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前不久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我国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
银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多措并举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在优化金融供给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先,持续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供给结构。
一是大力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加大对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量子计算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提高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22年前10个月,新增制造业贷款4.4万亿元,10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30%。
二是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着力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投放占比,提升融资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助企纾困提供信贷支持,截至2022年10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9万亿元,同比增长23.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3.1个百分点。
三是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银行业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19.8万亿元,较2022年初增长28%。
其次,持续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一是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进一步推动降低实际贷款利率。2022年,5年期以上LPR经历3次下行,截至2022年12月末已降至4.3%;2022年前10个月,全国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28%,较2021年下降0.42个百分点。
二是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连续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考虑中小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资金周转、还款能力等因素,采取延长贷款到期期限、设立宽限期、变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周期、续贷等多种方式,缓解临时性还本付息困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充分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还款压力。
三是主动减费让利。在服务费用方面应免尽免,降低综合金融服务成本,通过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降低对公转账汇款手续费、下调对公结算账户相关费用等方式减费让利。多家商业银行主动减免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手续费、账户服务费、转账汇款手续费等费用,并承担了部分抵押物保险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等,与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再次,利用金融科技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
中小微企业在行业、规模、发展质量等方面差异较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赋能,立足中小微企业经营特点,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融资需求研发各种特色专属产品。
一是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积极运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转变传统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求提供远程识别验证、线上智能审批等服务实现“秒审秒贷”,全面展现中小微企业信用全貌,实现银企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对中小微企业做到“敢贷、愿贷、能贷”,让银行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有力度、有温度。
二是提供全周期、全覆盖、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银行机构运用自身数字金融技术优势,通过创新研发专属产品,深入探寻数字金融服务与制造类中小微企业的结合点,创新研发数字金融服务产品,为实体制造类中小微企业提供全在线、数字化的金融服务,助力实体制造类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三是实施科技金融创新专项服务。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前期亏损、后续高成长”,缺乏传统抵押物的特点,积极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质押贷款,制定包括融资、融智及融技等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效率。
当前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
2022年,受国内外多重复杂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企业综合成本增加,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对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带来挑战。
首先,外部环境导致经营受限普遍存在。
一是在全球疫情冲击、俄乌冲突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国内外供应链部分受阻造成供应不确定性加大,推高物流成本。二是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开工不足、需求不旺、客户流失等方面的困难,经营发展面临挑战。三是受输入型通胀影响,中小微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截至2022年10月中旬,反映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的路透CRB指数相比2021年底累计上涨超过40%,相比2021年的最低点涨幅超过130%。2022年前三季度,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国进口价格同比上涨了11.3%,中小微企业往往都处于产业链中下游,成本压力最终难以向消费终端转嫁,企业利润空间受到进一步挤压。
其次,资金不足,风险传导放大融资困难。
长期以来,中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押物、整体担保能力不足,特别是近几年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表现不佳,较难达到信用贷款授信标准,难以匹配有效的融资产品获得资金支持。相比大型企业的成熟完善,中小微企业在管理体系、人才配置和资本方面有着较大差距,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此外,部分大型民营企业信用风险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蔓延,导致行业融资环境进一步趋紧,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交叉传染,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面临较大压力。
再次,市场心理预期不足,投资意愿偏谨慎。
从综合发展指数看,在国内疫情多发散发频发、人流物流受阻、市场不确定性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综合背景下,中小微企业信心不足问题凸显。2022年11月,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数为88.1,比上月下降0.1点,延续了同年6月以来的下行态势,低于2021年同期水平。反映到投资上,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盈利能力下降,对未来前景心存忧虑,企业扩大再生产投资意愿不足。2022年11月,投入指数为81.5,比上月下降0.2点。
