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决定购买本次债券之前,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
一、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
2、债券兑付风险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受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市场运行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部分经营活动存在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的可能性,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本次债券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但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述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不能保证本次债券一定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在上市或交易流通之前,本次债券可能难以交易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评级机构每年都将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和本次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如果出现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和经营效益的事项,评级机构有可能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这将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交叉违约条款的相关风险
截至2022年5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多只存续期债券设置有交叉违约条款,未来可能存在因发行人短期流动性紧张从而引发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的情况。设置有交叉违约条款的存续债券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2022年5月31日发行人设置有交叉违约条款的存续债券
单位:万元、%
公式
(二)与行业及政策相关的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重庆市大足区内的工程建设业务、土地整治业务和旅游门票等业务,受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变动的影响较大。国家和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等方面的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及盈利能力。此外,发行人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着部分社会职能,在经营上仍然受到政策约束,行业政策变动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的业务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经营管理风险
发行人自身的经营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投资风险控制能力是其保持盈利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但与此同时,发行人作为重庆市大足区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在自负盈亏,坚持市场化经营的同时,还承担着部分社会职能,当地政府的部分决策也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不管是来自内部的还是外部的决策失误均会给发行人经营效率与经营收益带来潜在风险。
2、财务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规模大、强度高、周期长的特点,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和投资项目及规模的增加,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将逐步扩大。因此,发行人将面临安排融资结构、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收益和控制财务成本等多方面的压力。
最近三年,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28,008.19万元、38,493.73万元和46,886.51万元。近年来,大足区政府持续给予了发行人财政补贴,随着发行人在大足区城市建设中重要性的进一步提高,预期发行人未来获得财政补贴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但是,发行人报告期内对补贴收入依赖程度较高,存在未来净利润随当年获得的财政补贴金额增减而产生波动的风险。
3、政府决策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治等业务投入资金量大,建设期长。随着重庆市大足区的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发行人未来几年投资规模将不断扩大,融资规模也将进一步上升,同时发行人融资计划与城市建设计划密切相关,发行人的投资和经营受当地政策影响较大,对当地政府的依赖程度较高,增加了发行人投融资管理经营的难度和风险。
4、持续融资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重庆市大足区最大的综合类投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着大足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在推动全区重大项目落地及重大产业升级的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在未来几年,发行人将持续保持对资金的较高需求,这对发行人的融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存在融资能力不能满足发展所需资金的风险。
5、项目建设风险
由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设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进度还会受到相关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不能按期竣工及产生收入,导致最终的经济效益偏离盈利预测。此外,由于市场的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也可能与预测情况存在差异,进而影响投资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
6、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下对外担保余额661,456.3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8.72%。如果被担保单位出现经营状况恶化、破产和资不抵债等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和按担保合同进行代偿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二级子公司)与大连银行重庆分行诉讼案件”已审定,根据(2020)最高法民申6758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驳回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渝民终585号二审判决,发行人子公司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将与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惠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渝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共计约10,347.18万元的赔偿。根据判决结果,发行人2021年度计提预计负债9,780.73万元。
7、项目收入不达预期风险
本次债券拟募集的部分资金将投向于大足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该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费收入与管网使用费收入。经测算,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为发行人带来经营收入共计112,287.00万元。但项目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因为市场价格的波动,销售渠道的不顺畅等多方面导致项目收入低于预期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偿债产生负面影响。
8、涉诉案件代偿风险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对“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二级子公司)与富滇银行江北支行诉讼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并出具(2019)渝01民初1330号判决书。根据判决书显示“被告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对第三人重庆惠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欠付原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的保理融资款(本金6,898.84万元及其利息、罚息)在应付账款本金12,683万元范围内向原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承担付款义务”。目前,该案二审已审定,该案件存在由国资集团相关公司进行代偿的可能,从而导致相关公司资产流出,对国资集团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9、未发行债券余额较大风险
截至2022年5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下)除本次申请发行的绿色企业债券外,尚在批文有效期内的债券总额为101.00亿元,尚未发行完毕的债券余额为77.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式
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还有总计15亿元的公司债正在申报过程中。发行人(大足国资)目前有一只10亿元的私募公司债为已反馈状态;大足园建目前有一只5亿元的私募公司债为已反馈状态。
上述债券若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有息债务将大幅上升。如果发行人未来主营业务未能达到预期收益或持续融资能力大幅下滑,将有可能影响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截至2022年5月末,发行人及合并口径下子公司不存在已获批未发行的企业债券,除本次债券以外,不存在其他在申报通道内的企业债券。本次申报债券为发行人第4次申报企业债券,前三次申报情况如下:2012年发行人首次申报,于2013年获批发行;2015年7月,发行人第二次申报,募集资金拟用于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博览园二期工程和大足龙湖养老康复项目建设,因募投项目涉及宗教未能获批;2017年12月,发行人第三次申报,募集资金拟用于大湾垃圾处理场扩建工程建设和补充公司流动性,因宏观去杠杆原因未能获批。除此以外,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申报1次企业债券,并均已获批发行。
10、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且无明确回款计划的风险
2019-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131,585.08万元、1,493,866.74万元和1,746,607.40万元,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28.41%、25.58%和26.71%。近三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且各应收对象暂无明确的回款安排。若发行人未来不能及时收回其他应收款,可能对发行人未来公司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1、存货的流动性风险
2019-2021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2,466,786.94万元、3,607,051.73万元和4,191,388.76万元,分别占同期流动资产的61.94%、61.77%和64.10%。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存货中拟开发土地共196宗,合计账面价值为2,394,320.82万元,其中2块地块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应土地证号为“210房地证2014字第18855号”、“210房地证2014字第18859号”),合计金额36,738.73万元,剩余地块均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若未来发行人未及时根据政府相关要求补缴相应土地出让金,会存在对应土地资产不能流通交易的风险。
12、生产经营中断风险
2019年11月,发行人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可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目前正在接受大足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发行人原董事长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情况,但目前仍处于调查阶段,且发行人已于2019年10月更换新任董事长,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但若后续调查中发现其他与原董事长相关的经营问题,仍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存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断的风险。
二、风险对策
(一)与本次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次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走势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可能变动对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根据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本次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规定的相关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交易流通,如申请获得批准,本次债券流动性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会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手段。
