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牡丹江市建立企业行政合规包容监管机制

本报讯 记者田新元报道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从服务营商环境大局发力,推进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

该局会同市检察院、市工商联、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牡丹江市重点执法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在全市7个重点执法领域建立并实施企业行政合规制度。

据了解,实施办法在黑龙江省首次引入涉案企业行政合规制度,首次建立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互认制度。

其中,实施办法确定了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7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规定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由第三方组织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评估考察,并将评估考察结果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免罚、减罚的重要参考。

根据实施办法,在选聘第三方专业人员时将符合条件且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政协委员纳入第三方专业人员库,并根据专业领域随机参与涉案企业行政合规考察,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优势作用。

实施办法积极发挥行政合规激励作用,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合规管理,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对企业既要“严管”,也要“厚爱”,为中小企业营造更加优良、宽松、包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12-10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63535.htm 1 牡丹江市建立企业行政合规包容监管机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