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中国货币网。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 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第一条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下列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内外宏观总体运行情况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有可能进行调整,导致市场利率波动。同时,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考虑到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进而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如偿债保障金专户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公司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控的市场环境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可能无法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额资金,进而影响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使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承受一定的资信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5,152.99万元、111,918.31万元、131,443.24万元及23,329.7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0.07%、12.55%、14.38%及14.67%,整体保持波动状态。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的总体水平偏低,这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大多数城建企业所体现出的行业特征一致。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基础设施建设、蒸汽销售、信息系统开发业务和水务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受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很大,具有一定的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如果未来国家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使得企业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
2、期间费用规模较大的风险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11,915.98万元、12,118.39万元、18,143.69万元和4,051.85万元,期间费用呈上升趋势,存在期间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大的问题。随着发行人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员工的增加、平均的工资提高以及对外融资规模的增多,发行人期间费用可能会继续增加,如未能有效控制期间费用增速,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3、政府补贴不确定性风险
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贴款,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获得政府补助分别为7,357.52万元、15,093.14万元、16,186.15万元和2,439.12万元,呈现一定波动。如果未来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放缓,政府的专项补助收入未能按期足额到位,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4、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计224,706.15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17.68%。其中,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货币资金中用于质押的保证金为0.00万元;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合计170,326.75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虽然发行人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银行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678,873.29万元、796,149.87万元、796,071.87万元和840,471.64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61.16、64.30%、53.40%和54.09%,所占比重较高。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嘉兴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项目、滨海会展中心项目等项目建设,总投资866,093.24万元,已投资合计623,833.67万元,预计未来三年支出235,391.72万元。发行人在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建设期间可能发生土地整理及拆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升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发行人资金平衡的运营能力。并且发行人将面临持续性融资需求,若未来融资环境恶化,出现融资不畅等不利情况,将引发连锁反应,对发行人的持续融资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部分代建项目未按计划及时支付的风险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678,873.29万元、796,149.87万元、796,071.87万元和840,471.6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0.73%、30.71%、25.56%和25.73%;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35,895.41万元、233,983.33万元、418,167.29万元和419,429.4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0.68%、9.03%、13.43%和12.84%,大部分为市政工程,在代建项目完工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在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后,发行人根据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建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办理项目验收及交接。发行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已完工但尚未决算,支付未按原计划履行,存在延迟支付的情况。考虑到该部分资产带有公益性,未来拟通过逐步支付回款和资产置换等方式为发行人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因此记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未来可能存在不按合同完工决算、确认收入和支付回款的情况,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7、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规模分别为877,192.27万元、1,081,226.29万元、1,261,207.77万元和1,326,418.5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78%、79.83%、77.69%和77.44%,主要是未出让的土地资产。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若未来出现大幅减值,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8、划拨地未缴纳出让金的风险
发行人存货中包括政府无偿划拨的商住用地,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且以评估值入账,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账面余额合计6.50亿元。此类划拨地发行人未来将通过收储或者出让的方式获取收益。若未来当地土地收储或者出让计划出现变化或者土地出让价格出现下滑,发行人土地开发收入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发行人未来资产存在减值风险、土地收入的确认也存在一定风险。
9、其他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规模分别为111,568.53万元、180,068.27万元、273,392.67万元和275,453.5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分别为10.15%、13.30%、16.84%和16.08%,主要系发行人与嘉兴港区全域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嘉兴中南锦乐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等之间资金往来。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较高,总体呈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趋势。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含1年),对象主要是嘉兴市其他国资公司,信用情况较为良好。但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且部分账龄较长,回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其他应收款欠款方无法偿还所欠发行人的款项时,发行人将面临其他应收账款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10、资产负债率未来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1,267,576.90万元、1,535,562.67万元、1,843,997.75万元和1,996,190.79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37%、59.23%、59.22%和61.11%,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财务杠杆比率较小。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张,项目开发支出将相应增加,发行人的债务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未来将可能上升。
11、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1,750.00万元、50,000.00万元、25,000.00万元和92,464.24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27%、16.08%、5.02%和15.24%,波动较大;报告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67,685.24万元、144,676.60万元、261,493.65万元和340,303.7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8.96%、46.53%、52.48%和56.07%,公司面临的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12、有息负债较高且集中到期的风险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包括银行借款、债券融资、融资租赁款等,金额合计1,932,179.66万元。其中,长期借款536,165.1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0,303.77万元,债券融资664,435.59万元,长期应付款164,212.9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134,730.90万元。2022-2029年,发行人每年偿付规模分别为(不包含本期债券偿付规模)567,598.92万元、204,678.56万元、333,200.30万元、236,918.04万元、213,127.09万元、40,898.85万元、28,773.30万元和306,984.62万元。发行人存在有息负债较高且集中到期的压力。
1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降低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33、0.26和0.29和0.21,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借款较多,每年利息支出较大,应付利息快速增长,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较低,显示发行人的未来偿债能力较弱。若公司不能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和匹配债务期限结构,将会对公司的进一步融资能力和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14、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风险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21.65万元、30,015.75万元、92,829.28万元和-167.28万元。2020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度增加20,094.10万元,主要是收到的往来款项增加所致。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62,813.53万元,主要系收到的往来款项增加所致。发行人的偿债来源为日常经营所得的自有资金、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以及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若未来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不足,可能对偿还债务产生不利影响。