2、兑付风险对策
目前,总体来看发行人运行稳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裕。与此同时,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按时兑付兑息,发行人聘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作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并分别与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对本次债券本息兑付资金的划付和日常管理进行法律约束。
3、流动性风险对策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主承销商会协助发行人向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主承销商也会促进本次债券交易的顺利进行。
4、信用评级变化风险对策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会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动态地反映债项评级的信用状况。针对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发行人会密切关注,根据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合理调整战略部署,并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准备偿债资金;保证偿债资金账户有足够资金满足本次债券本息的到期偿还,确保发行人良好的资信评级水平。
5、交叉违约风险对策
发行人重视存量债务还本付息的管理。针对债务偿还总量进行年度规划,然后分季度对下一季度拟偿还债务进行梳理复核并安排专人跟踪,在有息债务到期前一个月落实偿债资金。通过加强债务管理进一步降低因临时流动性紧缺而可能引发的交叉违约风险。
(二)与行业及政策相关的风险对策
1、行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针对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发行人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拥有先天性的优势。一方面,公司会继续保持与主管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以积极的态度和迅捷的反应来应对新的环境。另一方面,发行人在扩大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同时,充分利用区位优势,进一步明确公司发展的整体战略方针,已形成明确的业务模式和坚实的产业基础,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尽量抵御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2、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所从事的领域在当地处于垄断地位,经营收入多元,受产业周期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另外,随着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会随之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经济周期的不利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经营管理风险对策
发行人继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加强与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多渠道筹集资金,从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规范管理和提高营运效率。
2、财务风险对策
在充分考虑了拟建、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发行人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使之与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相匹配,并力争控制融资成本。同时,发行人已加强在建项目的管理和已建项目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确保在建项目所需后续资金可以及时到位,提高资本运营效率,进而降低财务风险。
3、政府决策风险对策
发行人会继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在第一时间了解政策方向,力争在平台转型升级和多元发展中得到政府更大力度的扶持,并且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努力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走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多元化、市场化发展之路。
4、持续融资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地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融资方面得到其大力支持,授信充足,抗风险能力较强。发行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并合理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使之与项目资金的使用相匹配,以降低财务及融资风险。
5、项目建设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认真执行招标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尽量避免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另外,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将由技术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公司承担,关键工程、关键环节也会经过反复论证,并由专业人员跟踪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与此同时,为保障本次债券的合理使用,发行人聘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作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并与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划付和日常管理进行法律约束。
6、对外担保风险对策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对外担保对象主要为当地国有企业,其中对重庆市大足区泰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国有企业的融资担保余额共计661,156.30万元,占对外担保余额的99.95%。发行人已加强对被担保企业经营情况的跟踪,目前该9家国有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出现经营状况恶化、破产和资不抵债等不利变化的可行性较小。
7、项目收入不达预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已加强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高质完成。在项目建成后,发行人会通过预算管理、合理化增效降成本等措施,降低成本,最大程度降低项目收入不达预期的风险。
8、涉诉案件代偿风险对策
从财务方面看,2021年末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944.67万元,承担上述连带责任预计不会对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体经营产生实质性风险;从法人人格独立性来看,发行人子公司大足园建已实际缴纳对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认缴出资,与润泽公司组织、财务、经营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利用润泽公司法人人格规避法律义务等情形,不存在适用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的可能性,即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仅以已缴纳的出资为限对上述案件承担责任,不会影响自身的日常经营活动。
9、未发行债券余额较大风险对策
发行人未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多用于偿还现有债务,通过债务置换保障了有息债务按时还本付息,同时有效地控制了有息负债规模。此外,发行人结合市场动态变化,有计划地安排发行时间,以寻求最低发行利率,从而使整体有息负债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
10、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且无明确回款计划的风险对策
2019-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131,585.08万元、1,493,866.74万元和1,746,607.40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且发行人存在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且无明确回款计划的风险,若发行人未来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对发行人未来公司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鉴于此,发行人已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其他应收账款的收回,进一步降低发行人因未能及时收回账款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风险。
11、存货的流动性风险对策
发行人已根据当地政府发展思路和招商引资的具体安排,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逐步制定相应的存货资产使用计划,有序完成对应土地资产出让金的补缴工作,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第二条 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依据
发行人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决议
本次债券经发行人股东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日出具的《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批准。
2021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同意本次债券的注册(发改企业债券〔2021〕279号)。
二、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2年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22大足国资绿色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4.00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加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第3年末至第7年末本金分期偿付条款。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分次还本,自本次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投资者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第5年起,发行人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至300个基点(含本数)。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在债券交易场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债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八)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的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次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一)发行范围及对象:在主承销商设置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二)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AA+。
(十三)债券担保:本次债券由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四)发行期限:本次债券的发行期限为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日止。
(十五)簿记建档日:2022年9月23日。
(十六)发行首日:本次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22年9月26日。
(十七)起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9月2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八)计息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起至2029年9月26日止。
(十九)付息日: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9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9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十)兑付日:本次债券兑付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9月27日。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9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二十一)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十二)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二十三)监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二十四)流动性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次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网点
本次债券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本次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次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三)认购与托管
1、本次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记载。
