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晓辉
土地作为当前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地处沂蒙山腹地的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抢抓政策利好,率先在山东省试点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工作,蹚出了一条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路子,为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工作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沂水县泉庄镇是典型的山区乡镇,总面积97平方公里,辖31个行政村,人口3.4万人。镇内村庄零星分布、基础设施薄弱、空心化严重、土地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抱有热切期盼。基于此,该镇通过外业踏勘、走访座谈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并协助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深入调查村域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历史文化、道路交通设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等现状,广泛掌握村域优劣势、村域特色、村域发展及存在问题、村民需求等信息,为科学规划土地整治挖潜项目提供了依据。
沂水县泉庄镇将土地整治挖潜与全镇总体规划有机结合,对各村的产业项目、可复垦资源等进行充分论证分析,最终确定了群众意愿强烈、面积适当、条件成熟的6个村进行复垦整理,并编制了工作实施方案,绘成工作实施的“一张蓝图”。同时,积极与省市县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对6个村的建设用地腾退利用项目立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规划方案切实可行。2021年9月,沂水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部门对泉庄镇崮崖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挖潜项目进行现场论证,得到与会人员一致认可。
在项目具体推进过程中,泉庄镇坚持以“群众利益至上”为准则,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按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听证、论证,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同意,不得强行立项,确保村民有效参与,做到项目实施前村民同意,实施中村民参与,实施后村民满意。严格遵守“先安置、后拆迁,先复垦、后使用”的原则,拆不拆、搬不搬、复垦不复垦,全部由群众说了算,确保了工作过程中的稳定、和谐。在西郭庄村,村干部推心置腹地与群众讲政策、陈利弊,仅用一周时间就完成了拆迁和复垦工作,创造了该项工作的“泉庄速度”。目前,该镇6个村实施的1.04公顷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利用项目已全部完成。
通过土地整治挖潜,农村居民点变得更加集中合理,耕地更加连片整齐,农村风光也变得更加优美,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土地整治挖潜后,耕地集约化程度大幅提升,后期流转效率也大大提高。泉庄镇将土地整治挖潜和开发利用有效衔接,整治挖潜后的指标直接用于泉庄镇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初期年收入预计达到约5000万元,创造税收约300万元,带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约3000万元,后续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拓、技术的不断完善以及更多企业的加入,效益还将会进一步增长,真正实现以土地整治挖潜助推乡村振兴的目的。