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湖北省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宜昌市财政局等6部门于2022年7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以来,宜昌市不断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月调度季督办工作机制,宜昌市财政局持续开展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宜昌市财政局向市直所有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政府采购工作提示》,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全面自查在政府采购时是否存在指定购买特定经营者、特定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将其他经营主体排除在外的情形。
宜昌市财政局常态化、持续性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自查自纠工作。为核实自查自纠情况,每年度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八统一分”等原则,抽取预算单位开展复查,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骆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