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启动

国家数据中心集群(甘肃·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枢纽资源调度区(资料图片) 新华社发

□ 本报记者 李宏伟

日前,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本次试点工作将重点面向应用需求旺盛、发展基础良好、经济社会价值高、示范带动力强的领域,组织开展企业、行业、城市三类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工作,通过两年试点培育,形成一批资源丰富、应用创新、生态繁荣、成效显著的可信数据空间,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安全可信流通、数据要素价值共创、数据制度机制创新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数据资源规模化流通利用新模式新路径,积累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运营经验,支撑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

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可信数据空间须具备数据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三类核心能力。

根据《通知》,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涵盖打造企业、行业和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三个主要方向。

围绕打造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试点,试点工作将支持龙头企业运营可信数据空间,深化数据驱动型创新实践,完善数据供给机制,丰富数据应用场景,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生态合作伙伴等协同开放共享数据资源。

在行业可信数据空间试点方面,《通知》提出,面向新材料、科技、能源、物流、医疗等行业,支持培育特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立共建共治、多方共赢的数据流通利用机制,促进数据资源跨域共享和高效对接,构建高价值行业数据库、知识库、模型库。

为打造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试点工作将围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需求,探索公共数据融合企业数据创新应用的有效机制与激励措施,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

记者梳理发现,《通知》还明确了试点工作的6项重点任务:一是打造应用共创模式。构建高价值应用场景挖掘与评价体系,鼓励多主体联合开展应用创新和数据产品服务开发,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据共享共用模式。搭建跨主体开发环境,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工具,探索协同开发模式,建立基于用户反馈的应用发布发现、动态评价和迭代优化机制。

二是构建数据资源高效流通机制。打造场景驱动的数据跨域互操作新模式,实现多主体异构数据高效互联互通。通过构建数据目录、标识等方式推动数据资源高效查询、发现与调用,提升跨域数据资源协同利用水平。促进数据空间各方开放数据资源和产品,沉淀一批行业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资源,推动高质量数据集构建与开放,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三是建立产业生态培育体系。探索免费试用、先用后付、应用分成等推广策略,提升数据提供方、使用方等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引导数据开发、数据经纪、数据托管、审计清算、合规审查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接入数据空间,壮大数据空间生态规模。通过开放数据资源、发布应用需求、构建激励机制等方式,强化产业主体培育,增强数据空间生态活力。

四是构建可持续运营发展模式。建立常态化的运营团队和机制,保障数据空间的可持续运营。制定数据空间准入认证和合规管理等制度规则,实现参与主体可信任、数据来源可确认、合规使用可保障。探索构建动态数据价值评估模型及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数据资源授权管理和争议处置流程,实现数据流通全过程可追溯、数据异议可处置、权益侵害可追责。

五是推进可落地易复制的技术路径。使用与应用场景、运营模式和规则制度等相适配的技术系统,满足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和安全管理等数据空间核心功能要求,实现数据安全可信高效流通利用。使用精准满足需求的低成本、轻量化、敏捷化技术方案,匹配多场景功能要求并持续迭代优化。

六是探索数据空间互联互通。推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探索数据产品和服务跨空间的动态发布与高效发现机制。探索跨空间的身份互认与规则互认,支持跨空间使用管控、计量与收益分配。探索跨空间协同运营模式,推动跨空间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协同复用,数据产业生态互促共进。探索构建开源体系,支持多方参与的创新孵化机制,提升数据空间成果转化效率。数据空间的规则、技术等应符合国家数据局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要求。

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工作的推进,旨在落实《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工作部署,引导和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发展,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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