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视窗

深入总结深刻领会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新突破

□ 卢伟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时代新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宣示了中国在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信心决心。深入总结、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精神,对于推动我国下一阶段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高水平对外开放理念不断丰富

强调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理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多元平衡方面,不仅需要推动进口和出口、引进来和走出去等市场多元化,也需要推动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的平衡,还包括推动区域开放的平衡。安全高效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即需要不断健全开放安全保障体系,为发展开放型经济构筑安全防线。

提倡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全球化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促进了商品和资本流动、科技和文明进步、各国人民交往,符合各国共同利益”。“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为全球发展提供强劲动能,也带来一些新情况新挑战,需要认真面对”。因此,“经济全球化在形式和内容上面临新的调整,理念上应该更加注重开放包容,方向上应该更加注重普惠平衡,效应上应该更加注重公正共赢”。

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共商,就是集思广益,好事大家商量着办,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共建,就是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能充分发挥出来,聚沙成塔、积水成渊,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共享,就是让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打造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高水平对外开放目标持续深化

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陆海内外联动是指通过打通联通我国陆上和海上的国际大通道,推动通道沿线国内外城市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促进要素更加顺畅流动。东西双向互济是指推动我国总体开放空间从东部沿海、沿江地区向中西部内陆、沿边地区延伸,强化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开放联动效应,提升中西部地区在我国开放格局中的位势。

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准确把握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和我国对外开放新要求,牢牢抓住体制改革核心,始终突出制度建设主线,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并逐步健全。当前,不论从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还是从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趋势看,我国都需要加快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需要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更好地推进制度型开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的目标任务。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其目标在于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超越了经济领域范畴,是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目标上的拓展和深化。其着眼于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价值观,由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层层递进,致力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世界政治经济新秩序。

高水平对外开放路径不断拓展

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内陆和沿边各省(区、市)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通过建设开放口岸、打造空中和陆上通道、开通国际货运班列等多种方式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探索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合力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面向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辐射中心和开放前沿,推动我国总体开放空间从沿海、沿江地区向内陆、沿边地区延伸,东部沿海地区和超大特大城市开放先导地位不断巩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新格局。

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贸易大国地位不断巩固。2022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2.07万亿元,连续6年保持世界第一;服务贸易进出口总值59801.9亿元,连续8年位列全球第二;数字服务进出口总值达到3710.8亿美元。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占比调整为63.7%和20.1%,逐渐摆脱了中间品吸收角色的低端定位,出口中国内增加值比重上升,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1.9%,在全球价值链中成功实现角色转变。贸易效益显著提升,机电产品进出口额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49.1%,跨境电商和数字贸易等新业态增长快,贸易新动能显著增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双多边贸易协定生效实施,提升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推动我国向贸易强国迈进。

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为先导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设立了22个自贸试验区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试点格局。自贸试验区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围绕制度型开放涉及的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维度,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商务部最新统计显示,10年间,共有302项制度创新成果从自贸试验区走向全国。

在自贸区和自贸港的示范带动下,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外资开放幅度明显扩大,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2020年世界银行评估,我国营商环境达到全球最佳水平的77.9%,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2022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达1891.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秉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重大历史性成就:与152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连续举办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老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比雷埃夫斯港等“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营,丝路海运国际航线网络遍布全球,形成了“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中欧班列已铺画运行线路84条,通达欧洲25个国家的211个城市;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从1.04万亿美元扩大到2.07万亿美元,双向投资累计超过2700亿美元,成为25个沿线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已在17个共建国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与共建国家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人文交流,一大批“小而美”民生项目落地,使共建国家民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改革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提出世贸组织改革中国方案。共同推动二十国集团发挥国际经济合作功能,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深入推进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组织、中非、中阿、中拉、中亚、澜湄、大图们倡议等区域次区域合作。发起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增加全球经济治理产品供给。积极推动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参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制定,以客观反映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话语权和代表性。积极参与新兴领域全球合作与规则制定,促进建立开放、安全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区域开放室主任、研究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党校2023年秋季青年处级干部进修班(第79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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