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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

本报讯 见习记者甄敬怡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进一步规范绿证核发、完善绿证交易、做好绿证应用、扩大绿电消费、强化绿证监管。

《通知》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绿证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可交易绿证可通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

《通知》提出,规范绿证核发。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对全国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等核发可交易绿证。

《通知》要求,完善绿证交易。绿证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双边协商、挂牌和集中竞价三种方式完成交易。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绿证,收益按相关规定执行;平价(低价)项目、自愿放弃中央财政补贴和中央财政补贴已到期项目,绿证收益归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所有。

《通知》强调,有序做好绿证应用。以绿证支撑绿色电力交易。核发机构批量推送绿证至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按交易合同或双边协商约定将绿证随绿色电力一同交易,并分别明确绿证和物理电量的交易量、交易价格。以绿证核算可再生能源消费,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核定全国和各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数据;以绿证认证绿色电力消费,将绿证作为电力用户绿色电力消费和绿电属性标识认证的唯一凭证,推动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衔接碳市场,研究推进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衔接协调;推动绿证国际互认,在不影响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实现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国际组织的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与国内绿证衔接,加强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

2023-08-06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9747.htm 1 三部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