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债券发行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企业监事会已对董事会编制的债券发行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国家发改委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或虚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旦发现发行人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投资者将中止提供融资、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止提款,并有权要求发行人回售债券。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声明
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人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提示及说明。
七、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2安庆滨江债”。
(二)发行总额:本次债券计划发行规模3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7年期债券。
(四)债券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七)本次债券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八)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九)资信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十)增信方式:本次债券由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评级为A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的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担保人主体评级发生负面变化,这将对本次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部分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将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及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银行间市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及流通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遵照《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即视作同意发行人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债权代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五、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权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华安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订立了《债权代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制定的《债权代理协议》。
六、发行人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此类项目总投资规模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期间,如果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状况等情形,可能会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进展中断等情形,并增加建设成本。此外,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最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存货金额分别为313,855.65万元、312,916.09万元和278,348.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4.72%、60.55%和58.05%,发行人存货规模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如果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发行人存在因存货市场跌价而资产减值的风险。
八、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44.25万元、-20,296.83万元和7,959.79万元。由于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具有代建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结算周期较长的特点,项目回款速度慢,导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呈波动趋势,公司未来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
九、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合计分别为66,922.25万元、97,063.84万元和84,909.3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0.87%、41.28%和45.31%。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公司投资规模仍将处于上升阶段,有息债务规模也会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带来压力。
十、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50,318.55万元、54,838.59万元和68,367.9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38%、10.61%和14.26%。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对当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应收款项。虽然主要往来款对象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但未来如果对方出现资金压力,将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按时收回其他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余额8.45亿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净资产的比重为28.91%,若被担保企业经营不善发生债务违约等情况,发行人要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担保的义务,将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公司未来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十二、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3.6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7.67%,主要为用于银行借款抵押等。如果未来发行人上述受限资产对应的负债业务发生偿债困难,受限资产将优先用于抵偿相应债务,进而对公司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产生负面影响。
十三、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3.84万元、-950.63万元和-440.78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处于较低水平。发行人为提高自身经营水平,提高整体经营规模,对外经营扩张明显,如果投资项目运营进展或者投资回报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十四、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如果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发生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将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滨江城建/公司:指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指发行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债券而制作的《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债券而制作的《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改委:指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迎江区政府、区政府:指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协议》:指《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指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亚太:指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指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担保人、安徽省担保集团:指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指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迎江经发:指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盈和国资:指安庆市迎江区盈和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秦潭湖制科:指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新劝业人力:指安庆市新劝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深南智科:指安徽深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辰远贸易:指安庆滨江辰远贸易有限公司。
嘉远市政:指安庆嘉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一、与本次债券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
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价格变动一般与利率水平变化呈反向变动,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可能使本次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策:本次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次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本次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保障。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无法确保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述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上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对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次债券的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次债券交易的进行。随着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在不断改善,本次债券在债券市场上获得的认可度也将提高,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三)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本次债券的存续期较长,如果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经济政策以及行业状况等客观环境出现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不利变化,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对策:为防范偿付风险,发行人已聘请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担任监管银行,并签署了《账户监管协议》,对本次债券本息兑付资金的划付和日常管理进行法律约束。此外,发行人将严格控制资本支出,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将财务杠杆控制在合理水平,尽可能地降低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控制运营成本,加快工程进度,为本次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
(四)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产质量和资产流动性良好,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强,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对策: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科学、动态地反映评级主体的信用情况。同时,发行人将密切关注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于可能影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将及时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保证偿债资金专户有足够的资金满足本次债券的到期偿还,确保发行人良好的资信评级水平。
(五)担保风险
本次债券由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虽然担保人综合实力雄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公司无法保证担保人的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不发生负面变化。如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变化,进而可能给本次债券带来担保风险。
对策:截至2021年末,安徽省担保集团的总资产规模344.79亿元,净资产235.74亿元,资本市场评级AAA,信用承保能力较强,安徽省担保在承接业务时执行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注重控制风险,并根据情况要求客户采取反担保措施,将担保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存货金额分别为313,855.65万元、312,916.09万元和278,348.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4.72%、60.55%和58.05%,发行人存货规模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如果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发行人存在因存货市场跌价而资产减值的风险。
对策:发行人存货主要以代建项目开发成本为主。随着发行人代建项目竣工回款后,发行人的存货规模将得到较好控制。近年来,安庆市建筑市场发展状况良好,发行人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2、其他应收款回收的风险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50,318.55万元、54,838.59万元和68,367.9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38%、10.61%和14.26%。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对当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应收款项。虽然主要往来款对象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但未来如果对方出现资金压力,将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按时收回其他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安排专人跟踪其他应收款的回款,在整个回款计划执行过程中,发行人将与欠款方主动做好沟通与协商,确保按计划回款。发行人还将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降低其他应收款回款不及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3、有息负债占比较高风险
