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 昊
“维护绿水青山、再造秀美山川,中国水电功不可没。”6月1日举行的“迎接2022年世界环境日水电行业鱼类增殖放流联合行动”启动仪式上,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郑声安指出,要积极倡导和追求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共同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履行应尽责任、作出应有贡献。
我国水电开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宗旨,协调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从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据悉,“迎接2022年世界环境日水电行业鱼类增殖放流联合行动”将持续半年,将有83种国家级保护鱼类、流域特有鱼类或重要经济鱼类2100余万尾鱼科学放流。
强化保护措施
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经过多年实践和发展,我国水电行业环境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体系、环保措施规划设计、环境监测及效果评估等方面均实现了快速发展和突破,水电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已形成了“预防、减缓、修复”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体系,完善了水环境、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理论和技术。
目前,我国河流生态流量调控、水温影响减缓,过鱼、鱼类增殖放流、鱼类栖息地保护等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取得长足进步,并广泛应用到我国各大水电基地的水电开发中。在水生生态保护方面,各电站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通过采取生态流量下泄、栖息地保护、过鱼措施、增殖放流等多种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实现了水电开发与鱼类保护的和谐统筹。
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彭程介绍,生态流量是满足水电工程下游河段保护目标生态需水基本要求的流量及过程。通过合理规划、实施生态调度,下泄充足的生态流量并模拟自然水文节律过程,有利于提升水流流态的多样性,满足水生生态需水、水环境需水、河流环境需水以及地下水补给需水等。他表示,现阶段,国内主要水电工程均采取了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并实现了实时在线监测。
“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根本措施。”彭程指出,通过就地保护及采取必要的生态修复措施,可有效恢复河段连通性、水文和生态环境,满足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正常生存、繁育的生态环境条件。截至目前,在长江、黄河、澜沧江、金沙江、雅鲁藏布江、大渡河、雅砻江、北盘江等水电开发流域已构建百余处栖息地保护河段。
彭程表示,随着我国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格局逐步形成,剩余未开发的水电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更需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分层取水、生态流量泄放、水质保护、过鱼设施、栖息地保护等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估,提升保护效果。按照长江、黄河等流域大保护要求,开展生态流量科学泄放研究,加大栖息地保护力度,实施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全面深化后续水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郑声安看来,在水电开发过程中,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不断开展生态流量、鱼类保护、减缓低温水影响等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努力维护好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和独特的人文自然景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成为新时期水电的重要使命。
郑声安强调,水电企业作为国家开发水电清洁能源的骨干企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躬身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通过大力开展珍稀特有鱼类的增殖放流活动,不仅能够补充和优化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的生态环境,更有助于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促进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体系,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担当“双碳”重任
水电开发潜力仍然巨大
当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我国能源行业发展的重要使命,也是水电行业发展的重要职责所在。郑声安认为,水电是技术成熟且可大规模开发的清洁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水电是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有利于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水能资源开发与消费为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为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0.6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4.8%,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占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的37%。2021年全年,全国水电新增装机2349万千瓦,“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能源发展转型任务更加紧迫,后续水电开发潜力仍然巨大。
在彭程看来,我国水电技术成熟,是清洁低碳的可再生能源。同时,水电的综合利用功能为防洪、供水、航运等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后续水电尤其抽水蓄能开发潜力巨大,必将在推进实现“双碳”目标中继续担当重任。他强调,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我国水电开发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宗旨,协调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继续建立健全以鱼类保护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体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