本次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次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22年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2、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次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中国境内专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4、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5、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如需)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3、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4、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1)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2)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3)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次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4)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5、投资者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及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作为资金账户监管银行的安排,同时接受《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等文件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6、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若需)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7、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做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三条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14.00亿元人民币,其中12.00亿元用于大足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大足污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本项目”),2.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要求,且属于《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第七类“污染防治项目”以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第五类“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重点支持范畴。
募集资金的用途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单位:万元、%
公式
其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安排如下表所示:
表: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单位:万元
公式
*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总投资171,846.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954.39万元,占比73.88%;其他费用16,215.36万元,占比9.44%;基本预备费11,876.97万元,占比6.91%;建设期利息16,800.00万元,占比9.78%。
本次债券募投项目为大足污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71,846.7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1,846.72万元,资本金来源为发行人自有资金,剩余120,000.00万元拟通过发行本次债券筹集,募集资金中用于募投项目部分占募投项目总投的比例为69.83%,符合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的相关要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本金18,811.29万元,后期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逐步拨付项目资本金,保证项目顺利建设。
第四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覃邦斌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5,944.95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305,944.9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52038446922
住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广电大厦综合楼21楼) 信息披露负责人:覃邦斌 联系电话:023-43761698 传真:023-43780300 邮政编码:40236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参股、合资合作经营、租赁经营,提供担保业务,产权转让,产权代理,投资开发,调剂资产余缺,业务咨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和其他城市建设项目;从事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及投资咨询。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资产总额为7,589,376.86万元,合并负债总额为4,431,893.76万元,合并所有者权益为3,157,483.09万元。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93,701.43万元,实现净利润51,670.35万元。2021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为61,167.73万元。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7,835,177.93万元,合并负债总额为4,674,080.85万元,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161,097.08万元。2022年1-3月,发行人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66,440.39万元,实现净利润3,782.01万元。2022年1-3月发行人合并口径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为9,153.67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是大足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系经《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足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请示的批复》(大足府函[1997]46号)批准,于1998年10月24日在重庆市大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12.00万元,投入资本为6,011.79万元,该次出资经重庆大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足会所验(1998)3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0年7月,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分龙铜公路大足段国有净资产的通知》(足府发[2000]146号),大足县人民政府将龙铜公路部分净资产作价8,610.20万元出资;大足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6,012.00万元,投入资本为6,141.28万元,本次变更后的投入资本为14,751.48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4,751.00万元,均由大足县人民政府投入,该次增资经重庆光大会计师事务所重光所验(2000)10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2年3月,根据《大足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大足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批复》(足财资[2002]38号),因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国有净资产转让给企业职工,调减公司净资产2,003.00万元,国家再投入流动资金17.00万元,发行人实际注册资本变更为12,765.00万元。
2008年2月,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足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通知》(足府发[2008]12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215.87万元,增资9,450.87万元,其中县财政货币投入8,081.88万元,国有房地产投入1,368.99万元。该次增资经重庆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华信会验(2007)第28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12月,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足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更名的通知》(足府发[2008]73号),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决议》,大足县人民政府将县党政中心办公楼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后投入到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029.08万元,实物出资,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47,244.95万元,该次增资经重庆金洲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重金洲验发(2009)198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年12月,根据《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3,244.95万元,增加的6,000.00万元由股东大足县人民政府以货币形式出资。该次增资重庆索原会计师事务所索原验发(2010)62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年12月,根据《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5,944.95万元,增加的2,700.00万元由股东大足县人民政府以货币形式出资,该次增资重庆索原会计师事务所索原验发(2010)64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重庆市原大足县和双桥区,设立重庆市大足区,发行人股东由大足县人民政府变更为大足区人民政府,注册地址变更为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国土局办公楼5楼,发行人于2012年3月完成上述工商变更。
2015年4月,发行人新增营业范围“从事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及投资咨询”,并变更住所为“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广电大厦综合楼21楼)”。
2019年7月,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资集团变更股东的批复》(大足国资委发[2019]108号),大足区国资委经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公司股东由大足区人民政府变更为区国资委,大足区人民政府持有的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区国资委,由区国资委直接行使对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权。
2020年3月,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通知》(大足国资委发[2020]86号),大足区国资委以货币资金对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金3.00亿元。
2020年4月,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晟公司股权作为资本注入的通知》(大足国资委发[2020]87号),大足国资委同意将其持有的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并以永晟实业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的净资产中22.00亿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剩余净资产作为国有资本投入计入资本公积,并于2020年4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重庆市到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股权的通知》(大足国资委发[2021]195号文件),大足国资委同意将发行人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由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应工商登记事项已经完成。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注册资本305,944.95万元,实收资本305,944.95万元,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100.00%股权,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三、股东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为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的股权结构详见下图:
公式