2019-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合计分别为66,922.25万元、97,063.84万元和84,909.3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0.87%、41.28%和45.31%。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公司投资规模仍将处于上升阶段,有息债务规模也会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带来压力。
对策:依托优质的资产规模、良好的盈利能力以及有力的政府支持,发行人将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募集资金,持续优化并动态调整债务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尽量避免集中偿付风险。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44.25万元、-20,296.83万元和7,959.79万元。由于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具有代建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结算周期较长的特点,项目回款速度慢,导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呈波动趋势,公司未来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
对策:发行人是安庆市迎江区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未来随着在建项目陆续验收,代建工程项目款项逐渐回笼,发行人稳步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入。同时,随着发行人市场化运营不断深化开展,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进一步改善,减少对债务偿还和日常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处于较低水平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3.84万元、-950.63万元和-440.78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处于较低水平。发行人为提高自身经营水平,扩大整体经营规模,对外经营扩张明显,如果投资项目运营进展或者投资回报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加强对投资活动现金流的管理,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实现投资支出的良性循环。
6、政府补贴政策变动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获得政府补助收入的分别为3,930.00万元、6,673.91万元和5,721.00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财政补贴方面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盈利能力对政府补助具有一定的依赖性,未来财政补贴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对策:发行人作为安庆市迎江区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一直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补助收入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
7、受限资产金额较大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3.6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7.67%,主要用公司对外借款抵押等。如果未来发行人上述受限资产对应的负债业务发生偿债困难,受限资产将优先用于抵偿相应债务,进而对公司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产生负面影响。
对策: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自身借款进行抵质押担保而受限的在建项目、固定资产等,在债务违约风险较低的情况下,受限资产被处置的风险也较低。
8、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余额8.45亿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净资产的比重为28.91%,若被担保企业经营不善发生债务违约等情况,发行人要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担保的义务,将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公司未来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对策:发行人对外担保的对象主要为地方国有企业,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信誉良好,发行人的代偿风险很小。发行人将定期了解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经营情况,对其偿债能力进行动态分析,以便及时了解风险状况,不断提高相关不利事项出现后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在风险状况发生后积极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9、募投项目收益实现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运营期内,可实现营业收入174,498.41万元,项目净收益为148,005.01万元,可以覆盖项目总投资。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募投项目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40,085.95万元,净收益合计为33,372.38万元,预计募投项目净收益可以覆盖募投项目拟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本息。但是本次募投项目采用市场化经营模式,发行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募投项目未来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到本次债券债券本息偿付。
对策:发行人已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本次募投项目收益实现。在农贸市场运营模式方面,由项目实施主体安庆青宜集贸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统一品牌、统一风格、连锁化运营,以硬件设施新、环境卫生好、管理水平高、保障能力强为目标,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依托智慧农贸市场系统,积极推进电子价格标签、追溯完备、价格稳定、生鲜品牌入驻及供应链完善等方面内容,做到真正满足市场需求。
在入驻商户方面,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农贸市场出租、配套服务用房出租、停车位租赁、广告位租赁、物业管理等收入,其中农贸市场和配套服务用房出租的收费对象包括个体工商户和部分企业商户,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目前安庆市城区菜市场经营商户基本均为个体工商户,本次新建菜市场拟引入北京每日生鲜、上海华联生鲜等商户入驻;广告位租赁收入的收费对象主要为广告公司;停车位租赁的收费对象主要为购物者以及农贸市场商户。发行人前期已进行市场调研,入驻商户具有一定的保障。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收益实现具备可行性。
(二)经营风险
1、项目建设风险
在项目建设期间,发行人可能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状况等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进展中断等情形,并增加建设成本。此外,建筑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可能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项目的建设计划。
对策:在项目管理上,发行人将执行严格的项目招投标制度,聘请技术实力强的公司承担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工程如期优质完成。在项目成本控制上,发行人将继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项目投资、运营成本进行严格控制。
2、经济周期风险
受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如果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发生调整,迎江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减弱,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降低了盈利能力增长的稳定性。
对策:随着安庆市迎江区经济的发展,发行人所在区域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将持续增加,发行人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此外,发行人还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经济周期对其盈利能力的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施工是发行人正常运营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取得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众多,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甚至是暴雨、地震等自然因素。虽然发行人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标准施工,但一旦因意外事件导致安全生产的突发事故,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对策:发行人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工程质量等问题,发行人将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监督各项标准的严格落实,加强工程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开展在建工程安全检查等措施,将施工风险降到最低。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发行人作为迎江区内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是区域内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领域处于区域优势地位,经营实力不断增强,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但随着政府鼓励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进行有序竞争,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发领域的扩大和开发程度的加深,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进程必然进一步加大,发行人目前的行业地位可能面临挑战。
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安庆市经济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发行人将充分利用迎江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在开展传统的基础设施业务的同时,探索开展市场化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以降低市场竞争对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5、筹资风险
发行人近几年投资力度较大,资产扩张速度较快,且后续投资规模仍然较大。现有核心产业扩大经营规模、实现内涵式增长也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如受到信贷紧缩的影响或其他资金来源未能落实,将会影响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而对发行人未来项目投资回收产生不利的影响。随着公司对在建项目的持续投入,公司未来仍有较大的外部融资需求,一旦外部融资环境、内部经营业绩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的筹资能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发行人保持着良好的资信记录,并与多家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这将保证公司具有持续的债务融资能力。未来,发行人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财务规划和资金监控机制,不断优化负债结构,加强公司债务水平和结构管理,降低负债综合成本。
(三)管理风险
1、内控制度运行风险
发行人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等要求较高。目前公司设有综合办、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投资发展部、建设工程部、资产管理部、园区运营部和项目管理部共八个职能部门,承担的日常管理任务较重,如果出现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力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战略难以顺利实施的风险。
对策:发行人将通过完善经营体制,加强内部管理,在战略、人事、财务、风控、项目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的管控,全面提高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行人将针对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改革和优化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适应公司业务特点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优秀的管理人才,防范内部管理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相关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人才,特别是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储备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司能否制定优越的薪酬机制及合理的人才发展战略,将对公司能否引进人才以及防止人才流失将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员工薪酬和福利水平逐年上升,公司劳动力成本也将逐渐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则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对策: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时广泛征集员工的意见,增加部门之间的交流,保持晋升机制的合理化和透明化,加强骨干人员的稳定性。
3、在建项目管理风险
发行人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影响范围较广、人员较多,这对发行人统筹管理能力、资金调配能力、工程管理能力等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发行人不能理顺工作流程、强化工作管理,将可能因管理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发行人存在在建工程管理风险。
对策:发行人将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优化调度管理,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认真落实相关措施,保障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实施,防范管理风险。
4、工程质量管理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中涉及的工程项目关系到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工作多方协调、工程质量要求较高,虽然发行人一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质量进行把关,但是发行人依然面临一定工程质量管理风险。
