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长江禁渔:“三年强基础”转向“十年练内功”

——多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

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新华社记者 伍志尊 摄

□ 本报记者 安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2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田勇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宋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负责人南军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十年内长江禁渔不会“开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1年1月1日起在长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重要支流和长江口部分海域实行为期十年的禁渔,常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禁捕执法监管、资源保护恢复、禁渔效果评估等70多项政策先后出台,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地方法规,构建起了相互衔接、措施有效、保障有力的政策体系。”唐仁健表示,经过三年多的集中攻坚和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根据中国水科院开展的禁渔效果评估和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结果,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洞庭湖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由禁渔前最差的“无鱼”提升了两个等级。2022年标志性物种长江江豚的种群数量达到1249头,比2017年普查时增加了237头,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长江刀鱼溯河洄游至洞庭湖,已到了历史最远的分布水域。同时,退捕渔民安置也得到了有力保障。据跟踪调研数据,2023年退捕渔民月均收入同比提高20%,退捕渔民总体满意。

十年禁渔是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背景下展开的。郭兰峰表示,近年来,一系列保护修复措施让长江生态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长江十年禁渔正是保护长江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同时也是长江生态保护取得成效的标准之一。“总的来看,长江大保护取得了显著成就,更为重要的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全社会共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沿江省市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在看到禁渔成效的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到,成效尚不稳固,工作还处于爬坡过坎的阶段,还远没有到敲锣打鼓庆祝胜利的时候,这个时候一旦放松,将前功尽弃,更何况很多珍稀水生生物还没有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持之以恒推进落实。”郭兰峰表示,本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即长江十年禁渔要坚定不移做下去,不能有丝毫的动摇,有些措施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有些工作经过实践检验后要制度化、机制化。

唐仁健表示,当前,正值长江禁渔从“三年强基础”向“十年练内功”转段推进的关键节点。《意见》的出台必将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十年以内再也不要找各种理由想‘开禁’了。”

对十年禁渔工作再部署再强调

“《意见》主要从优机制、强保障、严执法、固生态等方面,对十年禁渔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唐仁健表示。

具体而言,优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纵向联动、上下一体的工作机制,横向协调、相互配合的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压实责任的问责机制。强保障方面,针对23万多名退捕渔民,充实完善了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工具箱”,从“退得出”向“稳得住”和“能致富”纵深推进。

严执法方面,围绕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就执法机制、任务布局、监管重点、能力建设等进行部署。固生态方面,持续夯实监测评估这个工作基础,明确了抓住旗舰物种保护、强化重点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等关键举措。此外,还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增强政策协同效应等提出明确要求。

唐仁健透露,下一步,重点聚焦“三个巩固提升”来持续发力用力。

一是巩固提升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水平。将指导各地落实好用人单位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更多吸纳退捕渔民就业,并通过订单式培养、以工代训等方式,更有针对性地帮助退捕渔民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岗位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全面落实好养老保险各项政策,防止出现断缴、缓缴等问题。

二是巩固提升禁渔执法监管效能。针对夜间作案、交界水域“打游击”、潜水电捕鱼等不断翻新的违法行为,盯住关键时间节点和省际交界的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水上打、岸上查、源头堵的强力震慑,坚决防止非法捕捞反弹回潮。同时,还持续加大对“三无”船舶、“电毒炸”、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加强执法装备和能力条件建设,依靠自动化、智能化的监控手段,全天候强化重点水域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三是巩固提升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要不断优化完善长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的网络,科学地开展禁渔效果评估和完整性指数评价,盯住像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这些珍稀濒危物种,强化人工保种、科学增殖放流,在重点物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这些关键区域,实施一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保障好鱼类生存、繁殖的需要。

“四个加强”保障退捕渔民就业生活

曾经,在长江开展渔业工作是沿岸渔民重要收入来源之一。长江禁渔后,将如何保障沿岸退捕渔民的就业和生活,关系到十年禁渔的群众基础,是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

宋鑫介绍,禁渔三年多来,截至2023年底,15.4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转产就业,22.1万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1万名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4万余人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十年禁渔强基固本提供了有力支撑。

《意见》也专门对持续做好安置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宋鑫表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从四方面巩固拓展安置保障成果。

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动员基层人社服务力量,用好“大数据+铁脚板”,动态掌握退捕渔民的就业、参保等变化,夯实帮扶基础。同时,要强化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将需要救助的退捕渔民纳入帮扶体系,落实保障措施。

二是加强就业服务。聚焦就业转失业的渔民,强化政策宣传和职业指导,推介更具适配性的岗位;聚焦自主创业的渔民,全链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聚焦困难渔民,将“一人一策”开展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三是加强技能培训。摸清退捕渔民培训的意愿,打造更具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项目,及时兑现职业培训补贴,让更多渔民有技能好就业、靠技能就好业。

四是加强社会保障。引导退捕渔民按时缴费、长期缴费、高标准缴费,确保缴费补贴能够足额到位。对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及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退捕渔民的基本生活。


2024-04-03 ——多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65543.htm 1 长江禁渔:“三年强基础”转向“十年练内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