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视角

昆明五华区法院诉前调解助企业渡难关

□ 姚文斌

本是长期合作的好伙伴,却因欠款纠纷对簿公堂。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的企业合同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还为双方企业继续保持合作关系提供了可能。

本案原告是一家专门出售交通材料的公司,2021年原被告双方签订《交通材料采购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承建项目工程所需钢横梁、钢板等铁路桥面系材料。原告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但被告一直拖欠货款。经双方对账确认,原告累计供货2000余万元,被告仅付货款940万元,尚欠原告货款1200余万元。

五华区人民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工作人员考虑到双方都是企业,且原告还是外地公司,涉案标的额又大,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为妥善解决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将此案分流至诉前调解。

五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认真研判案情,了解到双方系长期合作关系,被告未能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主要是公司项目较多,资金流转压力较大。在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及法官审查卷宗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清晰,证据充足,且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事实均无异议,仅就利息有异议。

为此,调解员向双方宣讲“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维权成本低、周期短、效率高的优势。同时,立案庭法官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头与两家企业反复沟通,从持续合作、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积极从中磋商,阐明利弊、动之以情,帮助双方重建“信任桥梁”。立案庭法官通过真实案例告知双方企业过度纠缠在诉讼中得不偿失,不仅会“跌了面子”,更可能会“失了信誉”,为避免影响企业长期发展,双方达成调解才是“最优解”。

对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信誉就是生命”。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就付款期限、支付款项方式以及利息减免等达成了一致意见。随后,根据当事双方的申请,立案庭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下一步,五华区人民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理念,把市场评价、企业感受作为关键要素,千方百计推进涉企案件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作者系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2023-08-28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60575.htm 1 昆明五华区法院诉前调解助企业渡难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