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荆文娜
近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修改后的《快递暂行条例》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迅速。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750亿件,同比增长21%,预计2025年将超过2000亿件。然而,飞速增长的业务量背后,却隐藏着日益严峻的快递包装问题,大量的快递包装材料被消耗,从纸箱、塑料袋到各类填充物,给资源与环境带来压力。
此次《决定》,明确以行业现存问题为导向,对快递业绿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作出制度安排,被视作我国构建绿色物流体系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日前,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18年施行、2019年修改过个别条款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对快递业发展保障、服务规范和快递安全等事项作了规定,对快递包装问题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难以适应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填补制度空白,为快递包装治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改本着急用先行原则,主要针对快递包装问题进行专项修改,未涉及《条例》其他内容,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快递包装带来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等问题,健全完善包装管理相关制度机制,为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快递包装设计、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明确企业以及政府、行业组织、快递用户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力求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三是坚持规范引导并重,统筹考虑行业实际和企业承受力等因素,在增强刚性约束的同时,发挥好法律制度的引导功能,营造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决定》将如何推动快递包装全链条系统治理?
有关负责人介绍,快递包装治理涉及面广,主体多、链条长,必须充分发挥相关方面的作用,实现全链条协同配合,深化治理效果。《决定》在规定国家完善综合性支持政策,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鼓励快递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的同时,针对绿色包装成本高的问题,规定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支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研发、生产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快递包装;针对商品生产端、销售端源头治理不足的问题,规定国家推动快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协同发展,推广商品原装直发,减少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针对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较低的问题,规定鼓励在快递经营场所和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其他适当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鼓励快递企业通过积分奖励、寄件优惠等方式引导用户重复使用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