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海莺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消息,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
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等。
此次优化涉及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试点。
据了解,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于2021年率先在北京、深圳开展,旨在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2022年,该政策试点拓展到了上海、广东、陕西、浙江、青岛、宁波等地,并优化了有关试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