15、担保金额较大导致的代偿风险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为111,65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79%,对外担保余额较高,被担保企业盈利能力较弱。若被担保方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全域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区南新水利城建建设有限公司后续经营状况不佳,偿债能力下降,不能按时还款,发行人将存在一定的代偿风险。
16、部分土地未取得土地证的风险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中土地尚存在部分地块未办妥土地证,正由国土部门处理办证流程。发行人部分土地正在办理权证中,存在部分土地未取得土地证的风险。
17、募投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氢能科技园项目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
上述项目虽经过反复论证和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者项目具体建设过程中遇到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者如期完成。如果市场环境变化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有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18、募投项目未按时完工的风险
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建设类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建设过程复杂,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也将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中的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进度,因此发行人存在募投项目未按时完工的风险。
19、股权划转的风险
发行人于2019年受嘉兴市国资委统一规划,新划入子公司嘉兴港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壮大了发行人的业务发展。2020年12月,根据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嘉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的通知》(嘉港区办【2020】46号)及股权划转协议,嘉兴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其持有的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92%股权无偿划转给发行人,按照划转日港服集团净资产增加发行人资本公积17,493.43万元。
若后续嘉兴市国资委对该公司的股权进行重新调整,将其股权部分或者全部划出,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产生负面的影响,因而发行人存在股权转让的风险。
20、主体评级差异的风险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而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发行人存在主体评级差异的风险。
21、连续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
发行人2018、2019年连续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发行人2018年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受到浙江证监局处罚,对发行人债券业务申报造成一定影响,为保证后续业务的有效开展,同时保持业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公司经综合考虑决定更换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发行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系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及本期债券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相关情况,对本期债券申报发行无重大不利影响或风险情况。虽然上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未出现重大会计科目调整等情况,但是发行人依旧存在连续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
22、部分在建市政工程项目收益不确定风险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840,471.6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5.73%,占比较大,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较多,具有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较大等特点,未来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一旦出现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生产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发行人存在部分在建市政工程项目收益不确定风险。
23、募投项目部分相关土地尚未取得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部分相关土地尚未取得,如果土地使用权证未来不能按预期顺利取得,将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存在募投项目部分相关土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24、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678,873.29万元、796,149.87万元、796,071.87万元和840,471.64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61.16、64.30%、53.40%和54.09%,所占比重较高,大部分为市政工程项目。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35,895.41万元、233,983.33万元、418,167.29万元和419,429.4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25%、18.90%、28.05%和26.99%,大部分为市政工程在代建项目完工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发行人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规模较大,若未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出现大幅减值,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25、发行人的资产结构流动性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存货规模为1,326,418.5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0.60%;在建工程余额为840,471.6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5.73%;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419,429.4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2.84%。发行人资产主要由存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组成,即时变现能力较差,流动性表现较弱。发行人存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发行人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形成,土地整理及建设项目的收益实现时间及金额主要根据对手方的结算进度确定,受委托方主导。公司的土地资产部分尚未办理权证,且大规模的资产变现易遭受流动性折价风险,土地再融资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的资产变现能力较弱,可能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6、境内发行其他债券评级差异的风险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而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与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19嘉兴滨海MTN001报告期内主体评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19嘉海01、19嘉海02、19嘉兴滨海PPN001、20嘉兴滨海PPN001发行时主体评级为AA,最新主体评级为AA+。发行人存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的信用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存在差异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行业特点所决定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基础设施建设、蒸汽销售、信息系统开发业务和水务业务,受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很大,具有一定的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如果未来国家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降低此类行业企业的业务及盈利能力增长的稳定性。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发行人经济效益产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导致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下降,将可能造成发行人业务规模萎缩,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行业内部竞争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蒸汽销售和水务业务准入门槛较高,实施主体一般为政府授权的经营实体,因此行业内部竞争程度较低,业内企业具备一定的垄断能力。在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转型受阻的宏观经济背景下,政策开始大力倡导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放宽社会资本准入条件,基础设施建设等垄断性质的行业正逐步向社会资本放开。可以预见,未来基建行业将活跃着更多竞争主体,并在经营模式、研发创造、公司治理等方面有所革新。伴随着竞争机制的引入,发行人将承受更大的竞争压力,加快自身建设的步伐。
3、筹资风险
发行人近几年投资力度较大,资产扩张速度较快,且后续投资规模仍然较大。如果未来的投资不能够有效的落实资金来源,将会影响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而对企业未来项目投资回收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外部融资环境、内部经营业绩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的筹资能力。并且,公司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地方政府的信用安排将对公司的现金流量及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4、多元化经营风险
发行人是嘉兴市政府组建的综合性投资、建设与经营主体,业务涉及土地整理、污水处理、蒸汽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受托代建工程、信息系统开发等各个方面,各业务板块之间跨度大,对管理能力要较高。公司的多元化经营能够一定程度上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分散企业的资源,对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主营业务上突出优势,将可能在管理方面带来多元化风险。
5、土地价格波动及土地开发收入确认滞后的风险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土地开发收入分别为25,490.14万元、23,825.96万元、26,727.30万元和0.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9.93%、21.29%、20.33%和0.00%,占比较大。公司土地整理业务受当地土地出让计划影响呈较大的波动性,土地开发收入金额及占比都较不稳定,从而对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若嘉兴市土地出让价格出现下滑,公司土地开发收入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公司土地开发收入存在受嘉兴当地土地出让计划不确定影响的风险。同时发行人存在一定土地开发收入确认滞后的风险。
6、地域经济波动风险
发行人处在浙江省嘉兴市。2021年,嘉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355.28亿元,比上年增长8.5%。若未来嘉兴市地域经济发生波动,将会影响发行人正常业务的开展,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
7、氢能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不确定的风险
氢能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虽获得多项政策支持,但目前整体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具有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研发周期长,短期内难以盈利等特点,未来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管理风险
1、公司治理的风险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如果发行人不能根据该等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调整管理模式及制度,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发展。
2、人力资源与持续经营风险
随着发行人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以及业务覆盖区域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在财务、人员、资源调配等方面的整体管理难度都会相应增加。发行人已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并通过外送、内训的方式开发现有人力资源,已经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在用人机制方面具有良好的人才引入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但发行人在平稳发展过程中仍会面临人力资源不足和风险控制难度加大的困难。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经营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业务管理架构调整及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将会引发相应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3、子公司管理风险