(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人员、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上完全分开,基本做到了业务及资产独立、机构完整、财务独立,在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1、业务方面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已经分开,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方面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职责,全部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单独造册,单独发放。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发行人不存在政府公职人员兼任情况外,发行人其他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均非公职人员。
3、资产方面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方面已经分开,对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房产、设施、设备以及商标等无形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产权,该等资产可以完整地用于从事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机构方面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机构方面已经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5、财务方面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财务方面已经分开,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税务登记号,依法独立纳税。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公司由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机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构建了责任清晰、授权严密、报告关系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1、出资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的股东即出资人是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主要职权为: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或者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
(12)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3)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设董事长1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会主要职权为: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已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会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委派;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以连任。监事会主要职权为: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议案;
(5)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公司章程规定或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或人员均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独立有效地进行运作并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4、经营管理层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权为: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目前下设办公室、投资发展部、风险合规部、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和党群工作办公室六个部门,具体机构设置如下图所示:
公式
其中,各主要职能部室的职责简介如下:
1、办公室
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公文下载、上报、登记、编号、传送、清退等工作;负责发文的审核、校对、打印分送工作;负责牵头起草公司年度总结、计划、报告等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务筹备和安排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接待工作;负责公司目标任务的分解工作;负责公司重要文件、决议和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公司各部室档案材料(含电子档〉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食堂管理、行政后勤、物资管理、信访、安全保卫、车辆和印章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投资发展部
了解国家经济、金融、信贷政策发展变化;执行融资管理制度,提高融资工作管理的制度化水平;负责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的编制工作;按程序办理融资项目和对外担保;开展金融机构项目对接和银企合作,维系银企关系;负责对融资档案整理归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风险合规部
建立集团公司风险防范体系,进行合同审计、法务和财务、基金投资、融资等风险控制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安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建立并完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管理流程,制定统一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通过合同审计、法务和财务、基金投资、融资等风险控制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完善风险辨识、评估以及风险管理策略制定等风险管理职能;持续开展风险管理活动,完善风险管理报告体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风险控制专项工作。
4、计划财务部
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负责编制集团公司财务预算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并提出建议;负责组织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偿债计划,组织办理偿债事宜,合理调配资金;制定并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所属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国资系统)资本经营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并提出建议;负责集团公司(国资系统)ERP会计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参与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对有关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参与完工工程的验收和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资产管理部
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经营方式及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公司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资产重组、拍卖等资产经营工作;负责公司资产权属登记工作;与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司固定资产和其他财务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配合融资部完善融资工作中的资产评估、抵押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处置国有企业原制企业所遗留资产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及处置工作;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及安全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安排;负责制定公司党支部的党建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党支部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字资料;负责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时政学习,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配合做好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支部“三会一课”,党委、党支部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支部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负责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负责公司党支部印章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人事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1、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足园建”)成立于2020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开发、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五金交电、建材销售。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692,520.99万元,净资产772,242.9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536.74万元,净利润11,669.46万元。
2、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足城投”)成立于2008年6月27日,注册资本72,208.43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100.00%股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拆迁安置及服务,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房屋建筑;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事项和期限内从事经营);建设、经营垃圾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734,857.53万元,净资产670,470.8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035.26万元,净利润7,909.73万元。
3、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足旅游”)成立于2007年11月5日,注册资本25,8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100.00%股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音像制品制作,营业性演出,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项目的包装、策划,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融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建设,旅游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旅游宣传营销、游客招揽,旅游创意文化项目投资、运营,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休闲观光活动,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娱乐性展览,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露营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体育赛事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评估,破产清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产评估,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71,715.21万元,净资产456,286.6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175.34万元,净利润13,679.21万元。
4、重庆鑫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鑫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桥基金”)成立于2016年3月7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51.00%股权。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581.07万元,净资产3,276.3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9.17万元,净利润475.19万元。
5、重庆市大足区足盛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足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足盛投资”)成立于2018年7月27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100.00%股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企业和国有资产托管;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及个人理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07,474.16万元,净资产292,811.0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3.15万元,净利润529.88万元。
6、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晟实业”)成立于2013年8月9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100.00%股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设施、管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咨询;物业管理;厂房租赁和销售。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588,948.69万元,净资产585,982.3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124.55万元,净利润13,323.06万元。
