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中小企业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再瘦身 释放更大市场活力

□ 聂贤祝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列出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相比上一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世界大多数国家均针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少有在国内市场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尝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作用。一是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意味着我国在市场准入领域确立了统一公平的规则体系,意味着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非禁即入”。二是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后,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一视同仁,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三是有利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政府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监管关口后移,把更多监管资源投向加强对市场主体投资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

自2018年起,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的事项,从151项减少到117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外商投资和民间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效果不断显现。 (作者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秘书长)

2022-04-22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48641.htm 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再瘦身 释放更大市场活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