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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

南沙智慧办税服务厅(南沙区委宣传部供图)

《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南沙设立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8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3年。

□ 程 云 马国钧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享受优惠的条件及优惠目录等。随后,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相关文件标志着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

此前,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于2022年7月底出台。至此,2022年6月公布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全部得以迅速细化和落地落实。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

让鼓励类产业企业轻装上阵

《通知》规定: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南沙设立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8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3年。

《通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包括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航运物流、现代服务业、金融业8大类140条。其中,高新技术重点行业进一步细分为人工智能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节能环保4小类、35条优惠目录。属于这35条优惠目录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适用《通知》规定的两项优惠政策;而属于其余7大类105条优惠目录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紧紧围绕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的初心,充分结合国家赋予南沙的战略功能定位,全面涵盖了南沙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环节。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南沙方案》落地落实影响重大。

激发产业活力,打造创新高地。延长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将有效解决南沙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周期长的企业在原规定时间内难以弥补亏损的问题,为产业企业科技创新进一步松绑,吸引创新要素集聚,发挥南沙先天区位优势,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企业专注研发生产和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改造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强化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动力,加快提升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协同港澳发展,助力湾区建设。鼓励类产业企业的税率由最高25%减至15%,显著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参与广州南沙建设的意愿,增强港澳企业扎根广州南沙发展的信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

政策精准聚焦,抢抓国际机遇。鼓励产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进一步助推广州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参与国际合作竞争中发挥引领作用。

据了解,广州南沙将继续加强政策研究,制定细化政策落实措施,做好宣传解读、释疑解惑,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南沙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让南沙鼓励类产业企业轻装上阵,推动鼓励类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引领者”。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

惠及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内地税制为遵循原则,以促进穗港澳三地的规则衔接为目标,对南沙个人所得税减免条件、范围和征收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进行了明确。按照《办法》,南沙区配套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明确纳税申报的具体办理方式。

《办法》共16条,明确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减免税额的计算以一个纳税年度为准。该优惠政策在《南沙方案》规划的南沙区全域实施,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2026年度的个人所得,可在2027年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间申请退税。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落实落细为推动粤港澳三地人员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流创造更多便利条件,让更多港澳居民分享大湾区建设发展成果。

减免条件和范围具体化,享受政策优惠更明白。《办法》明确,港澳居民同时满足身份、工作、诚信三个条件即可享受优惠,即: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在广州南沙注册的实质性运营企业或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广州南沙提供独立个人劳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广州南沙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遵守法律法规,在享受优惠政策前3年内,没有税收违法记录。

申办线上线下自主选,办理指引透明更便捷。为便利港澳居民办理退税,南沙区税务、财政部门同步印发与《办法》配套的《申报指南》,对申报方式、申报时间、需提交的资料等事项进行了详细指引:一是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港澳居民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V-Tax平台办理,线下则可通过邮寄或到南沙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二是明确各类情形的办理时间。多元化、线上线下全方位的申报服务,将提高退税办理的便捷性,提升港澳居民的获得感,促进广州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022-12-12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4389.htm 1 广州南沙: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