7、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2月25日,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100.00%股权。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0.58万元,净资产11.4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46万元,净利润11.44万元。
(二)发行人合营或联营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重庆大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重庆大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注册资本66,600.00万元,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和管理。该公司是为修建重庆大足至四川内江高速公路(重庆段)而成立的项目公司,分别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发行人出资成立,实控人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25.00%股权,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325.00万元。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67,247.81万元,净资产66,601.51万元,2021年度尚未发生业务收入。
2、重庆足丰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足丰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7月20日,注册成本31,071.3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一般项目:城市公园管理;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园区管理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竞赛组织;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6,709.41万元,净资产30,495.7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75.62万元。
3、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6日,注册资本8,360.06万元,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和管理。该公司分别由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发行人子公司大足城投出资成立,实控人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大足城投持有其40.00%股权,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605.83万元。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511.06万元,净资产8,709.3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1.85万元,净利润221.76万元。
4、重庆足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足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建筑、机械制造、电子电器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商贸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投资业务(不含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装潢及设计、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房屋销售;各种商业体的经营管理,能源环保性项目投资建设,现代农业旅游开发。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8,062.78万元,净资产3,550.2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60.74万元。
5、重庆土行孙智慧旅游有限公司
重庆土行孙智慧旅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8月03日,注册成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管理;旅游商品、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土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互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及技术培训;网站建设、托管、维护、更新、运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实体零售、生产以及互联网为平台销售旅游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会务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19.92万元,净资产134.0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24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1、发行人董事会成员
公式
2、发行人监事会成员
公式
注:2020年11月发行人监事会主席由罗敬变更为徐启伦,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事宜尚未完成工商备案。
3、发行人其他高级管理成员
公式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兼职情况如下:
表: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监高兼职基本情况
公式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公务员或党政领导干部在公司兼职的情况。
七、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参股、合资合作经营、租赁经营,提供担保业务,产权转让,产权代理,投资开发,调剂资产余缺,业务咨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和其他城市建设项目;从事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及投资咨询。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范围较广,其主营业务为工程建设业务、土地整治业务、旅游门票业务等三大业务板块。其他业务涉及污水处理、出租车客运、租赁、环保咨询服务、矿石销售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各业务经营情况如下(2022年一季报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05,674.32万元、284,592.44万元、293,701.43万元和66,440.39万元;同期发行人业务成本分别为164,048.09万元、234,068.09万元、238,281.93万元和56,393.53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成本与当期业务收入较为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0.24%、17.75%、18.87%和15.12%,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建设业务、土地整治业务、旅游门票业务等三大业务板块。
1、工程建设业务
工程建设业务是发行人最主要业务之一,发行人是大足区国资委投资组建的全资公司,公司主要承接全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其中,其下属子公司大足园建及二级子公司大足重庆润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大足工业园区安置房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足城投主要负责大足城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行人整体工程建设业务市场需求相对稳定,持续经营能力较强。
发行人根据项目建设前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建协议,筹集资金开展项目建设,包括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和现场管理等工作。每年末,发行人根据项目发生的建设成本和进度,经审计、决算确认投资完成金额,加上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成本和建设主体适当利润(一般加成比例为10%-25%),经项目委托方审核、确认项目回款金额后,项目委托方与发行人签订项目收入结算书,对项目成本和当年收入进行结算。项目委托方根据收入结算书,分期支付结算收入(一般在五年内支付完毕)。
2、土地整治业务
根据《关于授权国有投融资公司开展国有土地储备整治工作的通知》(大足府发[2011]4号),发行人主要负责全区国有土地整治工作;大足城投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整治工作;大足园建负责全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国有土地整治工作;大足农业负责全区农业开发区内国有土地整治工作;大足旅游负责全区旅游景区内国有土地整治工作;大足永晟负责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大足万古工业园区”)的土地整治工作。
财综[2016]4号文出台后,发行人土地整理开发业务主要是通过委托-代建方式开展土地整理业务。发行人与大足区人民政府或项目业主签订了《委托土地整理投资代建协议》,依据《委托土地整理投资代建协议》,发行人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包括前期资金筹措、垫支和项目管理等。大足区人民政府或项目业主将负责审核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实施项目发生的土地开发成本等投资,并按照约定与发行人进行结算和安排后续付款事项。根据协议,发行人从事土地整理的投资回报比例为18%。
2019-2021年,发行人土地整治开发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613.05万元、13,005.80万元和17,075.86万元,呈波动下降趋势,主要系子公司大足园建2020年将土地整治业务收入划入工程建设板块,故2020年土地整治收入仅来源永晟实业,故2020年土地整治收入大幅下降。2019-2021年,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共实现收入53,694.71万元,截至2021年末已回款46,092.04万元,针对剩余应收土地款,发行人正在积极与欠款方确定回款计划。
3、旅游门票业务
旅游门票收入来源于子公司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大足石刻相关景区的管理与维护,报告期内,旅游门票业务的收入分别为15,109.60万元、11,809.96万元和14,373.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5%、4.15%和4.89%。
“大足石刻”是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八大石窟之一,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极高的旅游开发价值。根据《2018年重庆市大足区政府工作报告》,国家重点图书《大足石刻全集》正式出版;大足石刻博物馆荣获首届重庆文化旅游新地标。
(三)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是重庆市大足区重要的国有资产投资与经营主体,肩负着重庆市大足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任。
截至报告期末,包括发行人在内,大足区内主要有4家城建类企业,分别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及其母公司,发行人规模水平排在区域第二位。发行人下辖三家主要子公司也是大足区重要的城建类企业,分别是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类企业中,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棠新城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土地开发;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足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项目;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位于龙水镇的大足工业园区的工程项目建设及产品销售业务;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项目。
大足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分工明确,不存在竞争关系。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行人是重庆市大足区、大足工业园区以及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廉租房、安置房等项目的主要建设者。近年来,发行人相继完成了迎宾大道、罗汉大桥、龙铜路、经济适用房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民心工程,促进了大足区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旅游产业方面,重庆市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市场化经营主体由大足石刻研究院转为发行人。大足石刻风景区的经营、管理和维护全部由发行人承担。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投入力度的加大、景区的提档升级,发行人在该领域的地位将会变得更加突出。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稳定的收入来源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建设业务收入、土地整治业务收入和旅游门票业务收入。近年来,发行人收入来源日趋稳定和多样化。
第一,发行人承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由政府与公司签订代建协议,建设完成后,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建设成本和代建管理费;第二,根据大足区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发行人在大足区内享有土地整治开发的资格,发行人的存量待整治开发土地规模充足,为发行人的土地整治开发业务收入提供了有效的支撑;第三,发行人的大足石刻风景区门票收入可观而且具有可持续性,为发行人的收入来源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2)突出的资源优势
