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程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正式印发。5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2021年以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城市更新行动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秦海翔表示,在全国106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着力补齐小区、社区设施建设和服务的短板。2019—2024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8万个,惠及了居民4800万户、超过了1.2亿人,共改造提升各类老化管线36万公里,增设停车位387万个,建设养老、托育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7.8万个。各地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进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累计实施改造4.46亿平方米;各地还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作为一项民生实事工程来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表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有利于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又有利于释放巨大内需潜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赵成峰指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相关渠道资金,积极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主要通过四个渠道予以支持。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十四五”以来,已累计安排超过4700亿元,支持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2023年增发国债。共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400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三是超长期特别国债。2024年以来,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纳入“两重”建设支持范围,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超过2900亿元。四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厂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部署推进“四好”建设
“《意见》部署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意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将前期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安排,对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作出了系统全面的部署,主要包括4部分内容。”秦海翔表示。
在总体要求方面,《意见》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在主要任务方面,明确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在支撑保障方面,围绕破解城市更新工作的难点问题,提出6方面举措,包括,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立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健全法规标准等,其中有很多政策都有很高的含金量,将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在组织实施方面,《意见》强调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确定本地区城市更新行动的目标任务,城市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各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
协同发力“软建设”
赵成峰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继续统筹用好相关渠道投资,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围绕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运营维护体制,完善价格收费机制等方面,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软建设”。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实施。优先实施涉及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的城市地下管网安全提升、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市政设施安全改造等基础类工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完善等提升类工程。
二是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时,在“两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中,将继续对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给予支持。
三是积极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城市更新项目投资额较大,单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要围绕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属性较强的,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于回报水平适中、社会资本具有投资意愿的领域,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作用。引导支持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银行信贷资金更好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充分挖掘项目价值,探索创新城市更新模式,对投融资模式创新性强、有较好示范性的项目,中央投资将优先予以支持。
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张兵表示,自然资源部通过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存量资源资产调查,摸清数量、权属和利用情况,并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城市内部自然和人文历史方面的空间要素调查,形成统一的底图底数。在“一张图”上推动完善调查、登记、权益、规划、用途管制、执法督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畅通部门间数据共享,真正实现把资产管起来、让资源用起来、让城市活起来,全力支持好城市更新行动。同时,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强化政策实施保障,激发城市活力。持续深化详细规划改革,适应存量时代城市更新发展的需要。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说,财政部将聚焦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推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大对城市更新相关项目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撬动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支持;完善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制度,更好提供巨灾风险保障。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本、社区、居民等各方面积极参与到城市更新工作中来。
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表示,除了银行信贷外,金融监管总局也注重发挥不同金融工具的独特优势,鼓励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物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