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朝欢报道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作了说明。
对国家发展规划进行立法已推动多年。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明确了规划定位。自2009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已着手研究起草发展规划法草案。
2023年9月,国家发展规划法被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列为“条件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优先项目。今年2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将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等。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标志着我国规划法治化建设将进入新的阶段。”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