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海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方案》提出,发挥政府投资放大带动效应,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根据《方案》设定,到2025年,我国将力争实现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全面开工,并在技术应用方面取得显著突破;到2027年,通过一系列改造措施,煤电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将大幅下降,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的排放水平,从而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方案》明确了三大改造和建设方式,即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其中,生物质掺烧将利用农林废弃物等资源,实现煤电机组的高效低碳运行;绿氨掺烧则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制备绿氢合成绿氨,进一步替代燃煤;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则将从源头上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在改造和建设要求方面,《方案》强调了项目布局的合理性、机组条件的优越性以及降碳效果的显著性。优先支持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经济基础良好、地质条件适宜的地区实施改造建设。同时,要求实施低碳化改造的煤电机组满足预期剩余使用寿命长、综合经济性好等条件,并鼓励采用多种低碳发电技术路线的耦合应用。
此外,《方案》明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支撑保障、优化电网运行调度、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等四方面保障措施。提出发挥政府投资放大带动效应,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在统筹综合运营成本、实际降碳效果和各类市场收益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绿色债券或申请绿色信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渠道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
业内专家表示,《方案》的出台无疑为煤电行业的低碳化转型指明了方向。未来几年,我国煤电行业将迎来一场深刻的变革,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发展目标。这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也将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