社区治理、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治服务,为农村土地流转、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小微企业经营、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等提供法律支持。加强对基层重点人群的法治服务,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和就业帮扶,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对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预防犯罪教育,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关注基层新业态、新群体的法治需求,为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灵活就业人员等提供针对性的法治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厚植法治文化底蕴

营造基层社会的法治生态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也是法治深入人心的重要保障。厚植基层法治文化底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是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的长久之计。

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整合基层文化资源,在村(社区)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设置法治宣传栏、法治雕塑、法治标语,摆放法治书籍、报刊,播放法治影视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结合当地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创作法治戏曲、法治故事、法治歌曲、法治动漫等文化产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开展法治文化艺术节、法治故事会、法治演讲比赛等活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对法治文化的认同感。

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融合。基层民俗文化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文化影响力。实现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的深度融合,将法治理念、法律知识融入民俗活动、传统节日和民间艺术之中。例如,在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法治灯谜、法治对联、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在民间戏曲、民歌、舞蹈等艺术形式中融入法治元素,让群众在享受民俗文化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文化的亲和力和吸引力。通过民俗文化载体,传播法治文化,使法治文化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更容易被群众所接受和认同。

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通过在学校常态化开设法治课程、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着力培育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在基层干部培训中增加法治文化内容,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文化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在社会层面,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公平正义观,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让法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同底色。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2026-06-24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76717.htm 1 法治赋能基层治理 为群众幸福生活“加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