大足区境内各类资源富集,为发行人加大力度发展其旅游产业和矿产销售提供了充分的资源保障。首先,大足区旅游资源蕴藏丰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一应俱全,形成以宝顶山、北山、南山、石门山、石篆山、玉龙山、龙水湖、化龙湖、上游湖、跃进湖、响水湖“六山五湖”为基础,向外辐射分布的格局。重庆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代表着世界石窟艺术的最高水平;龙水湖国家水利风景名胜区、玉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风光旖旎,是全国首批5A级景区。大足还先后获得全国旅游文化大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小康县等生态名片。其次,大足区境内锶矿资源得天独厚,有“亚洲锶都”之美誉,具有我国锶矿采矿规模最大的矿山,尤其是菱锶矿资源。2013年在兴隆锶矿勘察中发现一个目前亚洲最大的锶矿床,预计探明的资源量将超过2,000万吨。
(3)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
发行人是经大足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大足区政府通过资产注入、股权划拨等方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注入土地资产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目前公司下属旅游、矿石开采等经营性业务均为大足区政府对于发行人经营方面的支持。发行人作为大足区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等运营主体,持续获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及旅游公司专项补助。2019-2021年,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28,008.19万元、38,493.73万元和46,886.51万元。近年来,大足区政府持续给予了发行人财政补贴,随着发行人在大足区城市建设中重要性的进一步提高,预期发行人未来获得财政补贴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但是,发行人报告期内对补贴收入依赖程度较高,未来存在净利润随大足区当地财政收入水平波动的风险。
(五)发行人地域经济情况
2021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800.3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0.30%。居全市前列。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8.4亿元,增长14.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02.7亿元,增长9.8%,其中工业增加值295.2亿元,增长11.0%,建筑业增加值107.5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29.2亿元,增长10.1%。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1.2、5.0、4.2个百分点,对GDP贡献率分别为8.5%、50.3%、36.9%。三次产业结构比为8.5:50.3:41.2,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全年地方财政收入99.14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96亿元,同比增长8.55%。
(六)发行人地域其他主要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基本情况
1、重庆市大足区整体发债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内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并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共6家,其中发行人合并口径下4家,分别为发行人、子公司大足城投、子公司大足园建以及永晟实业;合并口径外2家,分别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桥经开”)和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双实业”)。此外,作为大足石刻景区运营主体,发行人子公司大足旅游也成功发行过私募公司债。截至2022年5月末,重庆市大足区存续债券余额为269.98亿元,具体如下:
表:截至2022年5月末重庆市大足区存续债券余额情况
单位:亿元、%、年
公式
表:截至2022年5月末重庆市大足区债券品种分类情况
单位:亿元
公式
截至2022年5月末,重庆市大足区内已获批尚未发行完毕的债券共11只,尚未发行金额为98.50亿元,发行人及合并口径下子公司获批尚未发行完毕的债券情况详见“第一条 风险提示及说明”之“一、风险因素”之“(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9、未发行债券余额较大风险”。截至2022年5月末,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已获批未发行的情况,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获批未发行情况如下:
公式
2、区域地位与排名
重庆市大足区内主要城投企业共4家,分别为发行人及其母公司、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式
从规模水平上看,截至2021年末,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9.41亿元,净资产为45.90亿元;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8.48亿元,净资产为258.95亿元;发行人总资产758.94亿元,净资产为315.75亿元;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4.62亿元,净资产为473.68亿元;故发行人资产规模水平排在区域内第二位,发行人系大足区除母公司以外,体量最大、最为重要的平台公司。
第五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发行人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分别出具了CAC证审字[2020]0342号和CAC证审字[2021]035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2022]京会兴审字第160000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2019-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以及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截至2020年末,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独立性,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到期后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审计报告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事项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因变更会计事务所导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重大变化,因此对本期债券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一)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发行人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式
(2)2020年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影响。
(3)发行人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不再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发行人选择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发行人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21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发行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发行人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发行人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发行人2021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汇总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公式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需要说明的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6家,详见“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1、2019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发行人2019年度一级子公司合并范围无变化。
2、2020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8家,较年初新增1家。发行人2020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2020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1)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原因
2020年4月,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晟公司股权作为资本注入的通知》(大足国资委发[2020]87号),大足国资委同意将其持有的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并以永晟实业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的净资产中22.00亿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剩余净资产作为国有资本投入计入资本公积,并于2020年4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影响
截至2020年末,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占发行人合并口径下15.54%,净资产占比13.70%;2020年度,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口径下26.62%,净利润占比29.24%。该公司的划入有效地增大了发行人资产规模,巩固了发行人区域垄断地位,提高了发行人经营能力。
3、2021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7家,较年初减少2家,新增1家。发行人2021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2021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1)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原因
2021年减少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一级子公司为重庆大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大足区区属国企改革重组方案》(大足府办发〔2021〕117),以2021年4月1日为基准日,将龙水湖实业从国资集团中无偿划至大足实业。在现代农业发展主要净资产无偿划进入国资集团后,将其股权从国资集团中无偿上划至大足实业。现代农业发展和龙水湖实业成为与国资集团平级的兄弟公司。
2021年新增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一级子公司为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大足质检为发行人于2021年2月25日新设立的子公司。
4、2022年1-3月变动情况及原因
发行人2022年1-3月一级子公司合并范围无变化。
(三)财务概述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报表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式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公式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EBITDA=利润总额+费用化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9、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10、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1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合计×100%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表:近三年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2019-2021年,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5,220,455.43万元、7,231,069.71万元和7,589,376.86万元,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反映出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从资产构成来看,2019-2021年末,流动资产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29%、80.76%和86.16%,非流动资产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71%、19.24%和13.84%,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比较大,占比均超过了70%,发行人资产的流动性相对较强。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共拥有201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共计2,463,535.31 万元。188宗为有证出让地,账面价值2,428,757.00万元,其中3宗、账面价值为37,018.73万元的土地已缴纳土地出让金47,944.33万元;11宗为有证划拨地,账面价值34,315.05万元,均未缴纳土地出让金;2宗为无证土地,账面价值463.20万元。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共拥有450栋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共计424,017.15万元,其中294栋已取得权证,账面价值为105,003.50 万元;156栋未取得权证,账面价值为319,013.65万元。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共拥有公租房11栋,账面价值为14,412.00万元,其中7栋已取得权证;廉租房18栋,账面价值为66,373.91万元,均未取得权证。