对策:发行人在施工建设管理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将严格选择合作单位,加强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符合项目业主的相关规划或标准,保证工程建设内容符合发行人与项目业主的相关约定。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的增长态势,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发行人带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但未来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如果对我国经济形势造成较大影响,则将会对发行人的外部经营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对策:发行人基于自身运营情况,保持对宏观经济的敏感性,前瞻性地安排项目投资,保留充足的流动资金,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宏观经济调控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如果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发生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将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针对未来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不断对政策信息进行收集、研究,及时了解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并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不断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降低产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动对发行人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依据
本次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2]【154】号文件注册公开发行。
2021年11月19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11月29日,发行人股东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主要发行条款
发行人: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2安庆滨江债”。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计划发行规模3亿元。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7年期债券。
债券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2022年6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
债券托管方式:本次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簿记建档日:2022年6月16日。
发行首日:本次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22年6月17日。
起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亿元,其中2.00亿元用于安庆市迎江区智慧农贸市场(一期)项目建设,1.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增信方式:本次债券由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资信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簿记建档日:2022年6月16日
发行首日:2022年6月17日
发行期限: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0日
缴款日:2022年6月20日
(二)本次债券发行网点
本次债券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部分,其具体发行网点见附件一。本次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件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三)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次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四)认购与托管
1、本次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本次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具体申购配售办法请见发行前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的《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2、本次债券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次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次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次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认购办法如下:
认购本次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次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卡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次债券。
4、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登记和托管的各方,均须遵循《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5、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四、认购人承诺
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购买本次债券,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1、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3、投资者同意华安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4、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部分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协议发行的部分将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1)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批准部门对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2)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3)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次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4)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5)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6、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7、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三节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人民币3.00亿元,其中2.00亿元用于安庆市迎江区智慧农贸市场(一期)项目建设,1.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式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3个新建农贸市场和11个改建农贸市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0,211.15万元,第一部分新建农贸市场分别为文苑路农贸市场、杨家山路农贸市场和辉煌新村农贸市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32亩,总建筑面积51,797.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贸市场、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及智能化系统建设;配套对区域内的道路、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第二部分为迎江区11个农贸市场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36,681.96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供配电以及智能化系统等,具体情况如下:
公式
注:根据可研报告披露,项目建设投资额包括工程费用(新建农贸市场含主体工程、主体公用工程、室外工程及智能化工程;改建农贸市场含改造工程及智能化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各建设内容投资额的工程费用直接取自可研报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等其他投资额按照工程费用占比予以分摊。
本项目农贸市场改造涉及迎江区11个农贸市场,改造总建筑面积36,681.96平方米,改造摊位1507个。其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供配电以及智能化系统等。
该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二其他服务业之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资本金为10,211.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34%,目前项目资本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债券融资2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发行人自筹。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限定水平。除发债募集资金外,项目所需资金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内、外部资金的使用,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及风控措施。
对于本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临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等流动性较好、低风险保本投资。公司财务部负责专项管理,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的项目和进度使用发债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收益,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
同时,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发行人聘请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作为本次债券的资金监管银行,并在资金监管人处开立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披露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否则监管行有权对通过监管账户的资金支出不予以支付,以保护本次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次债券募投项目收益将优先用于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在本次债券兑付完成前,不做其他资金用途安排;
2、发行人将按相关要求披露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进展情况)等;
3、发行人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千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A座6楼616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A座6楼616室
邮政编码:2460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83080085R
公司电话:0556-5900089
公司传真:0556-590008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名称、职位、联系方式:戴诚诚、董事、0556-5900080
经营范围:城市土地资产运营管理;城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城市地下管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产租赁;仅限利用自有资金对电子商务项目进行投资;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咨询;为招商引资提供咨询服务;I类、II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时名称为“安庆市迎江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系依据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安庆市迎江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批复》(迎政秘[2005]53号)于2005年12月21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迎江区人民政府以货币方式出资。上述出资业经安庆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德验字(2005)25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发行人设立至今历史沿革
1、公司名称变更
2016年6月20日,根据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庆市迎江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李斌同志工作职务等事项的决定》(迎政[2016]14号),发行人名称由安庆市迎江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谢晶晶;住所变更为安庆市迎江区龙狮桥乡机场新村2号综合楼6楼;经营范围变更为城市土地资产运营管理;城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城市地下管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产租赁;仅限利用自有资金对电子商务项目进行投资;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咨询;为招商引资提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增资
2016年8月15日,根据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股东决定》,同意由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对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9,500万元,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至1亿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此次增资已由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后实收资本为10,0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安庆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德验字(2016)056号验资报告审验。
3、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变更
2017年10月9日,根据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迎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谢晶晶同志工作职务等事项的决定》(迎政[2017]36号),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海勇;住所变更为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A座6楼616室。
4、法定代表人变更
2018年9月25日,根据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做出的股东决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汪千辉。
5、经营范围变更