公司建立了完善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并根据积累的管理经验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子公司管理机制,且在实际执行中效果良好。公司拥有多家子公司,若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或公司不能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管理制度,则仍然存在对下属企业管理失控或管理效率低下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宏观和地区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与宏观经济的波动周期有较为明显的对应关系,其在建项目投资规模大,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于银行贷款等融资通道有较强的依赖性。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动,政府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可能使得发行人通过银行贷款等途径融资难度增加,从而可能使发行人从事的项目建设受到不利影响。同时,若国家政府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可能导致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下降,从而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补贴政策风险
发行人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承担了较多的嘉兴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投资额较大,但项目本身盈利能力较弱,对发行人经营效益有较大影响。因此,政府的财政投入和补贴收入是发行人持续性经营的有效补充,如果政府财政投入及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土地政策的风险
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是发行人主要从事的业务之一,由此带来的土地整理收入以及政府补贴是其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土地开发收入分别为25,490.14万元、23,825.96万元、26,727.30万元和0.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9.93%、21.29%、20.33%和0.00%,占比较大。国家土地政策的变动可能会对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务模式的持续性产生影响,因此公司经营存在土地政策变动的风险。
4、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嘉兴港区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市场相对稳定,具有长期可持续性,发行人未来业务预计将持续稳定增长。但公司的主营业务受政府的影响较大,未来政府基建需求若受政策调整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嘉兴港区基建需求减少,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5、环境保护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由基础设施建设、蒸汽销售、信息系统开发业务和水务业务等构成,经营范围较广泛,在建工程项目较多,可能出现由于不满足环保法规要求而增加的新资产投入或迫使项目停产等风险。
6、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所属的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度有较强的关联性,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镇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较大,基础设施建设、蒸汽销售和水务业务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现阶段国内经济形势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随着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基础工程建设投资增幅趋缓,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使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业务空间、销售水平和利润率都面临逐渐下降的风险。如果未来国内经济增势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发行人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行为,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第二条 债券发行条款
本期债券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主要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2年第一期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2嘉兴滨海债01”)。
(三)注册文件:发改企业债券〔2022〕115号。
(四)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
(六)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七)发行价格:按债券面值发行。
(八)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前5年的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后2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维持原有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使用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工作日,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十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十二)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五)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六)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七)承销团成员:牵头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九)发行期限:五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22年9月6日。
(二十)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22年8月30日。
(二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22年8月31日。
(二十二)起息日:自2022年9月5日起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9月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二十三)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2029年9月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2027年9月4日。
(二十四)付息日: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9年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的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八)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九)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三十)债权代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一)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发行批准情况
发行人已于2021年6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决议,并经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8日出具《关于同意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决定》文件,同意发行人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已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2〕115号文注册通知。
三、发行安排
(一)认购与托管
1、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将在簿记建档日前一工作日公告的申购文件中规定。
2、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债券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4、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二)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如获准上市交易,则上市部分将按照相应证券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9年9月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1、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2、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3、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4、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的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其中4.8亿元用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氢能科技园项目,3.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概况如下表所示: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列表
公式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氢能科技园项目资本金为6.4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14%,其余资金通过发行人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融资方式解决,其中4.80亿元拟通过发行本期债券落实。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将优先用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保障本期债券的及时、足额偿付。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履行相关义务,规范运作程序,及时诚信披露信息,合规使用债券资金。
发行人将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如因客观原因确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将按照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程序,在取得相关方批准后再进行变更,同时发行人承诺若在存续期内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形,将严格按照要求对变更信息进行及时披露。
第四条 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式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由嘉兴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港区国资办”)出资组建。公司2010年4月27日取得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40500000951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8,000万元人民币,由港区国资办分三期缴足。
2010年4月26日,港区国资办货币出资21,600万元,实收资本为21,600万元,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所缴金额进行了审验,并于2010年4月27日出具了浙中会验[2010]第130号验资报告。
2010年6月1日,港区国资办货币出资12,709万元,本次变更后,实收资本增至34,309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31.77%,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所缴金额进行了审验,并于2010年6月2日出具了浙中会验[2010]第180号验资报告。
2010年6月8日,港区国资办股权出资73,691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68.23%。股权出资系港区国资办将其持有的5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价投入公司,根据港区国资办有关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的承诺,港区国资办用于出资的5项股权情况如下:
港区国资办以其依法持有的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价投入公司。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领有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40500000261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877.88万元,实收资本17,877.88万元,其中:港区国资办出资17,877.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港区国资办以其依法持有的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0%的股权作价投入公司。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领有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4050000061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港区国资办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平湖市乍浦镇资产经营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港区国资办以其依法持有的嘉兴市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作价投入公司。嘉兴市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领有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40500000429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6,516.41万元,实收资本6,516.41万元,其中:港区国资办出资6,516.4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港区国资办以其依法持有的嘉兴市港区天然气有限公司35%的股权作价投入公司。嘉兴市港区天然气有限公司领有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40500000963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实收资本800万元,其中:港区国资办出资2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嘉兴市燃气有限公司出资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
港区国资办以其依法持有的嘉兴港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价投入公司。嘉兴港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领有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4050000094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9,729.80万元,实收资本9,729.80万元,其中:港区国资办出资9,729.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变更后,公司实收资本增至10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所缴金额进行了审验,并于2010年6月9日出具了浙中会验[2010]第185号验资报告。
2013年8月8日,根据嘉兴国资委嘉国资[2013]71号关于调整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主体的通知,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由嘉兴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改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公司经营范围由“为政府承担城市改造拆迁和农村征迁,城市路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农业开发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转让、重组的经营业务。”变更为“为政府承担城市改造拆迁和农村征迁,城市路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农业开发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转让、重组的经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
发行人现持有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554752730N的《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权/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权属争议等情况。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公式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14家,二级子公司共26家,三级子公司共8家,四级子公司共1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式
(二)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12家。
公式
五、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运作。根据《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以高效、精简为原则,根据公司定位、业务特点及业务需要设置了投资发展部、质量安全部、工程建设部、党群室、办公室、计划合同部、财务管理部和纪检监事室8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在业务开展中既保持相互独立性又保持顺畅的协作。发行人目前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公式
(三)独立情况
发行人是按照《公司法》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据公司章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独立运作,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投资、开发、经营等业务体系,完全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管理和公司日常运营中严格遵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融资管理方面,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方面,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和对内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外担保方面,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制度》,控制公司的对外担保。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运营,防范了经营风险。
六、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式
发行人设董事会,现任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设监事会,现任监事5人,其中监事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2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监事会中不存在财务人员兼职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均不是公务员,不涉及公务员兼职领薪的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议事规则,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嘉兴港区内基础设施及港口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的主体,承担着加快嘉兴港区城市基础设施和港口设施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目前主营业务主要由基础设施建设、蒸汽销售、水务及其他业务组成。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为政府承担城市改造拆迁和农村征迁,城市路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农业开发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转让、重组的经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基础设施建设、蒸汽销售和水务业务。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85,152.99万元、111,918.31万元、131,443.24万元和23,329.74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68,062.43万元、97,875.33万元、112,542.55万元和19,906.62万元;毛利润分别为17,090.56万元、14,042.98万元、18,900.69万元和3,423.12万元。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基础设施建设板块
发行人已经与嘉兴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受托代建协议,约定发行人对嘉兴港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业务进行建设管理。
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包括土地开发业务、工程代建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开发业务
发行人受嘉兴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和委托,主要负责对嘉兴港区内规划出让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主要由下属一级子公司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北公司”)、二级子公司嘉兴乍浦港现代服务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及嘉兴港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区新农村”)负责。发行人陆续将土地开发整理完毕后,将土地移交给嘉兴港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港区土储中心”)予以收储或者交由嘉兴港区国土资源局进行交易。
模式一:发行人根据和港区土储中心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协议书》,将指定地块的相关材料一并移交给土储中心,同时办理完成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及交地手续,并收取相应的补偿费用和管理费用,补偿费用和管理费用为发行人实际投入成本加成一定比例,历史上有关费用均于当年回款。
模式二:公司开发整理后交由嘉兴港区国土资源局进行交易,土地出让后出让金上缴嘉兴港区财政局。嘉兴港区财政局在土地出让后,按照开发成本与一定比例土地整理管理费支付给发行人作为项目开发收益,公司将全部应收取的项目开发收益资金确认为土地开发收入。历史上有关费用均于当年回款。
发行人上述业务开展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的要求。
(2)工程代建业务
发行人是嘉兴港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实施主体,具体负责乍浦镇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投资,土地整理、开发,建设项目前期策划,土地征迁、规划许可代理、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造价预决算和竣工估算服务等。
市政项目代建工程模式:发行人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由发行人一级子公司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嘉兴港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负责,根据港区管委会下达的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建设,项目完工决算后由港区管委会安排财政资金分期支付委托代建款项,委托代建款项金额包括项目开发成本、融资利息和项目开发收益。近年来,发行人主要承担嘉兴港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行人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普通代建工程模式:发行人作为代建单位,与项目委托单位签署委托代建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对委托单位委托的工程全权负责,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发行人在委托单位的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向委托单位汇报建设进度,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单位上报建设资金,委托单位审核批准后由委托单位直接支付。自2014年起,部分工程项目根据公司与项目委托单位签订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由当地政府财政支出,公司只按工程实际支出的一定比例收取项目建设管理费用,比例在1%-3%之间。
2、蒸汽销售板块
发行人蒸汽销售板块系经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准许,由发行人二级子公司嘉兴兴港热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热网”)负责自主运营,主要资产由公司自营的运输管道构成,报告期内该业务基本无政府补助。嘉兴热网的经营范围为嘉兴港区及周边区域集中供热;供热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管网安装、维护;管道运输、租赁;销售:金属材料、保温材料、机电仪表设备。嘉兴热网目前主要经营业务是在嘉兴港区及周边区域提供集中供热管道输送,是嘉兴港区唯一供热企业,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经营模式如下:
(1)业务模式:嘉兴热网主要对接港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引进的新投资项目,确定使用蒸汽的压力、温度、使用量,然后双方签订蒸汽供应合同。嘉兴热网根据用户需要委托设计院进行管道初步设计,然后报港区管委会立项审批,在获得批准以后进行工程招标和建设,在用户按照合同缴纳接口费以后开始正式供汽。
(2)定价、结算模式:嘉兴热网蒸汽销售价格是根据上一季度的平均煤炭价格,依据港区经济发展局规定公式进行计算后制定。每月25日为抄表日,公司将电脑抄表数报予用户确认,然后汇总与嘉化能源确认使用数量,再根据双方协议价格于每月15日进行蒸汽销售费用结算,同时,公司向嘉化能源收取固定的蒸汽输送费用,对0.8Mpa(8公斤)以下压力蒸汽,收取21元/吨;对3.5Mpa压力蒸汽,当价格不超过185元/吨,收取价格20%,当价格超过185元/吨,收取37元/吨。对于用户,公司在下个月10日通过银行托收方式向用户收取蒸汽销售费用。
3、自来水供应及污水处理板块
发行人自来水供应业务主要由发行人二级子公司嘉兴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负责,经营范围为:供水、管道安装及服务。污水业务主要由嘉兴市港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公司”)负责,经营范围为:在嘉兴港区内污水处理、管道安装及服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的运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自来水供应业务