(二)负债情况分析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表: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是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与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表:近三年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近三年,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构成。
3、有息负债情况分析
(1)有息负债明细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4,028,657.06万元,相关明细如下:
表: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及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组成。
上述债务均按时足额偿付,不存在任何逾期或违约情况。
(2)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如下:
表: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公式
(3)有息债务融资结构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融资结构如下:
表: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融资结构表
单位:万元、%
公式
(4)前十大有息负债明细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前十大有息负债金额为888,001.15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22.04%,具体如下所示:
表: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前十大债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公式
(5)债务偿还压力测试
为了解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偿还有息负债的压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对债券存续期的有息负债偿还压力进行了测算,具体结果如下:
表:发行人债券存续期有息负债偿还压力测算表
单位:万元
公式
注:假设本次债券于2022年末发行,票面利率假设为7%。
(三)营运能力分析
2019-2021年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次/年
公式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年平均应收账款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年平均存货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年平均总资产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1、1.05和0.85,呈波动下降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因并入永晟实业使得2020年应付账款大幅增长所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04、0.05和0.04,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波动较小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稍有波动;同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07、0.08和0.08,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系发行人存货中拟开发土地和工程施工金额较大,导致存货周转率保持较低的水平。
(四)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发行人盈利指标
单位:万元、%
公式
注: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合计×100%
3、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发行人近年来主营业务收入呈逐年趋势,2019-2021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5,674.32万元、284,592.44万元和293,701.43万元。2020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加78,918.12万元,增长38.37%,主要系发行人工程建设业务收入大幅上涨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加9,108.98 万元,增长3.2%。
2019-2021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64,048.09万元、234,068.09万元和238,281.93万元。2020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19年增加70,020.00万元,增长42.68%,主要系发行人工程建设业务规模扩大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所致。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0年增加4,213.85万元,增长1.80%。
2019-202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与收入的变化趋势基本同步,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的变化带动成本规模的变化。
2019-2021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利润45,713.07万元、51,793.26万元和65,298.59万元。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利润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主营业务的规模扩大以及毛利率较高的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上升所致。
2019-2021年,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93.49万元、2,279.92万元和297.00万元。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违约赔偿收入、罚款收入、与发行人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以及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等,2020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2019年增加1,986.43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大足园建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所致。
2019-2021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0.24%、17.75%和18.87%,呈现波动下降趋势,这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占比呈波动下降趋势,毛利率较高的其他业务如租赁业务等收入占比逐年提高,从而导致发行人整体营业毛利率呈波动下降趋势。总体来看,发行人盈利能力偏弱;同期,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72%和0.58%和0.70%,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9%、1.34%和1.67%,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近年来资产规模增长较快。
(五)偿债能力分析
表:近三年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倍
公式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4、EBITDA=利润总额+费用化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2019-2021年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34.34、4.08和4.56,速动比率分别为1.65、1.56和1.64,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能力较强。虽然近三年发行人短期偿债指标有所波动,但总体处于较健康水平,发行人流动资产较优良,变现能力相对较强,故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稳定,无法偿还到期的流动负债而产生的财务风险相对较小。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2019-2021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36%、57.54%和58.40%,呈逐年递增趋势,主要是发行人为应对业务规模的扩张,持续增加借款规模,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增加,但整体仍处于合理水平。
(六)现金流量分析
表:近三年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2019-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0.95万元、-59,323.25万元和61,167.73万元,波动较大,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与非金融机构的经营性往来款金额较大且持续波动所致。2020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2019年减少147,636.33万元,降幅为27.87%,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作为大足区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与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往来较多,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等主营业务存在总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的特征,使得经营性往来款的回款稳定性较差,导致发行人2020年收到的经营性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减少177,079.58万元。2021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2020年增加120,490.98万元,增幅为203.11%,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是因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大幅减少。
2019-2021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6,717.55万元、-59,955.53万元和-161,828.07万元,持续为负,一方面是由于随着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发行人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导致其支付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大;另一方面是由于支付与非金融机构间的借款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大量流出。
2019-2021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7,200.67万元、136,076.69万元和-5,984.85万元,呈持续下降趋势。其中2021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42,061.54万元,涨幅为101.60%,主要系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所致。2020年、2021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548,325.27万元和176,169.04万元,增幅分别为48.17%和10.45%,增长幅度较大,一方面是因为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前期投资较大的特征,为满足公司发展以及业务扩张的需要,发行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发行人同年到期的债务规模较大,发行人为保证到期债务的还本付息进行了较大规模地续贷和新增借款所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指标相互匹配,各项指标与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和投融资计划相适应。
第六条 信用状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公开主体评级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情况表
公式
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其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评级结论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通过对发行人及拟发行的“2022年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等级为AA+。
AA+等级表明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观点
东方金诚认为,重庆市经济实力很强,其下辖的大足区经济实力较强;公司业务区域专营性很强,得到股东及相关各方给予的大力支持。同时,东方金诚关注到,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弱,未来三年面临一定的集中偿债压力,资金来源对筹资活动依赖很大,对下属子公司管控力度较弱。综合考虑,东方金诚认为公司的偿债能力很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三)主要风险
1、公司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差的存货和应收类款项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弱;
2、公司债务规模持续上升,未来三年到期债务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
3、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较大,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大规模净流出,资金来源对筹资活动的依赖性很大;
4、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管控力度较弱。