从次,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数字化、科技化转型难题。
一是人才引进困难。中小微企业科技基础薄弱、科技型人才缺乏,需要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加快科技化转型步伐。二是信息数据不足。中小微企业面临信息资源不对称的问题,行业数据、产业上下游数据享有仅局限于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取,需要更深程度的政府数据开放和信息共享,强化产业上下游企业的数据协同,提升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水平。三是资金投入不足。科技化、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需要大量研发费用投入,中小微企业投入能力和意愿不足,亟待政府部门政策支撑和金融机构信贷支持。
最后,风险防范化解压力较大。
中小微企业主要分布在传统产业和价值链中低端,资源利用效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不高,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同时,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不强,面对贸易摩擦、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容易受到较大冲击。新冠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不确定性,中小微企业规模扩张步伐放缓,存量风险处置和潜在风险暴露的防范化解任务十分艰巨。
增强金融工作政治性为企业纾困解难
在实际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要在多重约束下寻求最优解,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上。要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宏观政策协调衔接,与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政策同频共振,着力支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助力货币政策传导畅通,强化产业链发展和安全并举,培育科技创新竞争优势,做好兜底民生底线金融服务,力求合力形成“1+1>2”的政策叠加效能。
一是多渠道拓宽低成本资金来源。对于综合负债成本较高的地方法人银行,应利用当前市场流动性充足、利率水平稳中有降的契机,加快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政策性银行要利用低成本、期限长的资金优势,加大向中小银行转贷款和风险共担转贷款规模,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提升信贷资金精准性和直达性。
二是满足不同类型中小微企业多元化、个性化资金需求。优化信贷类型和结构,加大首贷户贷款、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等投放力度;合理确定中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科学增加中长期贷款发放规模和比例,实现贷款到期和续贷的无缝对接,降低企业贷款综合资金成本。为中小客户提供高效率的银票承兑服务,银行可基于企业间真实贸易关系,通过科技手段为更多中小客户提供高效率的银票承兑服务,满足中小微企业贸易场景下融资结算需求。深入推进银担合作、银保合作,稳妥开展“见保即贷”“见担即贷”等批量业务合作模式,扩大线上担保业务落地范围。聚焦重点客群,着力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中小微企业,强化对制造业、科创企业和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扩大对货运物流行业企业和货车司机群体的金融覆盖力度。
三是发挥动产和权利融资对微弱经济体的重要支持作用。要着力缓解以动产和权利为主的中小微企业资产结构实际与以不动产为主的银行担保融资现状之间的错配矛盾,强化科技赋能创新,推动业务流程、信贷模式等优化重塑。科学拓展合格抵质押物范围,在流动性和安全性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将符合条件的生产设备、活体、原材料、半成品等动产以及林权、货权等收益权纳入抵质押品目录,盘活企业动产和权利。加强风险管控和价值评估,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等交叉验证,建立健全内部评估体系与引入合格第三方评估机构相结合的机制,提升风险精准定价能力。此外,要积极对接使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提升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及查询效率。
四是加快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以科技赋能为手段提升服务质效。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是必答题,既要尽力而为,也要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和资金实力量力而为。银行不仅需要通过自身数字化转型,将长期沉淀的内部数据标准化、资产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还应实现优化重塑业务流程、降低信息不对称、快速响应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散”需求、提高长尾客户服务效率等多重目标。同时,长远来看,应着眼于帮助中小微企业提升自身数字化水平,通过银企系统直连、提供相应数字化升级改造资金支持等方式,满足中小微企业与银行低成本的便捷直联需求,助力中小微企业降本增效。
五是稳妥做好风险应对化解工作。对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应通过调整贷款期限、优化还款方式等阶段性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盲目停贷、抽贷、断贷。鼓励拨备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在确保充足的风险抵补能力基础上,结合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有序降低拨备率,消化存量风险,支持通过核销、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腾出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推动科技实力较强的大型商业银行向科技基础薄弱的中小银行输出风险管理工具等数字技术和产品。
六是充分调动银行内外资源,释放制度优势效能。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灵活下放审批权限,根据分支机构授信资产质量、贷款规模实行差异化审批。强化政策资源保障,完善落实基层经办人员尽职免责制度,用好贷款专项规模、战略经济资本、FTP定价补贴、内部收入奖励等政策资源,确保资源配置深入基层、落实到位。
要发挥最大政策效能,需要依靠政府和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协同发力。具体来看,建议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强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推动地方政府夯实风险分担、信息共享、账款清欠等主体责任,继续组织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引导大型国企提高对商业票据、供应链票据的接受度,加速核心企业信用释放。适度放宽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小额不良贷款可免于司法程序,建立金融司法联动机制,开通中小微企业贷款相关诉讼的快速办理通道。中长期看,还需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奖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
此外,行业协会作为自律组织,应积极发挥扎根行业、服务企业、辅助政府、凝聚合力的独特优势,助力市场准入、失信约束和处罚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搭建政府、监管部门、中小微企业和银行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维护银行业合法债权,对恶意逃废债客户进行行业联合抵制惩戒,推动银行间共享风险信息和沟通协作;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打通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痛点断点,有效促进不良贷款清收。搭建行业交流合作平台,探索行业数据共享标准和规范,建立行业相关业务数据共享机制,梳理推广金融服务典型范例,前瞻性引导行业有序竞合。
(作者系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