嘉兴市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所从事的供水业务主要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至输配水管网完整的供水业务产业链。公司已获取卫生经营许可证、平湖市水利局颁发的取水许可证,经工商部门注册许可,为嘉兴港区唯一一家供水公司,供水业务在嘉兴港区内处于自然垄断状态,嘉兴港区城区及工业区的供水均由供水公司负责。
①自来水供应情况
嘉兴港区位于杭嘉湖平原,水资源相对丰富。对于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生活用水,公司采用水质较优的太浦河水为主要水源,盐平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自2014年11月以来,太浦河取水口水质连续保持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属嘉兴市首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百分百达标的地区,水质较好;对于水质要求较低的港区工业用水采用盐平塘水作为水源。
发行人供水成本主要由原水费、矾、氯、电费、人工成本和折旧构成。原水费主要包括太浦河水源和盐平塘水源的水资源费,其中生活用水按0.8元/吨支付太浦河原水资源费,工业用水按0.2元/吨支付盐平塘原水资源费,原水费成本占比约为14%。发行人管网折旧费用占比较高,为26%。电费方面,公司与上游采用每月现金结算的方式将电费支付给上游电厂。对于矾、氯等原材料,公司根据需要采取不定期批量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
(2)污水处理业务
嘉兴市港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公司”)主要负责嘉兴港区的污水处理业务,包括居民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收集到的污水统一输送到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污水公司主要负责接入污水,嘉兴市联合污水管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深度处理并排外海。污水公司按核定的标准向嘉兴联合污水管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排污入网费。污水业务的成本与污水处理量有关,主要是上交嘉兴市联合污水管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排污入网费,约占污水总成本的55%,其余成本主要包括人工、电费、折旧等。随着污水处理量的不断增加和排污入网标准的提升,公司的污水处理成本也在逐步上升。
2016年,公司居民污水处理费均为0.9元/吨;根据《关于调整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嘉发改物[2016]407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嘉兴港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0.95元/吨。报告期内,非工业污水处理费为2.00元/吨,一般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为2.40元/吨,重污染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为2.80元/吨。2019年5月前,污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由供水公司在自来水水价中代收,后转入污水公司作为污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收入。2019年5月以来,港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模式改变为由污水公司对嘉兴港区范围内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并输送至港区工业污水处理公司进行处理,最后经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公司排海。目前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由港区工业污水处理公司收取,并根据污水处理总量核算后,转入污水公司作为污水处理费收入;生活污水费收入仍按原模式结算。
4、信息系统开发业务板块
发行人信息系统开发业务主要由下属二级子公司浙江航天恒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恒嘉”)负责,航天恒嘉成立于2016年10月14日,是由嘉兴市政府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牵头,由嘉兴港区滨海控股集团所属杭州湾新经济园服务有限公司与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从事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智能传感器研制、生产。
1)系统运营商:作为嘉兴港区信息化服务的实施主体、辐射长三角地区的市场拓展平台;
2)产品提供商:聚焦“互联网+化工”,形成智慧化工园区+智能工厂信息化建设两大业务板块,致力成为化工行业领先的智慧园区、智能工厂业务提供商;
3)运营服务商:建设化工运营中心,提供智慧化工园区系统运维及运营服务,构建行业的数据生态云平台,提供化工行业数据增值服务和智能制造云服务。让管理更智慧,让企业更高效。
5、物流服务及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物流服务及其他业务板块主要包括物流服务、货运代理、房租、停车费房租物业管理及其他收入,其中物流服务收入为该板块的主要收入来源。
(1)物流服务
公司物流业务由三级子公司嘉兴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物流公司”)及嘉兴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公司”)负责,业务包括货物运输、货运代理及仓储等。主要借助嘉兴综合保税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的特殊监督区域政策和嘉兴港这两大优势,实行区港联动,开展保税物流仓储,配送相关业务,利用海关实行境内关外政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区外货物入区退税的优惠政策和复制上海自贸区创新便利监督政策为周边企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2)货运代理
货运代理为发行人物流服务收入的细分项,主要由国际物流公司负责,货运代理服务主要包括代理报关报检运输等货代业务,服务对象大部分是嘉兴腹地外贸企业。
(3)房租物业管理
该板块由发行人三级子公司保税物流公司负责,保税物流中心共有6幢标准厂房出租,该出租房屋位于嘉兴综合保税区内,每幢厂房约6,500平方米,共计35,464.94平方米,厂房出租对象主要是科技型、技术类制造企业。
(4)停车费
发行人停车费收入主要来源于嘉兴市乍浦车辆管理公司停车场,该停车场位于乍浦龙王路西侧,滨海大道北侧,乍浦港二期大门口,作为港口的配套设施,主要服务于运输企业。该停车场占地面积76亩,大型停车位为289个,主要供运输煤炭、集装箱等大型车辆停放,日常基本处于停满状态。A类企业车640元每月每车,B类企业车720元每月每车,C类企业车640元每月每车。
6、港口服务业务
发行人港口服务业务由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服集团”)负责。浙江嘉兴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于1999年成立,2016年年底,为顺应全省海港一体化发展态势,组建成立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为嘉兴市港务管理局直属投资企业,2020年12月股权转让给发行人。港服集团以服务嘉兴港发展为主要职责,其服务区域包括乍浦港区、独山港区、海盐港区。经营范围涵盖海上助泊服务、海上搜救、消防监护、海上环保服务、船舶供应服务、理货服务、船代服务、货代服务、公共化工管廊服务、信息运维、软件开发等众多领域。港服集团现有全回转拖轮6艘,其中4000马力1艘、3600马力2艘、3600马力消拖两用3艘,拥有环保处理站一座以及全套海上围油栏作业设施。目前集团公司正在投资建造新拖轮一艘。
九、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一)行业现状和前景
1、基础设施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逐步增加,承载能力、系统性和效率有了显著进步。但由于我国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城市规模迅速扩张,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部分城市交通拥挤、水电燃气供给不足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扩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成为我国现阶段城市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议题。开辟资本市场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支持城市建设的平稳、健康发展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也必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前景。
(2)嘉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嘉兴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用设施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政府加大建设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引入国外资本和先进技术与管理方法,全市公用基础设施得到长足的发展,城市承载能力不断提高。
总体来看,嘉兴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土地开发行业
(1)我国土地开发行业现状和前景
2010年9月,国土资源部发文明确表示,在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须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这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全面接手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奠定了政策基础。由于土地是资源类商品,它位于房地产产业链的前端,土地一级开发的产品——熟地一直是二级开发商争夺的资源,而土地的稀缺性和社会需求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使土地在很长一段时期将处于增值过程,所以土地开发行业的需求稳定,风险较低。另一方面,由上述土地开发业务的基本模式可以看出,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情况主要与土地的出让价格直接相关。虽然近几年来,我国的地价增长趋势有所放缓,但土地开发与运营业务依然具有可观的利润水平。总体来看,土地开发是需求稳定、风险较低和收益可观的经营业务,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土地开发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2)嘉兴市土地开发行业现状和前景
根据《嘉兴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十二五”期间嘉兴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域空间结构得到优化,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已位居全省首位,但城乡二元体制仍然存在,与统筹先行、城乡一体迈新步的深化城乡统筹发展目标仍存在差距。这就要求进一步创新土地整治机制,在继续全面推进以“两新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为核心的土地整治同时,按照高标准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聚焦美丽镇村建设要求,积极推进以行政村或镇为空间组织单元,包括农村居民点、各级产业平台和中心镇建设、高标准农田布局以及现代农业发展等内容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平台作用,打造农村土地整治升级版。
综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嘉兴市的土地开发与运营行业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蒸汽行业
(1)我国蒸汽行业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我国热电联产行业发展迅速,装机容量自2006年以来有4年同比增速达到20%左右,2年在15%左右,成绩突出。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同样突出,其中供热量增速缓慢,同时虽然支持热电的大政方针被频繁提及,但配套政策却一直悄无声息。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城市供热行业发展监测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2015-2020年)》显示,目前,供热行业正处于体制改革、设备更新、技术进步阶段,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外资、民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已进入供热市场,供热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供热市场准入、特许经营、用热商品化、热计量收费等改革将逐步深化,节能高效、多热源、大吨位、联片集中供热、地源供热、科学运行等运营方式将不断推进行业发展。
(2)嘉兴市蒸汽行业现状和前景
嘉兴港区将在未来5年构建产业发展大平台,以园区为主体,推动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随着园区已落户企业后续项目不断开工建设投产,园区企业蒸汽需求量每年都将保持稳定增长。
4、水务行业
(1)我国水务行业现状和前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用水量处于不断增长的状态,但实际可利用水资源量已接近合理利用水量上限,水资源开发难度大。因此,2012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未来供水新增产能有限。
随着饮用水安全日益受到重视,饮用水水质标准面临更高的要求,新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生活饮用水标准指标大幅提高。但我国大部分自来水供水系统现阶段无法满足以上要求,因此,未来国内需要技术改进和兴建的自来水供水系统需求较大。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居民用水均保持不断增长,带动了污水排放量的持续增长;同时,国家对于生活污水处理率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提升,也激发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的迅猛发展,预计未来两年,我国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200万吨,用于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的投资将达到5,578亿元。