2020年5月25日,根据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做出的股东决定,发行人经营范围变更为城市土地资产运营管理;城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城市地下管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产租赁;仅限利用自有资金对电子商务项目进行投资;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咨询;为招商引资提供咨询服务;I类、II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公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持有发行人100%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和权属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发行人制定了《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章程》。根据《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组成的规范化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对公司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行使发行人股东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代表2人。董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委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股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的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5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委派;职工代表监事2人,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股东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4、经理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4)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组织架构
公式
发行人根据公司的定位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置综合办、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投资发展部、建设工程部、资产管理部、园区运营部和项目管理部共八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责为:
综合办:负责组织及拟定公司行政制度,公文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公章及车辆管理、信息管理、人事招聘、考核与管理,重大活动组织安排、会务工作、内外联络、督查督办、党建宣传、后勤保障,领导出行等;负责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意见,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完成区委区政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及出纳工作、财务数据分析、财务数据填报、争取上级资金补助,配合做好融资财务报表数据提供、财务数据分析等;完成区委区政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投融资工作(含基金投资),负责辰远外贸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建设工程部: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申报、中期工程变更、后期竣工验收的审批及手续办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技术和施工情况进行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及目标管理;负责对工期、质量、施工安全、各方协调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公司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管理;配合采购需求部门发布招标公告、完善招标流程、审定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等;完成区委区政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资产实体化、资产管理和企业改制工作;负责公司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和资产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房屋资产利用和租金收取工作;负责设备及房产资产的评估等工作;负责企业改制资产划转、债权债务处置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园区运营部:负责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落户企业招商政策兑现、落户企业手续办理、园区企业服务及管理、园区基金投资企业资货共管、园区企业税收情况收集、统计及分析、企业档案管理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部:负责各参股公司管理,对公司出资项目进行监管,负责公司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作为国有企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参照《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推进公司体制、管理创新,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建立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组成的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含《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人事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与条例,从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对公司治理进行了规范。
(四)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地方政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对独立。
1、业务方面
公司自主开展业务活动,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地方政府。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行公允、合理、规范的运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人员方面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系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任免。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人事、工资管理部门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3、资产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运营的资产,在资产所有权方面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资产、资金或其他资源权属不清的情况。发行人能够相对独立运用各项资产,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机构方面
发行人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组织架构,拥有独立的决策管理机构,发行人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也不存在机构重叠、混合经营、合署办公、干预机构设置与经营活动的情况,形成了发行人独立与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体系。
5、财务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有专职的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设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地方政府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形。发行人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7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式
注:本次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庆青宜集贸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由于成立时间较晚于2022年初开始运营,故不在2021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谢菁,注册资本为14,700.00万元人民币。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承担有关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和经营;城建国有资产的经营;工业园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房屋租赁服务。(涉及前置审批许可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计为170,310.66万元,负债合计为90,734.4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9,576.2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9.46万元,净利润-786.18万元。
2、安庆市迎江区盈和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安庆市迎江区盈和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汪千辉,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安庆市迎江区盈和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租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庆市迎江区盈和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为118.65万元,负债合计为6.6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2.0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69万元,净利润-0.59万元。
3、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汪千辉,注册资本为7,500.00万元人民币。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装备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孵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销售及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为16,385.00万元,负债合计为14,349.6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35.3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86万元,净利润-398.69万元。
4、安庆市新劝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市新劝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晓仙,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安庆市新劝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劳务派遣;劳务分包;劳务咨询;人力资源招聘;职业介绍;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庆市新劝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为1,538.04万元,负债合计为1,256.8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1.2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22万元。
5、安徽深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深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汪千辉,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人民币。安徽深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充电设备、新能源发电及储能设备、节能与能源管理设备、车载充电与车载电子设备、电能计量设备、电子电力及监控产品、智能设备、交通设施、五金交电、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售电业务(依据《电力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充电桩经营管理,停车场(库)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新能源科技、物联网、区块链、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动汽车、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充电桩的维修、安装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消防设施、停车场设备设施销售,安全防范工程、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深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为227.14万元,负债合计为35.5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1.6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9.67万元,净利润-44.40万元。
6、安庆滨江辰远贸易有限公司
安庆滨江辰远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徐顺,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安庆滨江辰远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粮油销售及收购;预包装食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商务信息咨询;水泥、黄沙、钢材、建材、供排水管道及机电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庆滨江辰远贸易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为2,011.63万元,负债合计为1,541.6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70.0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958.49万元,净利润15.14万元。
7、安庆嘉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安庆嘉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凌浩,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安庆嘉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庆嘉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为16,474.53万元,负债合计为16,356.3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8.1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27万元,净利润-80.49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联营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共2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式
注:发行人对安庆一枝独秀电子商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2.85%,发行人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大于50.00%,但发行人仅履行出资职责,不参与其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对公司不具有实际控制,故未纳入合并报表。
