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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出炉

本报讯 记者张海莺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补助方式。其中,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县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不超过8000万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每个项目县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50%。

《办法》对支持范围和标准作出规定:和美乡村建设方向重点支持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省份,聚焦未来将长久存续、人口集中的行政村,优先支持集聚提升类村庄开展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其主要内容包括村庄公共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重点支持依托当地农业农村资源,补齐农业发展短板,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实现乡村多元价值,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优先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周边和相关部门联合认定(含纳入第四批创建名单)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范围内的项目,以点带面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12-29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69707.htm 1 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出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