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改革效果显现

“一升一降”反映信用评级质量发生积极变化

本报讯 当前,我国信用评级行业正在经历一次改革,从发行人付费模式逐步向投资人付费、多机构交叉评级等方式转变。这次改革不仅关系到信用评级行业自身未来,更直接关系到我国债券市场的未来。

信用评级,被称为债券市场的“看门人”。长期以来,我国信用评级主要采用发行人付费模式,使得信用评级机构与债券发行人之间形成了利益捆绑,直接影响债券风险定价,造成评级虚高等问题,影响债市的进一步发展。

去年8月,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主动评级、投资者付费评级并披露评级结果,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对外披露评级结果发挥了不同评级模式交叉检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评级行业级别‘虚高’情况,也为金融机构投资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中债资信评级部门负责人李欣介绍,自五部门通知发布以来,中债资信主动向市场公布约800家发债主体级别和报告,约占银行间市场发债企业的三成。

据统计,评级机构在2021年下调了146家企业主体级别、76家企业展望;2021年级别和展望上调涉及的企业家数由此前的301家减少至65家。

评级调整及时性有所提高,评级波动性有所降低。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主任吴育辉看来,这“一升一降”反映了过去一年来信用评级质量发生的积极变化。“整个行业评级水平的中枢有所下移,不同级别的分布更加合理。”吴育辉说。(刘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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