发行人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安庆一枝独秀电子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安庆一枝独秀电子商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汪卫东,注册资本为2,579.00万元人民币。安庆一枝独秀电子商务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酒类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庆一枝独秀电子商务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为4,083.35万元,负债合计为1,002.0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081.3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915.17万元,净利润284.67万元。
2、安庆国厚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庆国厚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勇,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安庆国厚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资产收购、管理、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或委托对资产进行管理、处置,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庆国厚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为9,767.38万元,负债合计为1,016.1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751.2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1.12万元,净利润3.72万元。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式
(二)董事会成员简历
汪千辉,董事长,男,汉族,1977年1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安庆市迎江区新洲乡经济委员会主任,安庆中安智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安庆市迎江区盈和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庆市新劝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深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庆交投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安庆麦陇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石卉,董事,女,汉族,1993年1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安庆市菱北办事处基层特岗。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安庆滨江辰远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安庆市千年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安庆麦陇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金京,董事,男,汉族,1991年11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宿松县司法局收文员。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安庆市新劝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安庆市千年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安庆市蒙树绿化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庆安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张文明,董事,男,汉族,1986年9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员、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公司预决算人员、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技经人员。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安庆市振风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安庆国厚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庆市千年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
戴诚诚,董事,女,汉族,1990年12月生,硕士学历。曾任桐城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行政助理。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安庆市迎江区盈和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监事、安庆市千年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安庆交投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安徽深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庆麦陇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监事简历
唐明,监事,女,汉族,1964年11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安庆市宏泰服务有限公司会计、安庆市迎江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安庆市千年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安庆麦陇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潘星星,监事,女,汉族,1990年1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安庆市千年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齐春芳,监事,女,汉族,1983年9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康赛建材有限公司会计、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刘芳,监事,女,汉族,1975年3月生,大专学历。曾任迎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出纳。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苏明,监事,女,汉族,1991年9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拓凯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会计、安庆市千年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会计、安庆中安智通投资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安庆市千年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安庆市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安徽深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安庆嘉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汪千辉,男,发行人总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五)董监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监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所示:
公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不存在境外永久居住权。发行人高管人员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七、发行人营业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作为迎江区内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营业务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还包括贸易业务、房屋出租业务等。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4,016.05万元、45,477.74万元和46,535.37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29,458.12万元、40,109.29万元和40,962.5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423.30万元、5,895.28万元和6,085.1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3.40%、11.80%和11.98%。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为发行人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分别为33,599.99万元、41,679.31万元和42,091.8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78%、91.65%和90.45%。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二)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采取委托代建及自建自营两种模式。
委托代建方面,发行人是安庆市迎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主体,根据安庆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及迎江区政府安排,发行人与迎江区人民政府签署《委托代建及项目回购协议书》,采用“企业投资建设—建成移交”的模式承担具体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委托代建及项目回购协议书》的约定,迎江区人民政府作为项目的委托方,委托发行人筹集资金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建成后约定由发行人移交给迎江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接管,并由迎江区人民政府按约定向发行人支付项目建设款,投资回报按照代建投资额的约15%计取。发行人定期向委托方递交工程完工量、工程款及其他工程费用付费情况等相关资料,委托方结合工程进度同发行人进行结算,并按期支付工程款。
自建自营方面,项目建设完工后由公司进行运营,运营收入主要为项目经营收入,未来将通过经营收益等平衡建设成本,报告期内主要实施迎江区养老服务中心、秦潭湖装备制造科技园项目。
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分别为33,599.99万元、41,679.31万元和42,091.87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主要得益于发行人代建城市基础设施规模扩大,数量增多,报告期内工程结算收入有所增加。
2021年度,发行人主要项目回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公式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主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公式
注:东部新城商务区项目、菱湖风景区水环境整治工程和人民路综合改造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存货中工程施工账面价值+累计结算金额
2、贸易业务
贸易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安庆滨江辰远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辰远贸易于2020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要从事代理进口业务,目前与安徽安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安粮”)合作代理进口粮油产品。
发行人贸易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为受托代理采购,以销定采。在明确锁定上下游企业的前提下,辰远贸易作为贸易的中间环节,接受当地相关国有企业——安徽安粮等客户的委托,向上游供应商购买商品并销售给指定的下游客户。截至2021年末,滨江贸易主要合作供应商为以外资企业为主,主要销售客户为安徽安粮。2021年起,公司贸易品种增加花生品种,金额占比较小。
收入确认方面,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需要向相关供应商预付货款,即垫资采购贸易商品,待取得相关商品后销售给目标客户获取商品差价。2021年起,公司贸易品种增加花生。预计随着业务不断拓展,公司将继续以丰富贸易品类等形式获得增收。
2021年度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为3,958.49万元,营业利润为7.61万元,毛利率为0.19%。由于该业务处于起步期,前期投入较大,毛利水平较低。截至2021年末,辰远贸易主要代理进口的产品为芝麻。
2021年度,辰远贸易采购情况前五大供应商如下:
公式
2021年度,辰远贸易销售情况前五大客户如下:
公式
3、其他业务
2019-2021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416.06万元、251.56万元和485.01万元。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房屋出租、电力配售。
(1)房屋出租
发行人作为迎江区政府授权的区内国有资产运营主体,负责管理迎江区政府划拨的经营性房产以及承接区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剥离的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发行人主要将运营管理的房产对外出租,并收取日常租金。
2019-2021年发行人实现房屋出租收入分别为367.64万元、203.78万元和390.48万元。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名下拥有安庆市迎江区建设路97号、新宜小区21栋一层门面、迎江区紫峰大厦B座33-34层等房产进行出租。
(2)电力配售
电力配售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安徽深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智能”)负责,深南智能于2018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主要负责在迎江区范围内投建“易快充”智能充电桩设备。
截至到2021年末,深南智能在迎江区“六街一乡”范围内已完成694套设备、9,003个充电端口安装建设并投入运营;通过布点选址待安装设备800套、9,600个充电端口。
2019-2021年发行人实现电力配售收入分别为16.87万元、47.77万元和69.67万元。
八、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城市基础建设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是城市经济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衡量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提高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基本保障。对于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根据《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21]493号),在这一年要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在这一新的时期,城市经济将占据主导性地位,城镇化将取代工业化成为中国发展的主要动力。
我国当前城市化发展水平不均的现状受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相继出台相关产业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近年来,国家在保持财政资金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改革投融资体制,引入竞争机制,有效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未来10-20年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城市人口保持快速增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不断增加。
