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新元报道 为推进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改革,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江西省安远县在保持工业园区干部职工原有“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工业园区发展奖励工资制度,构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的人事薪酬管理新模式。
安远县按年度下达园区发展目标,包含招商引资、纳税总额、新增入规企业数等指标。组建工业园区发展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包含县政府办、商务局、工信局、统计局等,具体负责核定工业园区发展年度目标完成比例。设定工业园区发展年度奖励资金基准金额,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比例核定年度奖励资金具体金额。设立工业园区发展奖励资金池,将各年度工业园区发展奖励资金纳入资金池管理,由县财政代管,解决了奖励工资来源问题。
按照“上要封顶、下不兜底”的原则,设立奖励工资基准金额,建立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机制。出台《安远县工业园区薪酬制度量化考核细则》,将工业园区年度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省市考核排名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由工业园区发展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年度奖励工资浮动系数。
安远县对工业园区干部职工实行“双轨管理”制度,即对原身份进行“封存管理”,保留原身份、职级不变,工龄和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正常办理工资套改、职级晋升、调动、退休等,“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原职级标准发放,同时又实行全员聘任制。明确各主办岗位奖励工资基准系数,建立工业园区干部职工履职情况量化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奖励工资分配系数,将年度奖励工资总额按分配系数进行分配,确定个人年度奖励工资具体金额,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奖励能升能降”,激发园区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