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主动对标最好最优最强,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迭代出台一系列务实举措,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奋力打造全球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最佳城市。
2021年11月,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深圳作为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于2022年初出台了《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开启营商环境5.0改革,提出200项改革措施,致力于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截至2022年底,200项改革措施已全部落地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打通阻碍投资兴业的痛点、堵点。实施放宽市场准入24条特别措施,率先放宽科技、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交通等领域准入条件,努力消除制度性障碍与隐性壁垒。开放绿色低碳、高端装备、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支持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先行先试,从“给优惠”向“给机会”转变。同时针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诉求和期盼,连续出台助企纾困、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联动生产促消费、工业稳增长提质量、推动经济稳定增长5个“30条”措施,全力帮助经营主体降低经营成本。2022年,全市落地减负资金1595.6亿元,惠及经营主体771.1万家次。
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为经营主体安心经营提供法治保障。率先推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面向社会信用、反不正当竞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安全生产等重点和前沿领域加强立法。创新“人工智能+互联网+信用+双随机”监管模式,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扰。给予新兴产业企业1年至2年的成长“包容期”,助力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新产业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构建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积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创设“大湾区组合港”通关模式,截至2022年底,深圳港已累计开通27个组合港点位、覆盖大湾区近90%的城市,2022年全年通过“组合港”模式实现进出口吞吐量21.4万标箱,同比增长1.3倍,“组合港”水水中转集装箱进出口物流整体时长由5~7天压缩至2天,节省货主报关成本约30%。发布《基于跨境活动的企业信用报告格式规范》,为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企业信用报告提供转化支撑和互认依据。揭牌成立深圳数据交易所,实现国内首单场内跨境数据交易。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持有相关职业资格的国际专业人员在深圳备案登记后即可提供专业服务,截至2022年底,已有超577名境外专业人员享受到这份便利。
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启用“智慧警务舱”,市民可“一窗办理”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16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有效解决“多地多窗”“分头办理”的难题。搭建商事主体全生命周期“一窗通办”平台,全程零跑动办理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业务,截至2022年底,累计为企业节约创业资金超2亿元。上线远程办税服务平台,推出“要素化”纳税申报和数字人民币缴税费服务,让办税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实施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缴清”服务,实现税费、登记费“前台一次缴纳、后台自动清分”,办理人可“实时申报、实时缴款、实时开票”。打造全市统一经营主体培育服务平台“深i企”,经营主体可一站式获取政策信息、享受惠企服务、提出诉求建议,实现“政策一站通、诉求一键提、业务一窗办、服务一网汇”。
深圳着力创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吸引了一大批优质企业落户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市登记的商事主体累计达到393.78万户,总量和创业密度继续保持全国第一,10家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A股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05家,各级“专精特新”企业超过3800家,其中国家级“小巨人”有442家,数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广东省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