由于经济稳定发展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2、安庆市迎江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迎江区,位于安庆市的东部、长江中下游北岸,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是安庆经济、金融、商贸、文化中心。迎江区西部和北部狭长、中东部宽阔,长江沿区而过,其中最南边的新洲乡和迎江区其他部分隔江相望。迎江区是中心城区,横跨安庆老城和安庆东部新城,是安庆的中心,是安庆城市建设的主战场,安庆东部新城、古城以及滨江新城均坐落在迎江区。辖区面积207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办事处、4个乡镇(老峰镇委托市开发区代管)、31个社居委、16个行政村,总人口25.3万。迎江区位优势明显,是安庆的中心城区、滨江城区、商贸大区和人文老城区。迎江区区域优势明显,交通便捷,水路、公路、铁路形成互为补充的交通网络。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在境内过江,使国道(105、206、318)、高速公路和正在建设的长江沿岸高速公路等彼此贯通,是皖西南、鄂东和赣北的主要过江干道。
基础设施建设是迎江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迎江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近几年迎江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根据迎江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在未来五年,迎江区政府将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统筹协调老城新城建设。一方面,实施老城改造更新。落实国家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五年规划项目库;推动老城精致化建设,实施老城更新工程,推动有关地块开发,盘活存量楼宇平台;加快实施适老化改造工程,鼓励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加快城区地下管网改造,实施翻建雨水管道、新建排水管道、实施雨污分流、增设雨水口等措施,推动积涝点改造。完善老城停车场地规划布局,加快推进棚改临时停车场建设,完善智慧共享停车系统,加快解决老城停车难问题;着力推进宜城路、孝肃路、华中路、人民路、新河路街道存量楼宇盘活利用。另一方面,建设时尚滨江新城。建成滨江 CBD 及安庆之星,打造皖西南高端服务业集聚区;政企联手展开合作,做大做强紫峰楼宇,推进安庆之星、迎江世纪城、大发宜景城、恒大综合楼、恒大影城等发展楼宇经济;争取东部新城“边角地”开发利用政策,打造迎江未来科技城若干产业园;建成绿地、安庆之星等星级酒店;提升吾悦广场,建成苏宁智慧广场和红星美凯龙广场,辅以首店经济、夜间经济、网红经济,提升城市形象和商业活力,打造新型消费商圈;完善社区型商业,优化教育、卫健、养老、文体等公共服务及社区、警务等机构布局,扩大公园绿地、停车场、充电桩、快递柜等设施覆盖面,提升宾馆、商超、菜市场及新型商务业态;完成土地征收 1.2 万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棚户区改造 3000 户、房屋面积 45 万平方米;推进东部新城滨江三期、文苑路东侧等地块出让,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
可以预计在未来的几年内迎江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将获得跨越式增长,全区将经历快速的城镇化提升过程,于此期间全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将迅猛推进,建设需求将极大提升。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经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作为迎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区域处于垄断地位,行业市场地位稳定,持续盈利能力较强,未来发展空间较大发展前景。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优越的区位环境
安庆市迎江区境内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走向。中部平原圩区包括龙狮桥乡、长风乡的一部分,地势地平,河汊纵横交错。东部、南部沿江和江心洲地貌形态为高河漫滩和江心沉积洲。境内东北部残丘岗地成零星散布状,包括长风乡的柘山、高松、柘林村等,海拔高度8--59米。境内主要水域有新河——长风港水系,长12千米,小港——泉潭夹水系,长10千米,属广济圩流域。迎江区属于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全年四季分明,季风明显,光照充足,无霜期长,雨量适中,气候温和,热量资源丰富,适宜农林牧渔全面发展。迎江区作为安庆市中心城区,区位优势明显、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发展较好,将为发行人未来业务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有力的政府支持
发行人作为安庆市迎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项目建设、投融资、财政补贴方面得到安庆市政府以及迎江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项目来源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持续性,2019-2021年公司收到的补贴收入分别为3,930.00万元、6,673.91万元和5,721.00万元。
(3)丰富的项目经验
发行人在长期参与基础设施代建的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项目建设经验,并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掌握了丰富的项目资源,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发行人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一套在现有体制下扩大引资融资力度、降低投资成本、保证项目质量、缩短工期的高效管理程序。
(4)较强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一直保持优良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自成立以来,与国内众多大型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培育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发行人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强大的持续融资能力将为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九、发行人地域经济情况
(一)安庆市地域经济情况
安庆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北岸,皖河入江处,西接湖北,南邻江西,西北靠大别山主峰,东南倚黄山余脉。全市现辖3个区、5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全市总面积13,589.99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821平方公里。安庆是长江三角洲中心区27城之一,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素有“文化之邦”、“戏剧之乡”、“禅宗圣地”的美誉。
安庆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市境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6处,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座。安庆城北枕龙山,南临长江,西依皖河,东接石塘、破罡诸湖,狮子山、凤凰山、菱湖、秦潭湖等镶嵌其间,全市森林覆盖率37.1%,林木绿化率39.9%,市区绿化覆盖率40.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3平方米;安庆还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土壤呈多样化,分属6个土纲、12个土类、25个亚类、94个土属、147个土种,有湿地植物152种,陆生脊椎动物有200种,中药材1,281种,各类矿产资源70余种,其中非金属矿藏中肥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美术工艺原料等类储量大,品种全,品质优,为全省之最。安庆还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桐城派”的故里,京剧鼻祖徽班成长的摇篮,是黄梅戏形成和发展的地方,也是中国新文化运动先驱陈独秀、“两弹元勋”邓稼先、通俗小说大师张恨水等人的故乡。古皖文化、禅宗文化、戏剧文化和桐城派文化在这里交相辉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安庆文化。
2021年全市生产总值2,656.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3.2亿元,增长6.7%;第二产业增加值1,162.4亿元,增长4.4%;第三产业增加值1,241.4亿元,增长8.5%。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0亿元,比上年增长0.12%。
总体来看,近年来安庆市经济水平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财政实力持续增强,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二)迎江区地域经济情况
迎江区位于安徽省安庆市东南部,依江而城,区位优势明显。辖区面积207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办事处、4个乡镇(老峰镇由安庆经开区托管),总人口25.3万。迎江区是中心城区,横跨安庆老城和安庆东部新城,是安庆的中心,是安庆城市建设的主战场,安庆东部新城、古城以及滨江新城均坐落在迎江区。安庆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主要记忆在迎江,依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迎江辖区内共有古迹、旧址及代表性建筑88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
近年来,迎江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根据《迎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2021年,迎江区生产总值分别为206.6亿元、225亿元和243.8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2%、6.4%和9.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9.79亿元、9.98亿元和12.81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7.95%、1.94%和28.36%,经济实力及财政实力逐渐增强。
2019-2021年,迎江区地区生产总值及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如下:
公式
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财政实力的快速提升使得迎江区人民政府能够对发行人给予更大力度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的经营能力,也为发行人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迎江区其他主要基建企业基本情况
除发行人外,迎江区其他主要的基建企业还包括安徽达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庆市振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1)安徽达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江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磊,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达江公司的资产合计为700.87万元,负债合计为0.1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00.77万元。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3.71万元。截至目前,达江公司未发行过公司信用类债券,也不存在已获批未发行的企业债券。
(2)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江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国兵,经营范围为:参股投资发展战略性新兴优势产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仓储物流;招标代理;一、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依江公司的资产合计为250,710.48万元,负债合计为96,210.0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4,500.43万元。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40.55万元,实现净利润24,210.65万元。截至目前,依江公司未发行过公司信用类债券,也不存在已获批未发行的企业债券。
(3)安庆市振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1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沈大风,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园区管理服务;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粮油仓储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棉、麻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振江公司的资产合计为17,004.75万元,负债合计为2,0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004.75万元。2021年末,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4.75万元。截至目前,振江公司未发行过公司信用类债券,也不存在已获批未发行的企业债券。
截至目前,发行人是迎江区最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垄断地位。截至目前,迎江区全域所有基建企业合并口径的企业债券余额为0亿元,迎江区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合并口径内不存在已获批尚未发行的企业债券。
第五节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18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18-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和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亚会审字[2021]第0132027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编号为亚会审字[2022]第01320060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总体财务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公式
2、合并利润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公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公式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
(一)2019-2020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
2019-2020年度公司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
(二)2021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施行时间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公式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一)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
公式
(二)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1年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2、2020年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1)本年度新增合并单位2家
单位:万元、%
公式
3、2019年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2019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其他详细财务信息详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一、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内容及跟踪评级安排
(一)信用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东方金诚认为,安庆市经济实力很强,其下辖的迎江区经济实力较强;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得到了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同时,东方金诚关注到,公司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资产流动性较弱,经营活动现金流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综合考虑,东方金诚认为公司的偿债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安庆市经济实力很强,其下辖的迎江区依靠临港的区位优势,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综合经济实力较强。
