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视窗

要素配置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 陈 弘 贺立龙

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是“十四五”期间农村工作特别是脱贫地区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今年春节前夕在山西考察时强调,建设现代化国家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让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越走越有奔头。

当前,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在工作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亟须深入研究并找到切实可行、遵循科学的解决之道。

推动易返贫致贫农户及低收入人口在乡村振兴中“有效融入”。

一方面,针对易返贫致贫农户或低收入人口,帮扶目标应从“脱贫”调整为“发展”;另一方面,易返贫致贫或低收入人口并非全是“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绝不能“一兜了之”。对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必须坚持开发式帮扶,持续拓展长期公益岗、大中型企业扶贫车间、可接续性以工代赈等就业路径,使之通过庭院经营和新型集体经济融入乡村产业振兴行列。

针对劳动力健全的脱贫农户,尽快完善灾疫冲击或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体制机制,利用保险及政策工具,推动其可持续生计,融入城乡经济循环。

实现扶贫项目或资产向可持续经营主体及共富产业“转型升级”。

笔者在四川脱贫地区调研发现,无论是在甘孜和阿坝藏区、凉山彝区等“三区三州地区”,还是在一般脱贫区域,乡村产业和集体经济都面临市场后劲不足等问题。如甘孜、阿坝地区“大旅游”产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凉山彝区特色种养业存在规模化不足、产业链短浅等局限。

借鉴浙江、四川一些县市乡村的改革成功经验,在脱贫地区推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针对扶贫产业或产业主导项目接续不畅、成长不佳等困境,突破“一户、一组”的小农视野局限,跳出“乡村产业”局限,培育城乡一体共富“大产业”体系。着眼整村、整乡、整县共同市场,从全产业链的政策支持以及共性设施条件建设发力,实施规模化、品牌化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推动农村劳动力在城乡经济循环中高质量就业、稳定增收。

务工是增收脱贫的主要生计。笔者在不同地区实地调研发现,脱贫劳动力正遭遇“有岗位但上不了”的困境。例如,家政行业和信息产业专业技能人员紧缺,甚至出现用工荒,但大量农民工技能达不到。“就业糊口”的低收入务工者陷入困境,如打零工。随着中国制造业的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外迁或减少,一些农民工“回流”农村,但又因缺乏经营能力而难以融入乡村产业振兴。

抓好“稳岗就业、促增收”,就要着力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发挥东西部协作和外出务工传统渠道优势,优化“点对点”输出支持机制以及用好省内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帮扶机制,加大岗位推介和对接力度,搞好技能培训,进一步建好就业公共信息平台体系,畅通务工信息渠道。

将精准到户的脱贫帮扶升级为聚焦乡村发展的长效支持。

随着脱贫攻坚帮扶转为乡村振兴帮扶,地方帮扶力量在削减,一些紧缺技术型帮扶人才减少以及接续帮扶人员激励效果减弱等,影响到帮扶项目后续成效。

因此,亟须全面重构和优化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与帮扶机制。一是基于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稳定、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突出“产业就业”内核,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中型集中安置区,探索特色帮扶机制。二是构建“纵横协同”帮扶机制。统筹整合财政信贷等各方资源,优化“宏观—区域”经济治理体系,集中支持重点帮扶县和脱贫乡村,并推动特色资源向有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转化,形成区域自生能力,走活乡村全面振兴“一盘棋”。

(作者陈弘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讲师,贺立龙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风险冲击视角下的规模性返贫的预警、阻断与长效治理研究”阶段性成果)

2022-07-04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0468.htm 1 要素配置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