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天津建立“林长+检察长”合作机制

本报讯 为有效发挥林长制和检察机关职能,保护林草资源,近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市检察院制定“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

据悉,“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全面有效对接,在森林林地、公园绿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等绿化资源保护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发展林业和园林资源的履职合力。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线索移送制度、工作会商制度、协作保障制度、联合督办制度、普法宣传制度、联合培训制度八项工作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王君妍)

2022-08-15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1544.htm 1 天津建立“林长+检察长”合作机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