(2)公司主要从事迎江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
(3)作为迎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公司在资产注入和财政补贴等方面得到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
(4)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
3、关注
(1)公司在建及拟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2)公司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弱的存货及占比很高,资产流动性较弱。
(3)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易受往来款、主营业务结算款及财政补贴等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东方金诚将在“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为“该债项”)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持续关注与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受评主体”)和该债项相关的、可能影响其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实施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不再承担对该债项的跟踪评级义务。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东方金诚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该债项信用等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在该债项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信用评级的事项时,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应及时告知东方金诚,并提供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就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视情况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有权视情况采取延迟披露跟踪评级结果、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向相关单位报送或披露。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作为迎江区主要的国有企业,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4.08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9.33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为4.75亿元,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式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的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
(三)存续期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行过债券,不存在尚未兑付债券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本次债券为发行人首次申报企业债券,不存在已批未发企业债券额度。发行人不存在申请发行其他品种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被终止、退卷的情况。
(四)发行人征信记录
根据2022年5月7日查询的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授信机构版),发行人自2016年发生信贷记录以来,发生信贷交易的机构数共9个,当前有未结清信贷交易的机构数为7个,不存在不良类贷款或欠息的记录。
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征信报告》,公司未发现存在不良记录。
第七节 增信机制情况
发行人为保障本次债券的偿付能力,确保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聘请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时,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将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本次债券当期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以确保本次债券当期应付本息能够完全偿付。
一、安徽省担保集团主要概况
(一)安徽省担保集团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安徽担保大厦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868,6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商务信息咨询;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安徽省担保集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05]144号批准,于2005年11月在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吸纳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一家政策性省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成立时注册资本18.60亿元,经主管部门批准多次增资后,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变更后实收资本218.46亿元。安徽省人民政府持有其100%股权,为省担保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安徽省担保集团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构建信用担保体系,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为经营宗旨,遵循“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以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为主线,以信用支撑和资金支持为手段,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以及中介服务,为市县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积极打造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综合平台,推动安徽经济的发展。
(二)安徽省担保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式
投资者在阅读担保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担保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之附注。
(三)安徽省担保集团资信情况及合规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021年6月24日出具的评级报告,安徽省担保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表明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及偿还其他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极低。
(四)安徽省担保集团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末,安徽省担保净资产235.74亿元,其中母公司净资产231.34亿元,对担保机构投资94.55亿元,调整后净资产136.79亿元,本次为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保的债券发行总额为3亿元,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级,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计算,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为3亿元,占最近一年末调整后净资产的比例为2.19%,未超过净资产的10%,安徽省担保对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融资担保余额未超过净资产的15%,不存在对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的其他担保或者反担保。
截至2021年末,安徽省担保集团调整后的净资产136.79亿元,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949.29亿元,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为6.08,未超过净资产的10倍,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自2018年4月2日起施行)以及《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7号)文件要求。
(五)本次债券担保函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不超过7年期企业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注册发行方案为准)。
2、债券的到期日
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为本次债券正式发行时公告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记载的债券到期日。债券发行人应于债券到期日前清偿全部债券本金和利息。
3、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担保函项下债券存续期内及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于兑付日前3个工作日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5、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7、财务信息披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8、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9、主债权的变更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本次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10、加速到期
在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第八节 税项
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本章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税务建议和投资者的纳税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次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次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次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本次债券所缴纳的税项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则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公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公司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对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公司债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二、声明
以上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披露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发行人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名称:戴诚诚
职位:董事
联系方式:0556-5900080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A座6楼616室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一)定期公告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按以下要求持续披露定期报告:
1、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
发行人将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二)临时公告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发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3、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4、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出售、转让、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发生重大资产无偿划转;
6、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报废;
7、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8、公司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9、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者转移公司债券清偿义务;
10、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1、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进行债务重组;
12、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3、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14、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5、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的决定或被责令关闭;
16、公司作出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进入破产程序;
17、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9、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20、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
21、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22、公司分配股利;
23、公司名称变更;
24、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权代理人、资信评级机构;
25、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调整,或者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26、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7、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债券相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企业未公开信息自其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可能发生之日或应当能够合理预见结果之日的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即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未公开信息的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1、未公开信息应由负责该重大事件处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在知悉后第一时间就事件起因、目前状况、可能发生影响等通报投资发展部。
