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跨行政区规划国土空间 建设用地“做减法”倒逼发展方式转型

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本报记者  程 晖

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空间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其出台也为其他地区编制和实施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说。不同于传统的“造城”思路,也不是过去的开发区模式,一体化示范区正在探索打破行政壁垒后,跨区域的资源和空间利用模式。张忠伟把这次《规划》的批复比作“万事俱备、东风已来”。

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明确了示范区目标定位、空间战略和底线管控要求,描绘了示范区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美好蓝图,提出了三地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风貌等方面区域一体化协同的空间措施,促进了示范区空间治理水平的提升。

《规划》提出,示范区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实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多中心、网络化、融合式空间发展,跨界协同、一体化发展的空间战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区。

《规划》强调,示范区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安全管控底线的基础上,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强化生态基底硬约束,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减少。转变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土地增量规模扩张的传统发展模式,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倒逼发展方式转型。”张忠伟说。

2023-02-24 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5956.htm 1 跨行政区规划国土空间 建设用地“做减法”倒逼发展方式转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