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视窗

荆门东宝区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金535万余元

本报讯 今年以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到实处。截至目前,该区共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535.28万元,惠及被征地农民99人次。

东宝区严格落实《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确保被征地农民及时充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为规范补贴认定,东宝区对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人员的身份按照“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区级联审”的程序进行确认并公示。严格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的规定,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多渠道筹集参保缴费补贴资金,先足额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后实施征地;规范管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预存资金,提高预存资金的使用效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政府缴费社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同时,东宝区区级财政不断加强保障资金管理,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财政专户,制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年度实施计划,规范财政专户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账务核算流程,确保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廖亮 袁军成 邓锦涛)

2023-08-21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60394.htm 1 荆门东宝区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金535万余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