工业废水排放量略有一定比例的下降,但各项污染物的绝对量仍然较大,水资源污染的形势依然严峻,且国家对于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进一步的提高,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需求将十分巨大。
(2)嘉兴市水务行业现状和前景
根据《2019年嘉兴市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嘉兴市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创建“污水零直排区”36个、市级“美丽河湖”80条,市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提高到41%。
未来,嘉兴市将坚持水岸同治、城乡联治、区域共治,健全“河长制”“湖长制”,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加快推进污水一体化处理、河湖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完成60%的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市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45%以上。此外,加快推进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75%以上。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7日,由嘉兴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资组建(国有独资)。2010年4月27日到2013年8月9日,公司股东为嘉兴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际控制人为嘉兴市国资委。2013年7月12日,根据《关于调整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主体的通知》(嘉国资[2013]73号),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变更为嘉兴市国资委。公司是嘉兴港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从事嘉兴港区土地开发整理、蒸汽供热、供水及污水处理等业务。
公司受嘉兴港区管委会的委托,主要负责对嘉兴港区内规划出让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2019年-2021年,经公司开发整理并移交的土地分别为363.67亩、74.10亩、115.41亩,实现营业收入25,490.14万元、23,825.96万元和26,727.30万元。总体看来,公司受嘉兴港区管委会委托,对嘉兴港区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
公司蒸汽供热业务由子公司兴港热网负责。兴港热网成立于2002年3月,主要负责嘉兴港区及周边区域集中供热、管网安装和金属材料销售等业务。2021年,兴港热网供热供气量127.75万吨,共为55家企业服务。由于热网输送需要较高的固定资产投入,行业门槛较高,故发行人作为嘉兴港区内较大的国有独资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水务板块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其中,供水业务由供水公司负责,污水业务由污水公司负责。由于供水行业需求弹性相对较小,产品价格受政府统一控制,水务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形成了低水价和财政补贴的模式。故发行人一方面承担港区水务公共事业的职责,另一方面又具有政策补贴的竞争优势,在嘉兴港区具有长期的垄断性地位。
综上,发行人作为嘉兴港区的重点国有企业,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得到了嘉兴港区管委会的有力支持,公司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嘉兴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腹心地带,地处沪、杭、苏、甬等长三角城市群核心地段。嘉兴港区区位条件优越。与上海、杭州、苏州、宁波(74海里)距离都在100公里左右。沪杭高速、乍嘉苏高速、杭沪01省道、乍嘉苏航道、杭州湾跨海大桥,特别是在建的沪杭复线和正在规划建设的乍嘉湖铁路和城市轻轨,使嘉兴港区成为“长三角”沪、苏、杭、甬地区的一个重要交通枢纽。
(2)政府支持优势
发行人作为嘉兴市港区管委会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嘉兴港区内基础设施及港口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任务,政府在经济政策及政府补贴上给予发行人大力支持。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收到嘉兴港区管委会财政补贴合计分别为7,357.52万元、15,093.14万元、16,205.88万元和2,439.12万元。
(3)经济环境优势
嘉兴市是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先行规划、先行发展”的14个重点城市之一。嘉兴市经济近几年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未来几年,随着国家经济刺激政策的相继出台以及浙江省、嘉兴市工业性投入的较快增长,嘉兴市经济增长的自主性将稳步提高,将为嘉兴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和经济基础,也为发行人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契机。
(4)多元化经营优势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蒸汽销售、水务等,多元化的业务收入来源保障了收入增长的稳定性。随着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蒸汽销售、水务等领域的多元发展,公司能够开发多个业务收入增长点,提高公司应对行业周期性风险的能力。
(5)区域行业主导优势
发行人是嘉兴港区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集中了嘉兴港区基础设施领域的主要资产,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经营产业领域具有垄断地位,具有一定的区域行业主导优势。
(6)管理优势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融资管理方面,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方面,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和对内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外担保方面,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制度》,控制公司的对外担保。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运营,防范了经营风险。
(三)发行人业务发展战略与规划
“十四五”时期,集团公司继续坚持现有定位:“促进港区经济发展的运营服务主体和投资引导主体”。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细分为“港区运营服务主体”、“产业投资引导主体”两大功能定位。
集团实施将聚焦“一个中心”、构建“六大产业”,把集团打造为市场化的海港新城建设投资运营商。以服务嘉兴港区高质量发展为战略引领,将发展聚焦到建设“市场化的海港新城建设投资运营商”这个中心目标上,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围绕城市开发、置业运营、产业投资三大板块,重点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园区开发运营、地产置业、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六大产业,其中产业投资主要投资氢能、数字产业等新兴产业。
(四)发行人地域经济情况
浙江省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历年经济总量均居全国前列。嘉兴地处中国华东地区、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腹地,处江河湖海交会之位,扼太湖南走廊之咽喉,是长三角城市群、上海大都市圈重要城市、浙江大湾区核心城市、杭州都市圈副中心城市。与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城市相距均不到百公里,作为沪杭、苏杭交通干线中枢,交通便利。
十、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十一、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诉讼事项的情况。
第五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在本章财务分析部分,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及2022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完整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附录部分对于公司财务指标的解释。投资者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情况
1、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如下:
公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况。
2、2019年追溯调整情况
①2019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对发行人的政策回复,发行人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土地开发收入及补贴收入),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要求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不征税收入,发行人以前年度计提的,符合本规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共计38,422,550.20元,本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②2019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对本公司的政策回复,发行人以前年度实现的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及市政代建收入均为财政专项拨款,主要用于港区板块内的政府投资土地改造项目,属于投资行为,不属于非货币性投资、不收取固定或保底收益,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发行人以前年度计提的,符合本规定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增值税共计44,038,511.95元,发行人对该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以上追溯调整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公式
发行人2019年审计的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与2018年审计的当年数据的差异均由上述指标中的营业收入、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调整所致。上述调整均根据有关规定执行,调整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2020年无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4、2021年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股权收益权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收益率,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公式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公式
②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③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
发行人2021年无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三、审计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0)0300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1)03000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2)031012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2019年发行人审计机构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系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具有相关资格,为发行人出具的文件是合法有效的,前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及本次债券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相关情况,对本次债券申报发行无重大不利影响或风险情况。
四、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式
2、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式
3、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式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报表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完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二)
单位:万元
公式
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摘要(完整的合并利润表见附表三)
单位:万元
公式
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完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四)
单位:万元
公式
4、发行人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五)
5、发行人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表(见附表六)