2、投资发展部知悉重大事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部门要求拟定临时公告,并提交内部审批程序。
3、重大事项公告经各部门审批后,由董事会批准临时公告。完成临时公告审批程序后,由投资发展部办理后续公告事宜。
4、如公告中出现错误、遗漏或者可能误导的情况,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公告作出说明并进行补充和修改。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1、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主要职责为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
2、公司应当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工作。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3、公司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4、公司监事会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应当说明编制和审核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确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披露。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投资发展部制作信息披露文件。
2、综合办负责人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总经理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批。
4、投资发展部负责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并对外发布。
(五)公司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1、企业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子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人,督促本子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本子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集团相关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与集团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2、企业各子公司按企业信息披露要求所提供的经营、财务等信息应按企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相关制度的内容如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冲突的或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本次债券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次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本次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次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将按照上述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相应部分的本期债券。
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偿债资金来源
1、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是本次债券还本付息的重要来源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亿元,其中2.00亿元用于安庆市迎江区智慧农贸市场(一期)项目建设,1.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获得募投项目净收益合计为33,372.38万元,以本次债券发行金额中用于募投项目的金额20,000.00万元、票面利率约6.0%测算,债券7年存续期内利息支出约6,000.00万元,募投项目净收益可以覆盖债券本息。本次募投项目收入将优先用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为本次债券本息偿还提供了基本保障。
2、公司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健的财务结构是本次债券按时偿付的基础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计为479,475.77万元,负债合计为187,383.90万元,净资产合计为292,091.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08%。2019-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5,423.30万元、5,895.28万元和6,085.18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5,801.25万元,足以支付本次债券一年的利息。由此可见,公司资产实力较强,盈利能力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且随着公司经营资产的扩大和资产结构的调整,其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随着发行人自身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发行人的资金流动性将进一步增强,偿债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
3、担保为本次债券偿债资金提供稳定的保障
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对本次债券本息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徽省担保集团作为省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186.86亿元,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344.79亿元、净资产235.74亿元、资本市场评级AAA,担保人代偿能力极强,绩效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极强,将为本次债券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4、迎江区政府给予公司的优惠政策是对其偿债能力的有力支持
滨江城建作为安庆市迎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公司在项目建设、投融资、财政补贴方面得到安庆市政府以及迎江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项目来源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持续性,2016年迎江区财政局对公司进行92,500万元货币资金的注资,2018年迎江区财政局对公司进行5,711万元货币资金的注资,同年迎江区政府通过划拨161套房产对公司进行注资,2019-2021年公司收到的补贴收入分别为3,930万元、6,674万元和5,721万元。
5、发行人拥有良好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具备雄厚的资产实力、稳定的现金收入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且与多家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计工作流程、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次债券按时、足额偿付的内部机制。
(一)设置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已经聘请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作为本次债券监管银行,并签署《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为本次债券开设偿债资金专户,由发行人自行筹集资金在每年还本付息日之前5个工作日将当期偿付资金划入该偿债资金专户。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自本次债券发行起,发行人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偿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次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充分发挥债权代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与华安证券签订了《债权代理协议》,聘请华安证券为债权代理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从制度上保障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权代理人履行职责,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权代理人并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券持有人,便于启动相应违约事件处理程序或根据《债权代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华安证券依照《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本次债券的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利息和/或本金;
2、除上述第1项所述违约情形外,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发行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债权代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后,该等违约情形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发行人在其资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或发行人提供保证担保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本次发行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发行人或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子公司发行的其他任何债券/债务出现或可能出现违约,或因可能出现违约被宣布提前到期;
6、本次发行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或通知义务;
7、发行人违反《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
8、发行人未能履行《债权代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权代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若债权代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权代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债权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约定(包括其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作出的有关声明,若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方式。
(三)争议解决机制
根据《债权代理协议》,因履行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
四、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2年2月25日,发行人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第十一节 债权代理人
2022年2月25日,发行人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全文。
债券持有人认购、持有、受让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为其同意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且视为其同意《债权代理协议》的所有约定。
第十二节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A座6楼616室 法定代表人:汪千辉 联系人:卢冬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A座6楼616室
联系电话:0556-5900089 传真:0556-5900089 邮政编码:24600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杨程虎、朱荣波、邰晨玉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402室 联系电话:0551-65161650-8040 传真:0551-65161659 邮政编码:230001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李皓、李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45、88170758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负责人:戴文桂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蔡建春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人:李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2562 传真:021-68807177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负责人:周含军 联系人:陈刚、蔡天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联系电话:010-88312386 传真:010-88312386 邮政编码:100073
六、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80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张绮微、白元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12层 联系电话:010-62299844 传真:010-62299803 邮政编码:100600
七、发行人律师: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7号楼901-902室 负责人:陆中平 联系人:郭禹红、杨友利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7号楼901-902室 联系电话:0556-5590522 传真:0556-5590522 邮政编码:246003
八、担保人: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安徽担保大厦 负责人:吴学民 联系人:张企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安徽担保大厦 联系电话:0551-65227563 传真:0551-65129093 邮政编码:230031
九、监管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528号 负责人:朱革 联系人:琚慧芳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528号 联系电话:0556-5593826 传真:0556-5593826 邮政编码:24600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发改委同意本次债券注册的通知文件;
(二)《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18-2020年审计报告;
(五)发行人2021年审计报告;
(六)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债权代理协议》;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和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A座6楼616室
联系人:戴诚诚
联系电话:0556-5900080
传真:0556-5900080
邮政编码:246003
(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402室
联系人:杨程虎、朱荣波、邰晨玉
联系电话:0551-65161650-8040
传真:0551-65161659
邮政编码:230001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此外,投资人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到如下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文:
国家发改委:www.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件一:发行网点一览表
2022年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一览表
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