三、跟踪评级的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的评级业务制度,东方金诚将在“2022年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的存续期内密切关注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根据监管要求披露和向相关部门报送。
四、发行人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主要授信银行包括:农发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商行等。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银行授信总额为2,072,189.00万元,已使用额度为1,755,242.48万元,未使用额度为316,946.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式
五、发行人信用记录情况
根据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授信机构版)》(报告日期2022年2月18日)数据显示,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对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偿还恶意违约的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发行人《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告日期2022年2月21日)显示,发行人没有行政处罚信息,并且未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
六、已发行尚未完全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已发行未兑付债券本金197.58亿元,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完全兑付债券明细
单位:亿元、%、年
公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外,发行人无其他已发行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品种情况。
第七条 担保情况
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5MA60ATNQ0X
住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广电大厦综合楼21楼)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12.00亿元
法定代表人:覃邦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园区规划运营;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创意产品设计、销售;土地整治;招商引资管理;物业管理;石雕石材加工、销售;厂房设备生产线租赁;会展服务;农业开发;旅游开发;利用互联网销售石雕石材、文创产品;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市大足区篆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历经更名、股权变更、增资及重组,截至2021年末,担保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大足实业实际控制人。
担保人原主要负责大足区大足石刻文创园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规模相对较小。2021年,大足区政府进行了区属国企改革重组,拟依托大足实业构建“1+5”的集团公司控股格局,通过整合最终实现全面集团化管理,即大足实业作为集团公司控股城投类、园区类、旅游类、锶矿类、乡村振兴类共5类子公司,对应从事城投、园区、旅游、锶矿、乡村振兴五大板块业务。目前上述整合处于搭建集团公司整体构架的第一阶段。大足实业对外投资5家公司,分别为重庆足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大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人)、重庆大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来,随着整合工作的继续推进,大足实业将按照五大板块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拆分合并。
公式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2018年度至2020年三个年度及截至2021年6月末期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1106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2021)京会兴审字第160000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募集说明书中担保人2019年及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来源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经审计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2022年一季度数据来源于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担保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担保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担保人使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原因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大足区区属国企改革重组整合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1〕117号)、《关于划转股权的通知》(大足国资委发〔2021〕195号)等文件,担保人取得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大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足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大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市双桥新车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整合已实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人已按照程序修订相应的章程,并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程序。进入担保人合并范围的公司和业务均已持续运营满三年。
在此基础上,担保人拟申报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完整反映担保人的业务体系,担保人需要对2018年度至2020年三个年度及截至2021年6月末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与此同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担保人的委托,对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1106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表: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式
(二)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八)
(三)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见附表九)
(四)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十)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根据担保人《企业信用报告(授信机构版)》(报告日期2022年2月18日)数据显示,担保人自首次有信贷交易年份(2019年)以来无恶意违约的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担保人《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告日期2022年2月21日)显示,担保人没有行政处罚信息,并且未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末,担保人对外担保余额863,621.30万元,占当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8.23%,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1年末担保人合并口径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五、担保人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末,担保人受限资产合计为1,492,713.01万元,净资产4,736,837.97万元,受限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为31.51%。担保人受限资产明细如下:
表:截至2021年末担保人受限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公式
六、担保人对外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人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对外发行过债券。
七、担保人与发行人、债权代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证人与发行人发行的本次债券的本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代理人有权代理本次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或/及保证人行使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
八、担保函主要内容
保证人重庆大足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2022年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双方已于2022年2月25日签署担保协议,保证人于2022年2月25日出具担保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券名称:2022年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二)债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以最终实际发行的额度为准)
(三)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具体期限和品种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保证方式: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担保范围:本次债券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七)保证期间: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发行时约定的履行债务期届满之日起2年。
九、担保函的效力
担保函自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于本次债券发行成功之日起生效,在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保证人未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担保函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覃邦斌 住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广电大厦综合楼21楼) 联系人:郑宏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广电大厦综合楼21楼) 联系电话:023-43761698 传真:023-43780300 邮政编码:402360
二、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项目经办人:侯俊、李晓伟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电话:028-86159675 传真:028-86158285 邮政编码:610095
三、证券登记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人:张志杰、李皓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010-88170745 传真:010-88170752、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聂燕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68873878 传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0
四、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负责人:张翔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8号 联系人:段睿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8号
联系电话:13637809258 邮政编码:400000
五、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运海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B区A座写字楼37001号房 联系人:尹翠娥
电话:19198147876 传真:0731-88616296 邮政编码:410000
六、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磊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1幢南座11层1101、1102、1103单元12层1201、1202、1203单元 联系人:唐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1幢南座11层1101、1102、1103单元12层1201、1202、1203单元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2299803 邮政编码:100020
七、发行人律师: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孙渝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张世强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电话:023-67621818
传真:023-67621028 邮政编码:401121
八、可研编制机构:重庆霞晖工程咨询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远娟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1号附21层 联系人:何苗 联系地址:重庆渝北区湖山路139号金科时代中心1栋
联系电话:023-63256165 传真:023-63256165 邮政编码: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