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志文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浙江省义乌市拥有我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是重要的国际贸易窗口,长期处于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小商品贸易领域改革开放的前沿。《总体方案》既是支持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又一务实举措,有利于为义乌国际贸易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开放注入新动能,同时也再次表明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
支持义乌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践需要。2011年国务院批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来,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浙江义乌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重点,在外贸管理和服务、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取得突破,首创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已在全国39个市场复制推广,成为国家外贸稳增长重要举措。浙江义乌始发最远至西班牙马德里的中欧班列率先实现常态化运营,现已开通25条线路,辐射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地方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作出示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选取像义乌这样市场经济活跃、贸易富有韧性、平台设施齐备的地方进一步深化改革,可以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探索路径,闯出经验。
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是更好适应贸易业态模式加速迭代的现实需要。当前,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贸易呈现交易即时化、订单碎片化、需求多样化等趋势。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数字贸易已成为贸易发展新趋势、经济新增长点、竞争新赛道,需要不断创新配套的监管服务。同时,随着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持续放大,积极扩大优质产品进口机制需要持续创新。通过新一轮改革,发挥义乌在联系国内国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的优势,可以在加快完善贸易监管方式、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塑造贸易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作出更多贡献。
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是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与挑战、放大改革系统集成效应的切实需要。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对外经贸合作面临保护主义、地缘冲突以及国际商品价格波动加剧等影响全球供应链稳定问题,企业经营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增多。国内经济运行面临消费需求不足、生产成本上升、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浙江在共同富裕、新型城镇化等方面示范先行,义乌市场与20多个省份的产业集群耦合,带动全国210万中小微企业发展、关联3200万工人就业。通过新一轮改革,以义乌的集成改革、综合创新,可以促进制度供给更精准赋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快速响应经营主体需求、更广泛激活区域发展活力,把改革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本轮深化改革的主要思路和特点
上一轮改革重点解决了“卖全球”的问题。新一轮改革将以迭代发展小商品贸易、服务中小微企业为特色,在“买全球”上加速破局,在“卖全球”上迭代深化,实现“买全球卖全球”双向蝶变。同步深化土地、金融等配套改革,联动推进营商环境领域改革。
一是为国家试制度,形成“买全球卖全球”的新型贸易体制。创新贸易业态,以“反向”市场采购形式开展进口贸易。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从商品“走出去”向规则、标准、服务“走出去”升级,解决贸易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二是为开放建平台,构建更具韧性的贸易供应链体系。以数字变革推动小商品贸易“人、货、场、链”系统化升级。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集疏运体系,整合国内国际物流资源,拓展通道、平台、枢纽功能。加快布局全球市场网络,创新市场“出海”模式,提升中国市场在全球贸易格局中的影响力。
三是为企业谋发展,营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政策环境。深化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打造全生命周期为企服务场景,推动人才、金融、土地等要素精准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主要举措及创新
此次印发的《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5个部分18个方面改革。
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改革。该部分聚焦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低成本且安全便利的进出口新模式、完善贸易数字化配套政策规则,包括深化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功能、构建安全可控海外服务网络、参与完善国际贸易规则等5个方面改革。重点改革,如“优化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措施”,适应贸易数字化和多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义乌模式”成为“全国样板”。“对符合条件的进口消费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挑选已在国外成熟流通、国内普遍使用且相对安全可控的商品建立进口消费品正面清单,对清单内商品优化证照办理和通关监管方式,加强数字化全流程溯源和属地综合管理,为国家扩大进口拓通道。“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满足了市场采购等多种贸易方式货物混拼出口需求,避免中途掏箱查验、影响船期,已纳入《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向全国复制推广。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率、拓展应用范围。“推动综合保税区与商品市场、铁路场站、航空口岸等联动”,推动综保区与铁路口岸、航空口岸等监管互认,提升区内进口肉类等货物保税仓储、保税物流业务效率,创新发展展示交易、集拼中转、检测研发等业态。“合理优化体现中小企业、平台各方意愿和利益的跨境电商规则”,近年来各国加强了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在主体设立、进出口税则、知识产权等领域提出了系列合规新政,促使我方加快建立跨境电商领域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加强对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平台经营规则的研究和风险预判,为中小微跨境电商提供监管规则指导、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商事调解等支持,保障合规安全经营。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该部分聚焦推动小商品标准、认证、知识产权集成改革,赋能中小微企业低成本便利化出海,包括加强内外贸一体化标准建设、加强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等2个方面改革。重点改革,如“实施小商品标准制度型开放试点”,引导外国主体共同开展小商品团体标准研制,建立小商品国际化标准体系,从对标、到全面对接互认、再到主动引领和创新,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走出去”。如“支持‘市场+商户’抱团出海”,广大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出海难”,靠企业单打独斗闯市场,难度越来越大,风险也越来越高,为此实施“海外分市场、海外仓、海外站、海外展厅、海外展会”多元化出海行动,强化出海资源整合、产业基金赋能、央地多级联动,为有出海动力但缺乏能力的中小微主体建设可控的国际营销网络。
完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该部分聚焦提升中欧班列沿线基础设施支撑与运力保障能力、打造陆海天网邮一体化物流网络,包括深化创新中欧班列运行机制、推进陆海空多港联运、深化地区间协同联动、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合作等4个方面改革。如“提升中欧班列的区域集结能力”,“义新欧”中欧班列占长三角区域中欧班列发运总量近60%,为充分发挥“义新欧”中欧班列开行线路多、货源支撑强、运输时效快、市场化水平高等优势,争取先行建设长三角区域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进一步提升货物集散服务效率。
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完善。该部分聚焦推动资本、土地、人才、数据等更好支撑贸易升级、产业升级、城市升级,包括创新土地要素供给方式、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完善育才引才用才机制、完善贸易数据规则等4个方面改革。如“有序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跨境贸易领域的试点”,“义支付”是义乌市场重要结算服务平台,拥有跨境人民币、外汇业务资质。义乌将加强“义支付”平台建设,依托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伞型钱包工具等,拓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解决中小微企业传统跨境收结汇链条长、交易成本高、结算效率低的问题。如“推动外国人来华投资兴业便利化”,创新外国投资人才综合评定体系,针对在义乌的商贸型外国人才,增设经营工作年限、带动就业、进出口额、贸易结汇等评价要素,拓宽外国人才上升通道,按照人才层次和贡献值,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该部分聚焦建立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相适应、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方式,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包括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优化城市行政管理体系、创新贸易监管方式等3个方面改革。如“推动智慧海关建设”,在口岸平台探索远程查验等数字化、智能化通关监管场景,加快实现“无感通关、智能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作者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副研究员、浙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