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烟台印发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审查新规范

本报讯 记者张守营报道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财政局正式印发《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审查指导申请材料报送规范》,通过细化市县两级材料报送标准、构建全流程审查机制,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落地见效,为经营主体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烟台市自推行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以来,已实现市域内工作流程、认定尺度和处理标准“三统一”。然而,改革过程中暴露出市县两级信息沟通不畅、案件处理程序存在瑕疵等问题。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于澎表示,部分区市因受理审查不严、调查方向偏差,导致处理决定面临法律风险。例如,某项目因未及时向中标方送达投诉副本,错过法定告知期;另有案件因专家论证偏离核心问题,影响结论有效性。

为此,烟台创新建立“分级受理审理+市级指导审查”机制,设立市级行政裁决指导审查委员会,对区市案件进行全流程把关。《规范》将申报材料细化为审查受理、调查过程、处理决定三个阶段22项内容50项条目,明确要求提交投诉材料签收凭证、调查方案、项目档案等关键资料,确保市级部门提前掌握案件全貌并及时纠偏。

新规实施后,烟台市通过“清单式”材料管理实现三大转变:一是审查时效提升,市级部门可快速定位问题,平均指导周期缩短40%;二是法律风险下降,因程序瑕疵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将同比减少65%;三是企业维权成本降低,如某建材企业投诉项目从受理到办结仅用18个工作日,较以往压缩1/3。

“现在市县就像共用一套‘操作手册’,企业再也不用担心标准不一。”于澎表示,烟台正同步搭建电子化案件流转平台,计划年内实现审查数据实时共享。这项改革不仅为山东政府采购法治建设提供了样板,其“前端规范+智慧监管”的经验更被财政部纳入典型案例库,为全国优化政采营商环境贡献烟台智慧。

2025-04-13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71133.htm 1 烟台印发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审查新规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