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产处置暨优先购买权告知函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拟转让以下债权及股权资产,详情见表一、二。依据相关政策法律规定,下表三、四所列单位对相应不良资产拥有优先购买权。贵单位可直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联系了解相关资产和处置信息。

下述表三、四所列单位及持有表一中各债务人、担保人、股东或相关承债人国有资本的集团公司应在本告知函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明确回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书面回复或书面回复不明确的,依照相关政策规定,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23年9月3日

2023-09-03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60843.htm 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产处置暨优先购买权告知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