6、发行人报告期内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七)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式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6)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3,266,795.00万元,负债合计1,996,190.7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270,604.21万元。2022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3,329.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14万元。
(二)资产和负债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式
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总计分别为2,209,469.57万元、2,592,585.24万元、3,113,956.39万元和3,266,795.00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8.72%。公司资产总额呈较大幅增长趋势,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发行人2021年末的总资产较2020年末增长较多,主要系发行人接受资本性投入增加及融资增加所致。发行人2020年末的总资产较2019年末增长较多,主要系发行人本年度合并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所致。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分别为1,099,553.34万元、1,354,392.02万元、1,623,292,55万元和1,712,908.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77%、52.24%、52.13%和52.43%。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109,916.23万元、1,238,193.22万元、1,490,663.84万元和1,553,886.8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23%、47.76%、47.87%和47.57%,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增加,主要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和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资产中不存在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等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发行人报告期内以评估价值入账的资产无资产评估值变化的情况。
2、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负债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式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1,267,576.90万元、1,535,562.67万元、1,843,997.75万元和1,996,190.79万元。公司负债随资产规模的扩大同步增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治理机制日趋规范、投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融资方式的不断创新,公司的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增加较多所致。
公司负债结构以非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925,064.36万元、1,224,597.96万元、1,345,749.65万元和1,389,283.5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2.98%、79.75%、72.98%和69.60%。同时,随着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比的变化,公司流动负债也呈现轻微波动。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为606,907.20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08,659.09万元,增幅为21.81%。截至2021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为498,248.11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187,283.40万元,增幅为60.23%,主要系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增加所致。截至2020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为310,964.71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31,547.83万元,减幅为9.21%,主要系预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3、所有者权益合计分析
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941,892.67万元、1,057,022.57万元、1,269,958.64万元及1,270,604.21万元,保持快速增长的状态,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6.12%。发行人2019年末的净资产增长较多,主要系发行人2019年末新合并子公司所致。
(三)营运能力分析
公式
注: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年初末平均存货余额
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年初末平均资产总计
2019-2021年及2022年1-3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13次/年、0.10次/年、0.10次/年和0.02次/年。
2019-2021年及2022年1-3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05次/年、0.05次/年、0.05次/年和0.01次/年,发行人资产规模较大,总资产周转率相对较低。
(四)盈利能力分析
公式
注:1、营业毛利率=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末平均净资产
3、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年平均资产=(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平均资产总计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5,152.99万元、111,918.31万元、131,443.24万元及23,329.74万元,分别实现利润总额10,072.51万元、10,751.12万元、16,652.33万元及1,372.02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84.95万元、8,230.98万元、11,684.87万元及212.14万元。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3%、0.94%、1.07%和0.05%,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0.43%、0.39%、0.44%和0.02%,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整体偏低,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具有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和资金回收期长的特点。未来,随着嘉兴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发行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业务将不断拓展,发行人自身盈利能力也将不断提高。
(五)偿债能力分析
公式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3.21、4.36、3.26和2.82,速动比率分别为0.65、0.88、0.73和0.64。流动比率明显大于速动比率的原因系发行人存货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大。存货大部分为开发成本、土地资产和代建项目成本支出,因此发行人资产流动性较弱。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37%、59.23%、59.22%和61.11%。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33、0.26、0.29和0.21。
(六)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公式
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67,716.78万元、60,679.47万元、61,292.25万元和78,270.10万元,现金较为充裕,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显示公司有着较强的现金获取能力。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21.65万元、30,015.75万元、92,829.28万元和-167.2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103,596.31万元、133,035.59万元、177,882.55万元和26,299.72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的主要性质是各经营板块的经营流入以及与其他公司之间的周转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93,674.67万元、103,019.84万元、85,053.28万元和26,467.00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商品、政府补助款以及往来款项,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其他支出以及往来款。2021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2,813.53万元,增幅209.27%,主要系支付的代收代付款、资金往来及其他减少所致。2020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094.10万元,增幅202.53%,主要系收到的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0,370.18万元、-298,453.77万元、-498,604.53万元和-160,246.26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8,874.31万元、45,324.17万元、23,832.67万元和39,659.3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09,244.50万元、343,777.94万元、522,437.20万元和199,905.62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系发行人近些年根据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划要求,承担大部分嘉兴港区工程建设工作,投资金额根据各年实际投资情况予以支付。2020年及2021年随工程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幅度变动。另外由于城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近几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处于较低水平,致使发行人2019-2021年的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9,649.64万元、261,401.36万元、406,394.96万元和177,387.58万元,随着发行人承建、代建项目数量的增加,发行人对融资需求逐年递增。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626,090.52万元、877,843.71万元、1,133,854.59万元和305,414.2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66,440.89万元、616,442.35万元、727,459.64万元和128,026.6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发行人2021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44,993.60万元,增幅55.47%,主要系借款、债券发行增加所致。发行人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01,751.72万元,增幅63.73%,主要系借款、债券发行增加所致。
总体看,发行人在建项目投入大,公司存在较大融资需求。
七、有息负债分析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包括银行借款、债券融资、融资租赁款等,金额合计1,932,179.6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92,464.24万元,长期借款536,165.1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0,303.77万元,债券融资664,435.59万元,长期应付款155,064.67万元,其他流动负债134,730.90万元,租赁负债9,015.34万元。
截至2022年3月末有息债务构成
单位:万元
公式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公式
八、对外担保分析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111,650.00万元,对外担保金额占同期净资产的比例为8.79%。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式
九、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计224,706.15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17.68%。
发行人2022年3月末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审计报告报出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但其子公司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嘉兴市乍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涉及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一件:
2003年6月,嘉兴市乍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山西路(0+037~3+155)关于道路、桥梁涵洞及雨、污水管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的中标价为1,903.53万元(尚未扣除暂定费307万元)。2016年12月,嘉兴市乍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起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其返还多支付的工程款暂计155.722万元(以实际审定价格为准)和延期竣工利息损失127.4547万元及未提供全部竣工材料和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利息损失450.556万元(以上合计:733.7327万元)。之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反诉嘉兴市乍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2,363.8779万元(以鉴定为准)和迟延支付工程款利息损失暂计982.4544万元,以及停工、窝工等损失2,846.78191万元(以鉴定为准)(以上合计:6,193.414212万元)。案件已由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造价审价,案件尚未审结。
上述案件的审理对本次发行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前述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第六条 企业信用状况
一、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一)报告期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1、历史评级结果情况
公式
2、历史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差异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与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19嘉兴滨海MTN001报告期内主体评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与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19嘉海01、19嘉海02、19嘉兴滨海PPN001、20嘉兴滨海PPN001报告期内主体评级为AA,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第Z【909】号01),发行人最新主体评级为AA+。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的信用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不同评级机构采取的评级标准、评级方法等存在差异,不会对发行人信用情况及本期债券的申报发行造成不利影响。
(二)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中长期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级别的涵义为本期债券的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三)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优势
(1)嘉兴市区位优势突出,经济活跃,嘉兴港区化工产业基础较好。嘉兴毗邻上海与杭州,是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旺盛,新兴产业发展较快,经济实力较强,民营经济较发达;嘉兴港区是区域重要港务中心,化工产业占据区域绝对主导地位,工业基础较好。
(2)公司土地开发业务未来持续性较好,供水、污水处理和蒸汽业务在区域内具有垄断性。公司主要从事嘉兴港区土地开发、供水、蒸汽和市政建设等业务,主要业务在区域内具有垄断性。截至2021年末,公司存货中未结算的土地开发成本规模较大,未来业务持续性较好。
(3)公司在资产注入和补贴方面获得较大力度的外部支持。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兴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近年来在资产注入等方面给予了公司较大支持,近年通过无偿划拨股权、拨入专项补助资金等形式向公司注入资产,增加了公司资本公积;且公司近年获得一定的补贴收入,有效提升了公司盈利水平。
2、关注
(1)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弱。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中以工程项目为主的存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占比高,且部分资产因抵押受限,即时变现能力较差,同时应收款项规模较大,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一定占用。
(2)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支出压力。截至2021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未来尚需投入资金规模较大,随着嘉兴港区建设的推进,作为区域内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公司仍需投入建设资金。
(3)公司面临较大的债务压力。公司近年债务规模不断扩张,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达59.22%,杠杆经营水平较高,现金短期债务比不断走低,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表现欠佳。
(4)公司存在一定或有负债风险。截至2021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21亿元,对外担保余额较高。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当地国有企业,未设置反担保措施。子公司存在工程纠纷类未决诉讼,涉及金额合计0.62亿元。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评级机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评级机构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评级机构亦将持续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评级机构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
二、其他与发行人有关的信用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债务融资能力。
发行人资信状况优良,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国内多家银行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总额131.5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67.87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63.63亿元。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合计待偿还余额为121.40亿元,明细如下:
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
单位:年、亿元、%
公式
发行人信用资信良好,上述债券的还本付息目前正在正常履行,不存在延期偿还债务的情况。
(四)其他与发行人有关的信用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1年4月21日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嘉兴市乍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乍浦建设”)在2020年7-9月间,无偿划转两家下属子公司嘉兴综合保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建设”)100%股权、嘉兴乍浦港现代服务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服务”)97%股权,其中综合建设净资产占乍浦建设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6%,现代服务净资产占乍浦建设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54%;直至2020年10月20日,乍浦建设才予以披露。乍浦建设未及时就资产划转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乍浦建设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乍浦建设原债务融资工具业务分管领导、前副董事长张亚英予以诫勉谈话。
发行人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全面深入整改,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及子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工作未受上述事项影响,各项工作均正常开展。
上述事项不会对本期债券的申报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风险情况。
第七条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八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西大道北侧、07省道东侧(综保大厦A座501室)
法定代表人:黄跃林
联系人:王杰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西大道北侧、07省道东侧(综保大厦A座501室)
联系电话:0573-85535189
传真:0573-85535187
邮政编码:314201
二、承销团
(一)牵头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何畏、傅敏珂、刘双、李嘉欣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4层
联系电话:010-88005385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二)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夏刚、张颖锋、王赫文、杨亚飞、陈晨、郑通、连捷、王旭晨、郑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5层
联系电话:010-88013891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三)分销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李响、于水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11层
联系电话:010-83991778
传真:010-83991778
邮政编码:200122
三、发行人律师: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西路868号永泰广场商务楼5楼
负责人:姚武强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西路868号永泰广场商务楼5楼
联系人:黄伟、李宏博
联系电话:0573-82718008
传真:0573-82721199
邮政编码:314001
四、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
联系人:宋佳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联系人:朱磊、徐铭远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0755-82872090
邮政编码:518000
六、债券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郜文迪、王安怡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827、010-88170493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桂
联系人:费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联系电话:021-68419135
传真:68875802-8234
邮政编码:200120
七、债权代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何畏、傅敏珂、刘双、李嘉欣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4层
联系电话:010-88005385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八、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何畏、傅敏珂、刘双、李嘉欣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4层
联系电话:010-88005385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九、交易所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蔡建春
联系人:黄婉如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9228
传真:021-68807177
邮编:200120
十、监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营业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南西路586号(沿街商铺1-2层部分区域)
负责人:方皓石
联系人:张佳立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城南西路586号
联系电话:0573-83609612
邮政编码:314200
第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注册通知;
(二)《2022年第一期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030035号)、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300030号)、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310128号)以及嘉兴滨海控股集团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四)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2年第一期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七)《2022年第一期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2022年第一期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杰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西大道北侧、07省道东侧(综保大厦A座501室)
联系电话:0573-85535189
传真:0573-85535187
2、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畏、傅敏珂、刘双、李嘉欣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4层
联系电话:010-88005385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中国货币网
网址:www.chinamoney.com.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